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7篇

来源: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22-06-09 00:11:44 点击: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7篇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1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x月,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新时代信访事业发展新要求,在深入总结我国信访事业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基础上,形成了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信访工作条例》,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深入学习领会《条例》,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信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自觉从大局大势中谋划推进信访工作,做到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信访工作重点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作内容,用心用情、抓实抓细信访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依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社会稳定的前端性、基础性工作,主动融入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城乡基层治理,坚决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狠抓源头化解治理、信访形势研判、矛盾纠纷排查、领导接访包案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去年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阅批群众来信等制度机制,深入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有力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我们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稳字当头,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全力以赴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一要抓好学习宣传。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条例》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工作,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信访干部掌握《条例》、运用《条例》、落实《条例》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把《条例》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活动,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二要提升工作效能。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快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统筹做好信访领域规范性文件废改立工作,确保顺畅衔接、平稳过渡。着力加强网上信访工作,充分发挥网上信访主渠道作用,牢牢把握网上信访主导权。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加强初信初访案件办理,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和积累。进一步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扎实做好风险隐患排查防控,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矛盾。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信访干部政治业务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三要凝聚工作合力。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以上率下、强力推动,切实解决好各类信访问题。强化统筹协调,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严格督导检查,完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确保《条例》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推动全市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2

  5月1日起,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与旧条例相比,新信访条例有90%的内容做了修订,新精神、新规定非常多。在我看来,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宪法原则,特别是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十年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条例还为信访人增加了四项新权利: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可以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对信访内容是否受理,必须给予书面回答;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请求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另外,在新《信访条例》总则中,实行多年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信访工作原则,被修改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被引申为“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与此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一系列职责被强化,我注意到,有三个“应当”条目尤为醒目: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应当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当然,新版《信访条例》并没有无节制地扩张信访主体的诉求权利,而是在强化中又有规范。新条例针对当前在信访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等六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显然,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权利行使和保护都不能偏离法律航线和理性尺度。

  细读新《信访条例》中的严厉措辞、饱含问责要义的约束性条目,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打造责任政府的力度清晰可鉴。 由此可见,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成为加强党的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一大路径。

  信访有其以柔克刚的优势,它能以适当的人治性制度缓和法治在一定情形下的过分僵硬和过分刚性。但信访并非权利救济和保障的独木桥,信“访”更应信“法”。 不可否认,中国信访制度曾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在听取社会弱势群体的呼声,实现社会正义等方面起到很大的权利救济作用。但它一面敞开大门,向民众提供一种在法律系统之外解决法律问题的途径,另一方面又为对一些司法活动的行政性干预提供制度化的正当渠道,运行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形成一股对司法权威和法治建设的抵消力。中国现行信访制度承载了太多的不合理责任,已感力不从心。 正如众多专家呼吁的那样,社会成员的正当参与和权利保障并不只有信访活动一条独木桥可走,信访不可能也不应当“包罗万象”、“包打天下”;公民权利的保障更多的应通过国家法律的渠道来实现。

  新版《信访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这一发展方向。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人对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上述机关提出。新版《信访条例》将一部分本不属于信访功能范围的内容适当剥离出去,为司法预留下合理空间。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势头良好,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这对我们提高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作为一名学校的行政后勤人员,更应尽快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3

  即将施行的《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大制度成果,汲取了多年以来信访工作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在适用范围、信访工作体制、信访工作职责范围、信访工作法治建设、信访事项依法终结、信访部门建设等方面亮点纷呈,解答了多年来信访工作面临的困惑,提高了信访工作的地位和威信,调动了信访工作者的积极性和热情,《条例》的实施必将把信访工作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4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信访工作是对接民事的“桥梁”,是连通民心的“纽带”,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信访工作的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秉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在信访工作中做到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做到深入实地、了解实情,做到速接快办、提质增效,在工作实践的全过程中突出“精准化”“高效化”“长效化”。解决问题突出“精准化”。信访工作是“民生工程”,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厚植“民生为大”的深厚情怀,心向着百姓、眼跟着百姓。各地区各部门在收到群众来信时,要把问题的解决放在第一位,要把群众满意作为开展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在工作实践中强化问题导向,在问题的摸底、溯源、研判和办理上下足功夫,推动问题在现场一次性办结、推动矛盾在一线一次性化解。要从群众的角度理解群众,从群众的立场关怀群众,与民之所感同频共振,与民之所忧感同身受,坚持“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群众了解民意、以民为师汲取民智、为民办事维护民利,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以贴心暖心的关怀、全心全意的付出服务群众,打出解决问题的“精准拳”。

  回应诉求突出“高效化”。问题办结率连着群众满意度,问题解决的成效如何连着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查早查小、快查透查,推动问题在源头处理,于属地解决。要将群众来信收集整理、分类分级,抵达现场详查快办、因人因事施策抓方,在力度上一抓到底,在速度上一马当先,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主动,在方法和方式上探索创新,在处理结果上及时反馈,让信访工作“通民心”“接地气”,以落实到位、化解有力释放为民服务的“温度”。要将信访内容与实际情况“对号入座”,以严谨务实、立行立做的态度研究问题、巩固成果,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办好基层“千头万绪事”,也办好群众“牵肠挂肚事”,不断加大问题的化解力度,在“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中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回应群众的现实诉求。

  机制建立突出“长效化”。紧扣解决问题这一目标,在信访工作中要建立规范统一、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问题的解决落地见效。坚持从“源头”上发力,畅通群众信访的门路渠道、权益保障通道,完善接访方式,激发群众监督力量;从“事要解决”的办理过程和具体成效上发力,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从受理研判到转送交办,从强化督办到推动落实,从信息共享到横纵联动,从主动下访到做好回访,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质效,做好信访的“后半篇文章”;在平台建设上,加强信访平台的信息化应用程度,强化具体业务和数据的衔接,以“一网登记、一网转办、一网处理、一网回复”的便捷流程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努力将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化解在家门口,让群众的问题“项项被解决”,让群众的事情“事事有回音”。

  在信访工作上,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的服务态度践行使命责任与担当,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推动信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5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沟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广大信访干部要善用这份“信访工作指南”,着力办好群众各项“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承担起密切联系群众的使命,着力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增强自身工作本领。信访工作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基础工作。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做好信访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打铁还需自身硬,广大信访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特点,主动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和谨慎度,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做到心中有数、工作有方;要善于学习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着力增强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在维护群众利益诉求中展示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为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防民之口,甚于防川。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众的价值观呈现多元化,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利益诉求也纷至沓来。面对信访案件,广大信访干部切不可“欲堵之而后快”,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靶向思维,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真心倾听群众呼声,特别是针对涉及违建拆除、宅基地问题、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全程跟踪“定位管理”,以“一案一包”“一案一策”的办法有效管控、限期化解,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于部分因政策决策、历史条件等现实因素确实无法满足诉求的,要注意方式方法,在对信访群众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基础上,发动其亲朋好友做好解释和劝导工作,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工作办理质效。信访无小事,件件系民生。信访工作办结的好坏,直接影响群众的满意度。因此,广大信访干部既要“接得住”信访案件,更要“办得好”信访案件,不断提升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要严格按法律规定程序处理信访问题,努力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在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和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定诉求方面的体制机制,使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有效解决;要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落实好实名举报答复工作,坚持从严查处破坏正常信访秩序的缠访闹访行为,切实刹住信访举报中的歪风邪气;要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堵点难点痛点问题进行定期回访,耐心倾听信访对象的意见,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6

  信访工作条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纾困。新《信访工作条例》突出明确了双向规范的工作要求,既规范机关单位信访工作行为,又规范信访人行为。作为信访工作者,要不断锤炼对党忠诚政治品格、厚植群众感情、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严明纪律规矩,成为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信访工作铁军。在工作中要更加主动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新任务新要求,持续完善加强复查与督查工作,拧紧责任链条,汇聚工作合力,激励担当作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7

  通过这次学习,了解到各级机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及时报告本级党委和政府,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和本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接到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向上一级信访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国家信访局。作为一名党员,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于心,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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