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贯彻落实情况报告6篇

来源: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22-09-10 10:20:04 点击:

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贯彻落实情况报告6篇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水利局2012年底安全报告-水利工作报告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今年年初, 我局召开局务会,提出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组织全县水利工程均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贯彻落实情况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贯彻落实情况报告6篇

篇一: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利局 2012 年底安全报告 - 水利工作报告 一、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今年年初,

 我局召开局务会, 提出安全生产 的工作要求, 组织全县水利工程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层层落实责任, 下发水库度汛方案, 落实水库管理员及水库管理责任人, 同时对全县所有农村小水电站县人民政府以 2012 年 5 月 30 日下发了 《关于落实全县农村水电安全监管主体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的通知》, 对 我县农村小水电站逐座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及安全监管主体, 并在各电站厂房醒目位置制定安全生产“双责任主体”公示牌, 加强对全县农村小水电站 的安全管理。

  二、 制定工作方案, 定期排查, 加强安全监管

 今年, 为更好地做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我局先后制定了《县水利局 2012 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县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细则》, 《县水利局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县 2012 年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等工作方案,根据以上方案,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节假日前、 汛前、 “两会期间”均组织分管领导牵头, 水政、 建管、 防办、 安监等业务部门技术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 同时 我局针对各部门、 各行业特殊情况, 分别对水库安全隐患、 水电站安全生产、 河道采砂等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整治, 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 直至整改到位为止。

 今年,

 我局共组织 9 次对全县水利工程进行大检查, 下达整改通知 5 份, 均已整改到位。

  三、 做好宣传,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围绕“安全发展、 预防为主”活动主题, 利用宣传栏、 会议、 标语, 大力开展组织宣传动员, 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 的浓厚氛围。

 组织各电站业主积极参加 6 月 12 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在单位门口、 水利工程现场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干职工及在建水利工程参建单位学习《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的意见》、 市安委会《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 等各种文件精神, 督促各单位重要岗位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参加法定安全培训, 确保持证上岗。

  四、 全县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情况

 全县共有各类水库 74 座, 其中中型 5 座(在建 2 座), 小(一)

 型 20 座(在建 1 座), 小(二)

 型 49 座, 重点山塘 1259 座, 。

 通过检查,

 我们觉得水库 的管理机构、 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能够落实到位, 基本落实防汛物资, 水库都制订了防汛应急预案, 建立了严格 的监测巡查制度, 全县水库、 山塘均按要求设警示牌, 落实了责任人, 加强水库安全管理。水库运行具体措施落实到位, 各种制度章程落实到位, 人员、 物资能够到位。

 工程中出现 的问题(如部分水库及山塘存在杂草未清除及防汛物资未落实到位等)

 能够得到及时处理, 工程运行及施工过程能保证安全。

 经检查, 各水电站及在建电站均在车间或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了安全管理制度, 对存在危险 的地方设立了警示标志, 必要 的地方还做有围栏等工程措施。

 运行过程中基本上能按规章制度执行。

 均配置了专职安全员。

  为抓好砂场安全生产工作,

 我局水政监察人员对全县砂场 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 全面 的摸排, 并根据摸排 的情况制定了以下措施:

  1、 水政监察人员每旬必须进行一次河道巡查, 并做好相应 的巡查记录。

  2、 各砂场必须悬挂警示标志, 吊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 禁采期、 禁采区内不得采砂。

  五、 下一步工作思路

 认真落实贯彻十八大精神, 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 的学风, 坚持用十八大精神指导实践,同时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对十八大精神 的理解, 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 下一步主要工作重点为:

  1、 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增强水利行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2、 抓好安全生产各个细部环节, 加大排查力度;

  3、 主抓安全生产薄弱环节, 特别是农村小水电站安全管理, 落实农村小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 年检制度。

篇二: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函〔2007〕78 号)有关要求,按照县安委办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行动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要求,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坚决依法惩治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明确责任,强化监管,为我县水利事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这次专项行动的领导,县水利局成立了”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由局长侯松任组长,副局长李志平、李英、曹光生、王林梦任副组长,局下属库、站、公司及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并根据水利系统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水库、电站及重点治理企业。各水库、电站都设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同时,建立了严格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各水库、电站的一把手是本单位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各单位副职(或水管员)为隐患治理的技术责任人,具体抓。并以督办卡或登记卡方式落实治理责任,确保治理专项行动取得良效。

 二、全面自查,落实整改。按照我局的安排,于 7 月上旬各水库、电站企业积极开展了一次全面性的隐患大排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如:观音山水库电站在排查中发现主变运行温度过高(达到 80℃左右),直接影响变压器的安全。后在我局电力站的指导下,在其两侧加装了 4 台 550W 防爆风机实行强迫风冷,将运行温度降至安全温度 70℃以下。同时,吸取了去年”7·15”特大洪灾的教训,对厂房下游侧防洪墙进水口采取混泥土进行全面封堵,并在厂房右侧新增 22千瓦排水泵一台,将明珠电站改为防汛保安备用电源,消除了防汛隐患。调塘电站在排查时发现#1、#2 机调速器严重漏油,致使油压操作切换为纯手动操作,在事故停机时给机组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后经仔细查找原因,更换油密封,彻底消除漏油隐患,现已恢复正常运行。油榨滩电站在排查隐患中积极查处了#1 主变高压侧 B 箱漏油、增容 2 号机组自动空气开关电机烧坏等问题,确保了机电设备安全运行。

 在专项行动期间,县防汛办、电管办切实加强了对水

 库、电站自查自改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帮助查找重大隐患,督导制定具体的治理措施,狠抓隐患整改。县防汛办加大了对病险水库隐患整改情况和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的督查力度。至今年 7 月,全县共投资 1000 余万元对藕塘、金山、江里、大塘等 15 座病险水库存在的隐患进行了治理,落实了安全责任制和防洪措施,加强了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和通信预警设施建设等。共完成了盘江、泮头、千家洞等五大灌区各类水毁水利工程 1000 处的扫尾工作,重点完成了泮头水库总干草塘段 150 米长渠道除险加固任务,为今年防汛抗旱夯实了基础。对病险水库中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分别列出了治理计划,落实了措施和责任,制定了应急预案,实行 24小时监控。县电管办联合县安监部门对观音山、调塘等 27个电站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现场提出了处理意见,并逐一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治到位。如:旨背电站由于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生产投入严重不足,机电设备存在诸多隐患,无管理制度、无记录、无证上岗现象严重,对此,我们要求电站即时制定整改措施,限在 7 月30 日前处理到位。

 三、强化监管,建立长效机制。一方面,加大了水利水电执法力度。6 月份来,我局开展了以查处危害水库大坝安全和在河道内乱建、乱采、乱倒为主的水事违法案件的行为,对非法侵占邝家二库、肖家坌头水库坝顶为运输车道,

 非法在邹山水库库区内造塘、建房等违法案件进行了查处。共下达水事违法通知书 4 份,清障令 2 份,为水库大坝安全、河道安全行洪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加大对农村违规水电站的清查和整治力度,共清理电站 12 处,下达整改通知书12 处,已落实整改 6 处。另一方面,加强对水利水电的监管。一是 6 月以来我局相继编制了《防汛抢险救灾应急管理工作规程》和《抗旱救灾应急管理工作规程》,并下发到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使我县今年的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地开展。二是要求各水库、电站以这次隐患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完善”二票三规三制”和防汛抗灾应急预案;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治和监控制度,建立局、库站级安全隐患台帐,进行动态管理;实行隐患治理”四落实”和信息报告制度,各水库、电站每月底将本单位隐患治理情况统计汇总并上报。

篇三: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利局农村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驻马店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农村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驻水〔2021〕33 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县农村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县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就开展农村水利设施排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成立了以水利局局长李随亚为组长的汝南县水利局农村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勇同志担任,并下设了 3 个指导组,负责对各乡镇排查整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二、明确工作目标

 县水利局办公室印发了《汝南县水利局农村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方案》,下发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为全县农村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确定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三、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

 县水利局由 3 名副局长带领 3 个工作组,分包 18 个乡镇,对农村水利设施包括:1、小型农田水利项目;2、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指导各地协调解决排查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并加强与市水利局督导检查组的联系,协助市督导组完成相应的检查任务。

 四、排查信息宣传和报送

 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对排查整改发现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在排查整改中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也要及时上报。为了尽快完成相应的排查整改任务,县水利局投入了人员 50 人,车辆 15 辆,制定了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农村水利设施排查整改日报表(灌溉机井、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灌溉设施),每天上报驻马店市水利局。县水利局对排查整改工作缓慢,责任不落实,虚假排查的乡镇及有关单位,将提请有关单位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篇四: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利水发〔2014〕 124 号

 关于上报 《某某水务局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的报告

 吴忠市水务局:

 现将《某某水务局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呈上, 请审示。

 吴忠市某某水务局 2014 年 8 月 14 日

 抄 送:

 自 治区水利厅安委办, 某某安委办。

 吴忠市某某水务局办公室

  2014 年 8 月 14 日 印发 请输入文件名称

 某某水务局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党中央、 自 治区主要领导关于江苏苏州昆山“8. 02” 重大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 根据水利厅、 吴忠市水务局、 某某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 某某水务局迅速行动, 召开专题会议, 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认真组织实施了 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 现将大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根据水利厅、 吴忠市水务局和某某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及时制定了《某某水务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成立了 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并根据局领导职责分工, 按照安全生产 “一岗双职” 的要求, 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任务落实到各分管领导。

 同时落实工作责任、 健全工作机制, 明确检查任务, 严格检查时间, 量化检查目 标, 细化排查内容, 督促整改落实, 详查整改效果。

 为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 周密安排、 精心部署 严格按照“全覆盖、 零容忍、 严追究、 重实效” 的总要求, 根据《某某水务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我们采取局属各单位先行自 查, 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随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重点是对各项目 实施单位和各类水利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以及项目 法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情况等进行了 检查。

 三、 全面排查、 消除隐患 按照水利厅、 吴忠市水务局下发的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相关文件精神和《某某水务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的要求, 8 月 7 日 -10 日 。

 我们在各基层单位自 查基础上, 对扁担沟扬水站 3 个泵站、 五里坡扬水站、利民供水公司 5 个农村供水站, 吴忠城南防洪排涝河道、 五里坡生态移民供水站蓄水池等进行了 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不走过场, 不走形式, 切切实实取得实效, 检查过程中, 我们严格把关, 本着督促、 检查、整改完善的原则, 对水利安全生产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进行全覆盖、 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立即要求所属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 并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对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 要求制定整改计划、 落实资金、 责任人、 整改期限、 应急预案,并采取日 常专人监控措施开展安全督查。

 此次大检查专项行动, 共查处各类隐患 12 处, 整改落实 11 处, 限期整改 1 处。

 四、 完善制度, 务求实效 通过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 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了 我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同

 时通过落实责任强化了 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意识。

 目 前我局正研究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下一步将力争把定期检查与突出检查, 巡回检查与跟踪检查, 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 自查与互查等方式有机结合, 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提高我区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篇五: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利工程安全生产自检自查报告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自检自查报告

 篇一:县水利局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县水利局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今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以服务大局、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首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水利行业实际,扎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一年来,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

  一、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

  为扎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局领导每季度都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了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精神,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全年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落实了党政一把手、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从组织上确保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按照政府要求,我们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把安全生产工

 作列入各科室年终绩效考评一票否决,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保障经费到位,我

 局采取实报实销制,对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全力支持,并提供工作必需的交通通讯和有关设施,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为了促进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使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为营造全社会开展建设“平安利津”的浓厚氛围,利用 3 月份第十八届“世界水日”、第二十三届“中国水周”和 12 月 4 日“法制宣传日”,在全县水利系统开展水法宣传活动,并在采取电视、广播、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新《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水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 2000 余份,张贴宣传标语、横幅 12 余幅,设立咨询站 1 处,增强了全县人民的水法制意识,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开展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了水利安全生产意识。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具体的计划,有

 步骤地开展各项活动。及时召开相关股室、单位以及乡镇(街道)水利站负责人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工作方案落实到基层和相关责任单位,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水利行业的实际出发,与各责任股室、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措施。成立防汛抢险应急分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倡导和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局面。同时加强局机关和宿舍楼的安全保卫工作,节假日制定严格的值班制度,有领导带班,确保局内部安全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做到管好自家的人,看好自家的门。

  五、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全面排查治理防汛、供水、施工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二是超前谋划,防患于未然。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

 利基础设施进行了修复,并新建了一批水利工程,为保障水利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分别投资 95.7 万元和 50 万元实施了永新河节制闸(附桥)工程和太平河明谢路桥改造工程,保障了群众安全顺利出行;投资 2375 万元实施草桥沟东干流综合治理工程,治理长度 26 公里,提高了行洪能力,减少了农田涝害威胁;投资 777 万元实施蒋河水库、城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宣传

 教育,“安全生产宣传月”、召开防汛和安全管理人员会议,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四组织汛前安全大检查。汛前组织人员对全县 7 条河道和 5 处拦河闸进行了徒步排查清障,及时整改,按照“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对排水河道进行疏浚治理,形成了农沟通斗沟,斗沟通支沟,干、支沟通排河的排水网络,整改率达到 100%,消除了安全隐患,做到了认识、责任、措施、工作四到位。五是加强值班和巡查。新购置了雨水情遥测系统,在全县建立了 1 个中心站和 12 个监测点,对全县范围内水位、雨量、墒情进行实时监控,工作人员实行 24 小时值班,对收集的数据信息,及时分析上报,保证了雨情信息的通畅,确保安全度汛。六是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我局根据排查情况,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六、突出重点抓好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活动

  一是落实责任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领导小组

 的领导作用、督察作用、指导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我局制定的《水利局安全生产百日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各股室认真研究,全面部署,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坚持集中行动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确保了百日集中行动的顺利开展。二是集中力量开展自查自纠行动,确保了排查中,违反安全规章的地方一个不放过,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一个不遗漏,对查处的问题进行登记分析,制定措施,分解落实,立即整

 改。加大对防汛预案、除险措施、防汛料物、防汛队伍等的检查力度,坚决消除一切防汛隐患,认真抓好通讯设施、遥测、监测、预警等防汛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水情、雨情、工情及时传递。加强水质监测,加大水源管护力度。建立完善水质监测体系、制定水资源管护制度,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通过先进的水质监测设备,定期对供水的水质进行采样化验,确保供水水质安全达标。加快推进信息化控制管理系统的建设进程,实现对农村的供水管线进行远程监控,保障通畅安全供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加大对生产基础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设备进行检修,并对部分损坏严重的设备进

 行了更换,确保了施工安全。经过全面细致的检查,我局在水行政执法方面查出了河道工程安全的问题一项,并由局检查小组对负责整改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整改单位收到通知术后,立即开展了巡查重点河、渠道段的隐患查处和治理工作,历时 10 天完成了整改,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

  七、加强安全队伍管理

  安全生产工作是人命关天的事情重要,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以会代训,在班子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和全系统大会上多次强调安全生产的重

 篇二: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安康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赵司长及中省各位领导专家:

  在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1 号文件精神,奋力冲刺全年目标任务的关键时间,赵司长一行到我局视察工作,这不仅对促进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起到积极推进,同时对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六大体系”,实现我市水利跨越式发展起到培根固基的作用。督察组到安后不顾疲劳,冒酷暑深入工地检查指导工作,指导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在此,我代表全市水利职工对您们严谨工作作风表示崇高的敬意。下面,我就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向督察组做

 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2011 年,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在省水利厅、市安委

  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围绕防汛安全、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已成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机关安全开展工作,在各县(市、区)水利部门的配合支持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成效,对各县(市、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承诺制落实情况、应急值班情况以及境内水库、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河道险

 工险段等重点领域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严格执行整改“五落实”,确保了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将水利安全生产纳入对水利局难度考核重要内容,与水利局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实行百分制考核,市水利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水利局又将任务与十县区及局直属科站签订了目标考

 核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截止目前,我局共召开各类安全会议 15 次,下发安全生产文件 14 份,全市共签订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书 63 份。

  2.全面排查摸底,确保水利生产安全。4 月 18—28

  日,我局按照省水利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全省行业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陕水安监【2011】9 号)精神,局里抽调 15 人分乘 5 个检查组,结合汛前检查对防汛重点地段、病险水库、河流险段、已成水利水电工程安全运行、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工地、防火防爆 、河道采砂、渔业生产、机关后勤车辆及水电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

 5 月 20 日—26日,我局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和建党 90 周年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陕水安监【2011】15 号)以安全度汛为

 重点,由市政府领导及水利局长、防办主任带队对全市十县区水利安全生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重点部位的突击检查。确保了度汛安全 。

  3、完善和修订安全预案。年初我们就组织人员市县

  (区)对《防汛预案》、《城市水源和县城供水应急预案》、《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应急预案》、《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水库安全度汛预案》、《电站安全生产预案》等进行了修编。

 4、制定五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度汛。按照省市领

  导提出的“人是第一、生命至上”的要求,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市局制定五项措施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要坚决克服松懈厌战思想。各级防汛部门要坚决克服松懈厌战思想和麻痹侥幸心理,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以落实大型水库低水位运行和提前预泄腾库为重点,做好汉江防洪工作。二是要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防汛工作指挥领导。各级防汛责任人要按照“镇自为战,村组自

 救,预警到户,责任到人,提前撤离”的要求,组织指导群众全面做好应对防范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递到基层,不漏一村一户,适时启动防汛防滑应急预案。三是要抓好提前转移措施落实。要把组织群众提前转移作为防御山洪地质灾害的核心环节认真落实。各县(区)、各镇(办)要提早组织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留守家庭、特困户、

 五保户等没有或缺乏撤离能力、自救能力的特殊人群,采取措施,落实投亲靠友、集中供养、贴户帮扶等办法安全度汛,确保群众提前安全转移到位。四是要科学调控,做好汉江防洪工作。各大型水库管理单位要服从指挥,精心调度,以低水位运行、预泄腾库为手段,尽力扩大有效库容,充分发挥削峰、滞洪、错峰作用,确保电站和下游城镇安全。五

 是要强化措施,确保全市安全度汛。要加强对辖区内病险水库、各类堤坝、水电站、城市低洼地带、危房校舍等险工险段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紧急度汛措施,处于高水位运行的中小型水库、水电站要尽快将库水位降至汛限水位以下。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地区要备足防汛抢险应急物资,组织抢险队伍,确保防汛抗洪抢险有力有效有序进行。

  5.加大宣传力度。

  为认真贯彻水利部《关于开展 2011 年水利系统“安全

  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及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水利厅 2011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以及安康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1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分别举办了三次大规模宣传活动,一是市局于 2011 年 4 月市水利局在白天鹅广场举办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汛减灾预警宣传教育活动,有 1000余名群众到场观看了启动仪式;二是 6 月 10 日在白天鹅广场举办了为期一天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我局按照市政府安委办的统一

 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职工在日月广场开展了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知识咨询与宣传活动。通过丰富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水利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三是 8 月 15日下午,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防汛办、安康日报社主办,市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10 县(区)服务站、乡镇放映队承办的 “安康市防灾宣传电影周”在金州广场启动,标志着全市防灾电影宣传活动全面铺开;

  7.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我局于 6 月中旬向市安监局订了《全国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试题》200 余份,并在部网站下载打印了《全国安全生产知识问答》安全知识读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了安全竞赛活动。7 月 6 日,在局四楼会议室,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答题竞赛”活动,旨在宣传应急管理,普及应急知识,增强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逃生、自救、互救等应急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通过安全教育活动,全局职工进...

篇六: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

 水安监[2017]409 号

  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生产经营单位防范事故、保障安全的前提条件和核心环节,是《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部门监管的法定职责。加强水利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水利行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安全生产双预防机制的基本要求。当前,水利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仍然存在制度不健全、排查不彻底、治理不到位、管理不闭合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水利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和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检查督导和整改督办,确保水利行业生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排查治理制度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工作程序、排查周期和治理方案编制要求;明确隐患信息通报、报送和台账管理等相关要求,按有关规定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应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制订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参建单位应在此基础上制订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实际,制订符合本单位特点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文监测、勘测设计、科研实验等单位也要根据单位特点制订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明确重大事故隐患督办范围、内容和程序,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实行全员责任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部门、工区、班组等(以下简称部门)和岗位人员负责本部门和本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工作责任的全面落实。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将工程建设项目、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四、全面排查事故隐患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实际,从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明确事故隐患排查事项和具体内容,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应坚持日常排查与定期排查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要时段,排查必须全面彻底,不留盲区和死角。

 水利建设各参建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要按照《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级别作出判定,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向从业人员通报。重大事故隐患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五、及时治理事故隐患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消除。属一般事故隐患的,由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立即治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进展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治理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应急预案。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全部或局部停建停用治理,涉及上下游、左右岸等地区群众的,应依法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对暂时难以停止运行的水利工程、设施和设备,应当采取降等报废、应急处置、监测监控等妥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治理工作结束后,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及时销号。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停建停用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报告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方可销号。

 六、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全面掌握辖区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强化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直属单位或工程确定为本级监督检查的重点,同时督导下级做好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

 制度,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要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对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以及拒绝、阻碍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强化工作保障有关要求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隐患就是事故”的高度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水利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水利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费足额投入。对于在建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经费在安全生产措施费中列支;对已建公益性工程,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足额保障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

 事故隐患,要设立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应急防范措施及时实施。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对本单位排查及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中登记,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电子和纸质台账。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认真做好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工作,切实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早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防范事故,确保生产安全。

 水利部 2017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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