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参考9篇

来源: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22-09-24 18:30:04 点击:

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参考9篇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参考 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近年来,燃气安全事故频发,造成了重大生命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极大地冲击人民群众安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参考9篇,供大家参考。

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参考9篇

篇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参考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燃气安全事故频发,造成了重大生命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极大地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场监管总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 XX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扎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相关工作,切实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通过“四个一批”(集中挂牌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助力全区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液化石油气瓶安全排查整治。抓住关键环节,以制造单位、充装单位作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液化石油气瓶隐患排查整治,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制造单位、充装单位;依法发现违法违规的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并形成案件线索移送市局执法大队;加大力度清理未消除使用功能的报废气瓶和“黑气瓶”。推动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按期完成气瓶充装追溯体系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进一步对接市级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并对接市局平台推送数据。推动气瓶充装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和标准制订。(责任股室:特安股牵头,网信股、质量股配合,各市场监管所组织落实)

 (二)深化燃气压力管道安全排查整治。巩固压力管道排查整治成果,督促问题压力管道整改和整治检验任务,做好燃气企业调压柜(箱)数据与动态监管平台燃气压力管道单元相关数据比对,开展撬装式设备系统内压力管道排查,对发现的未登记未检验压力管道要限期整改到位。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推动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施工前告知和申请法定检验的机制,严肃查处在建燃气压力管道未依法进行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的行为,督促使用单位对在用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提升燃气

 压力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责任股室:特安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组织落实)

 (三)深化其他燃气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监督抽查力度。加强供气供暖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督促燃气相关锅炉、压力容器和工业管道的使用单位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肃查处未依法申报法定检验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危化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车载常压罐体质量安全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压实企业责任,严防质量风险。积极配合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推进承压类特种设备相关省地方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工作。(责任股室:特安股、质量股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场监管所组织落实)

 (四)加大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内的家用燃气器具的认证活动进行严格监管,督促认证机构加强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一

 致性检查。对属地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严格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形成案件线索并移送市局执法大队,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质量股、消保股、网信股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场监管所组织落实)

 三、进度安排

 从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 年 12 月)。各市场监管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部署,迅速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2022 年 1 月至 3 月)。各市场监管所要组织开展对液化石油气瓶、燃气压力管道、其他燃气相关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以及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流通企业的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的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整治攻坚(2022 年 4 月至 10 月)。各市场监管所要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逐月动态清零,重点隐患报当地安办挂牌督办。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检查、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 年 11 月至 12 月)。各市场监管所要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完善监管制度,强化风险防控,不断加强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统筹下,主动配合燃气行业主管部门,深入推进各项工

 作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对内要发挥统一市场监管体制优势,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安全、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外要主动加强与住建、公安、交通、商务、应急、发改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信息共享、监管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市场监管所对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依法处理,积极与执法支队做好衔接,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及扣押、吊销证照等执法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市场监管所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推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区局相关股室将适时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相关产品安全使用、风险防范、

 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要拓宽宣传渠道,增加宣传内容,报道市场监管系统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成效。

 请各市场监管所从 2022 年 1 月开始,每月 10 日之前将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 (附件 1,其中表样中划线空格中的数据不必报送)和《 燃气安全重大隐患问题清单》(附件 2)报送特安股。

 附件:1 .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 2 .燃气安全重大隐患问题清单

 附件 1

 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经营 企业 情况 管道燃气经营 企业数量(个) ------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从业人数(人) ------ 瓶装液化气经营 企业数量(个) ------ 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 从业人数(人) ------ 管网 情况 现有 2000 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长度(公里) ------ 违章占压管道数量(段) ------ 燃气 隐患 排查 情况 排查出的一般隐患数量(个)

 整改完成的一般隐惠 数量(个)

 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数量(个)

 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 数量(个)

 执法 检查 情况 燃气安全执法检查次数(次)

 燃气安全执法检查 处罚次数(次)

 取缔非法燃气企业数量(家)

 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企业数量(个)

 执法检查处罚金额(万元)

 报警器 安装 情况 使用燃气的餐饮 企业数量(个) ------ 安装燃气报警器 餐饮企业数量(个) ------ 使用燃气的居民 户数(户) ------ 安装燃气报警器 居民户数(户) ------

 附件 2

 燃气安全重大隐患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属地 隐患点名称及 隐患内容 整治时限 所在地 行业主管部门 采取的措施及 整改进展情况 1

 2

 3

 …

篇二: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参考

1 - XX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推进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XX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扎实推进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的通知》(X 市监函〔2021〕560 号)及 XX 市 XX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全区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工作方案 的通知》(XX 安委〔2021〕18 号)精神,经局领导同意,决定从即日起至 2022 年 3 月底,在全局开展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现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特种设备安全方面 按照特种设备三年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持续抓好化工行业、公共聚集场所、工贸行业、燃气行业等重点领域特种设备风险防范和隐患整治工作。

 一是化工行业方面。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以反应釜、空分装置、快开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老旧、二手压力容器等设备为重点。全面整治化工成套装置中压力容器、

 - 2 - 压力管道跑、冒、滴、漏,安全阀、压力表、流量计等安全附件失效,企业未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年度检查,启停设备未按操作规程作业,巡检维护不及时,监护使用措施不到,使用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报废特种设备等突出隐患。

 二是公共聚集场所方面。以学校、医院、大型商超、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及非公路旅游观光车等设备为重点。在前期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全面整治不按《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未对导磁松闸顶杆进行更换等突出隐患。

 三是工贸行业方面。以道路交通、水利、铁路等重点工地使用的大型起重机械和钢铁冶金企业使用吊运熔融起重机械,建材印染油脂加工企业使用的有机热载体锅炉,仓储物流使用的叉车为重点。全面整治大型起重机械未按要求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冶金企业未使用专用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械,架桥机、塔式起重机安全限位装置失效,桥门式起重机械主要受力部件锈蚀,未按要求加装双限位装置;木材加工、油脂印染企业使用等锅炉超期未检、安全附件失效或缺失;工厂厂区及物流园区等特定区域使用的叉车未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作业人员未持证,安全制动装置失效和不按安全技术规范操作、现场管理混乱等突出隐患。

 四是燃气行业方面。强化气瓶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气

 - 3 - 瓶充装单位为重点,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燃气气瓶隐患排查整治,充分发挥气瓶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作用;严格依法处罚违规充装单位和违规检验机构,依法处置不合格气瓶。规范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协同相关部门推动建立督促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施工前告知和申请法定检验的机制,严肃处理在建燃气压力管道未依法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行为;督促压力管道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新安装燃气压力管道监督检验和在用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强化燃气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持续提升油气长输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督促燃气相关锅炉、压力容器和工业管道的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二)道路交通方面 要加大辖区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车辆检验机构源头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对“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对监督检查中问题较多的机构,促督加强整改,对认识不到位、整改不力、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机构坚决按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从重处理。特别是在元旦、春节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因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督促检验检测机构承担相应的民

 - 4 - 事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

 (三)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方面 按照省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燃气具及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市监办〔2021〕151 号)精神,加强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准确掌握生产经营企业底数,强化监督抽查检查,开展质量隐患问题排查,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要严厉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化解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方面 要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和省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秋冬消防安全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X 市监办〔2021〕162 号)要求,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产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要结合“春雷行动 2022”,加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产品生产、流通领域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相关产品生产、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监管,突出彩钢板、保温材料,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及动力电池和小太阳、热暖设备等冬季取暖用品,覆盖线上线下,及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排查质量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

 - 5 - 为,形成强大震慑。二是开展未成年人玩具、用具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儿童玩具、学生用品、校服、眼镜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

 (五)食品方面 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热销食品、特色食品、餐饮服务行业及冷链食品的监管,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食品存储、食品留样制度落实等情况,并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六)药品方面 一是重点检查农村地区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主要检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非药品仿冒药品名称和包装,非药品销售时非法宣称医疗功效等行为。二是开展农村地区医用口罩和避孕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依法查处经营无医疗器械注册证、从无资质供应商采购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深挖非法流通渠道和生产黑窝点。三是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管。突出对城乡结合部化妆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经营未经注册备案、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超过使用期限、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儿童化妆品等行为。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 2022 年 3 月底,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

 - 6 -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业务股(室、队)要按照此次活动明确的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层层动员部署,要通过多种形式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具体要求传达到企业最小工作单元,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确保活动落实落地。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业务股(室、队)要把“百日安全大会战”与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和“春雷行动 2022”等重点工作捆在一起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对接相关行业部门,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形成专项整治合力,推进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要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整治重点,尤其是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落实机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做好应急工作准备。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带

 - 7 - 班和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切实做到值班电话“随响随接、随接随办、随办随记”。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适时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时刻处于应急状态,确保发生险情或事故在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实施及时、科学、有效的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期间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活动总结。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业务股 2022 年 3 月 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局安办。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邮箱:XXXXX

篇三: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参考

监督管理局 2021 年工作总结及 2022 年工作要点 材料

  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局的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实施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强服务、守底线、拉高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做好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相关工作,全力维护健康稳定的市场秩序和环境,持续加强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筑牢疫情防控战线,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强冷链食品及冻库监管,制定冻库专项整治方案,抽调人员组建冻库整治专班,建立了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并选派优秀干部,组建集中监管仓监管队伍。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前哨”,针对全区家零售药店,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巡查,规范药店经营行为,开展药店退烧止咳药实名登记工作,强化新冠疫苗质量监管,加强零售药店培训,持续做好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辖区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紧盯重点场所、重点产品和高风险人员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发生的可能性。

 (二)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助力“天府旅游名县”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针对食品安全的区域性、季节性、节日性、风险性等特点,全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婴幼儿配方乳粉、水产品、肉及肉

 制品、冷藏冷冻库等专项整治余项。同时,筑牢药械化安全防线,助力“健康”建设。

 (三)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助力“安全”建设。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日常检查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和使用单位培训。

 (四)筑牢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助力“质量”建设。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全区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企业分类巡查、建档和监管。

 (五)着力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建设“高线”。商事登记改革纵深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有力。开展抽查批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企业发展。狠抓监督,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五是消费维权再克难关。共受理投诉举报件,投诉举报受理率%,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建立消费维权站个,创建市级放心舒心示范企业个。

 (六)助推品牌建设,促进质量发展“高线”。品牌地标又传捷报,德源大蒜正式成为区第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郫县豆瓣入第一批个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清单。标准化示范试点持续推进。积极推进我区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创建验收工作。深入推进“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

 (七)维护公平正义,形成执法高压态势。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件。稽查执法重拳出击。-月共计办结案件件,罚没.,移交公安

 件。联合公安,在镇村发现非法“黑冷库、阴阳库”个,案件涉及货值金额万余元。

 二、工作要点

 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和区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精神,高质量推进“科创高地、锦绣”建设,持续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加强冷链食品、冷库、农贸市场、药店等区域的疫情防控,为迎接党的二十大作出贡献。

 (一)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部署,牵头落实区市场监管组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冷库整治和库长制工作。同时加大力度落实农贸市场和零售药店等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措施。

 (二)聚焦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力争年获得全市优秀单位。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和农村食品、网络食品安全治理。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风险预警,计划实施抽检监测不少于.批次/千人,农兽残抽检不少于批次/千人。持续开展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行动。

 (三)聚焦药品安全工作。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检查和抽检力度,达到规定的监管频次和覆盖面。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全年不少于次。强化新冠疫苗质量监管,对全区疫苗接种单位全覆盖

 检查。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检查,确保试剂质量。加强“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强化结果运用; (四)聚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安全监察和隐患排查治理,完成%检验检测率。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检查,完成抽查台数台。开展生产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完成余台设备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广和运用“省特种设备移动检查平台APP”和“市特种设备数据资源中心”。

 (五)聚焦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升产品质量“高线”,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少于批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严格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对全区食品相关产品、电线电缆等取证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其它重点工业产品开展专项整治。

 (六)聚焦信用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企业年报工作,加强异常名录监管力度,积极推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效应。强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服务和市场主体培育,力争年市场主体数量在年的市场主体数量基础上新增%。牵头“信用”网建设和日常维护,强化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

 (七)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及时,完成年度消费投诉按时办结率达%以上。深化

 消费维权服务站“五进”在大、中型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服务型企业先行建立消费维权站个,扩大

 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加大“诉转案”工作力度。创建市级放心舒心示范企业家。

 (八)聚焦知识产权保护。完成十四五规划,修订《加强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建设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菁蓉十条)》《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开展五个地标产品家企业专用标志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打击违法违规使用。重点打击商标、专利、地标的侵权行为,开展地标产品特别是郫县豆瓣的原材料的溯源工作,从源头上保证原材料的品质安全。加大十六个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点)的建立工作。

 (九)聚焦违规违法打击。按照全省“春雷行动”要求,践行“铁拳出击护民生,铁腕治乱促发展”的活动主题,在“++N”模式的规范下因地制宜地解决民众重点关注问题。在辖区内重点开展执法子项目“N”,自选“食品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开展整治工作。

 (十)聚焦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的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双随机监管与企业信用等级情况、风险监测研判结果等有机结合,实现监管对守法诚信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企业“无处不在”。牵头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的监管模式。牵头落实以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为基础的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牵头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依托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部分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

 (十一)聚焦干部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区委争做“五强五好”干部精神,持续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宣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意识。以“干部大讲堂”为平台,以讲代训,着眼能力素质提升,多渠道多层次培训培养干部,优化用人导向。抓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干部作风整顿,突出忠诚干净担当,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市场监管干部队伍。仅供参考

篇四: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参考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贯彻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鲁安发〔2022〕8 号)部署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把握原则 (一)坚持精细管理,精准施治。对各行业企业按风险等级、安全状况和管理绩效分类分级,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管理,严管严查风险大、管理差的企业,避免“只管好企业、不管差企业”和监督管理“简单粗泛”问题,精准高效控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二)坚持源头管控,纵深防御。将风险管控挺在前面,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不放心、不放过”的态度和措施,层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多重布控,源头管控,齐抓共管,最大限度凝聚监督管理合力,增强风险防控效果。

 (三)坚持要素融合,综合治理。以实施分类分级监管为主线,实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监管执法、驻点监督等多种举措融合发力,集中靶向,综合治理,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同步提升。

 (四)坚持科技赋能,信息化管理。综合运用工业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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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落实“互联网+安全监管”工作模式,建立完善“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实时汇聚企业安全生产数据,动态分析,智能分级,提升监督管理数字化、智慧化水平。

 二、分类分级方法 坚持先分类、再分级,根据行业类别、风险大小、安全生产状况和管理绩效对企业分类分级,市、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政府(管委)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据《威海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威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企业分类分级情况实施动态管理。

 (一)按行业和风险大小分类。按照《威海市安全生产任务分工》规定的 122 个行业分类,综合考虑既有风险和潜在风险,划分Ⅰ类企业、Ⅱ类企业。矿山、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企业以及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企业(统称高危企业),纳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理的企业,按国家、省、市级政策要求停产限产的企业,检维修、高处作业及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量大、人多的企业,以及其他风险点较多的企业,应确定为Ⅰ类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其他确定为Ⅱ类企业实施常规监管。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威海市安全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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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分别建立Ⅰ类企业、Ⅱ类企业基础信息台账并进行动态更新,为分类分级监管提供基础性支撑。

 (二)按安全生产状况和管理绩效分级。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安办发〔2022〕8 号)规定要求,督促各行业企业对安全生产现状定期进行诊断检查,综合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投入、工艺和设备安全运行、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状况,从好到差统一判定为“A、B、C、D”四个等级。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严格,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可定为 A 级;安全管理良好,整体稳定可控的,可定为 B 级;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健全,需要改进提升的,可定为 C 级;安全管控较差,问题隐患较多的,可定为 D 级。具体通过诊断评估等方式确定。近 3 年内发生致人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判定为 D 级企业。

 实行企业诊断定级报告制度,企业自我诊断、聘请第三方诊断要及时将诊断报告、定级情况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由相应职责部门进行审查或抽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监管企业进行诊断和分级。企业自我诊断分级、第三方诊断分级服从部门诊断分级,下级部门服从上级部门诊断分级。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规范性、一致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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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和持续性,认真贯彻落实省相关部门统一制定的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分级指导标准,扎实做好诊断和定级工作。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动态调整企业等级。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监管执法、诊断检查、事故及举报投诉发现问题等,对本行业、领域企业分级实施动态调整,视相关情形予以升级或降级。

 对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短板和缺陷,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创新举措执行落实不到位,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未有效建立运行,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突出、多次予以处罚或拒不执行监管执法指令,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状况情形的,给予降级或直接判定为低等级。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降为 D 级企业。对作降级处理的企业,一般实行为期一年的重点关注,关注期满重新定级。

 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创建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被认定为双重预防体系标杆企业,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等本质安全提升取得显著成效,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受区市级以上表彰,以及采取措施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状况和层级的,予以升级或直接判定为高等级。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抓平常、抓日常,认真贯彻落实省相关部门统一制定的本行业、领域动态调整企业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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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级的具体规定,确保企业分级符合其安全生产现状。

 三、差异化监管措施 按照Ⅰ类企业严于Ⅱ类企业、低等级企业严于高等级企业的标准,差异化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一)实行差异化监管执法。对 A 级企业以指导服务为主,鼓励强化自主管理,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对 B 级企业进行常态化监管,按计划实施常规检查。对 C 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对 D 级企业重点关注、严管严查,实施高频次专项检查、执法检查或诊断检查,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停业整顿。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形势需要,可对Ⅰ类企业和Ⅱ类企业中的 C 级、D 级企业实施针对性监督管理措施。

 (二)实施差异化驻点监督。Ⅰ类企业中的 C 级、D 级企业和Ⅱ类企业中的 D 级企业,由市、区市行业主管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派驻人员驻点监督,督促落实整治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Ⅰ类企业中的 A 级、B 级企业和Ⅱ类企业中的 B 级、C 级企业,可实行巡回、定期驻点监督。

 (三)推进差异化综合治理。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要与安全生产通报、约谈、警示、重点关注、安全总监委派等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实施。企业分类分级信息要与安全生产黑名单、信用等级评价相关联,对连续评级低、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各区市政府(管委)要将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

篇五: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参考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县委相关工作要求,推进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进一步强化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系统思维、标本兼治,坚持打击、整治、管理、预防多策并举、一体推进,聚焦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发现和堵塞监管漏洞,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开展整治,再深挖摸排一批问题线索,严厉整治乱收费问题,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力度,强化对涉及民生的重点商品、重点区域进行整治,彻底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行政违法案件,使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治理,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聚

 焦企业和群众在收费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涉企乱收费易发多发领域,集中查办一批违规收费案件,解决企业和群众的困难事、揪心事、烦心事,使全市涉企收费行为明显规范,收费秩序持续好转,切实减轻企业经营成本和群众生活负担。

 责任单位:市场价竞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二)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力度。对平台企业野蛮生长、无序扩张,一些市场主体左右行情、把持定价、欺诈销售、侵犯知识产权等,加大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场价竞科、经检队、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校园食品、农村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和飞行检查作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各市场监管所。

 (四)强力整治涉及民生的重点商品问题。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民生领域的重点商品,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

 品,以及城市郊区、农村与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违规经营、缺斤短两、强迫交易等违法行为,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局属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五)配合抓好行业突出问题整治。配合公安机关和人民银行,依法严格执行企业登记注册材料规范,杜绝利用“空壳”公司信息开设对公账户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杜绝“黄牛”代办非法改装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相关证件等行为。

 责任单位:企个科、注册分局,各市场监管所。

 (六)建立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深入研究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新问题、新动向、新形态,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查找监管漏洞,提出整改意见,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建立健全防范问题发生的常态化监管制度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整治工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重要保障,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

 党中央要求部署上来,把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责任、属地责任、各单位责任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要切实扛起推进落实的责任,对本部门主管的工作切实履职尽责,防止推诿扯皮。

 (三)强化督导检查。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范畴,对打击整治工作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优的重要参考。县局将结合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篇六: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参考

县市场监管领域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1 年,城镇燃气事故频发,燃气安全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和整治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城镇燃气安全风险,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法定职责,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县安委会和省、市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严格监管与严肃执法相结合,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抓好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燃气气瓶安全监管 1. 落实充装单位主体责任。各分局要检查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气瓶充装单位要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充装许可资质证照。督促各气瓶

 充装单位对自有产权和托管的气瓶申请使用登记,实行固定充装单位充装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严禁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非法改装、翻新、报废气瓶,严禁使用通用码、口袋码充装。要进行充装前和充装后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充装记录,履行定期检验义务,检查发现超期未检的气瓶,应当及时送检。要加大超期报废气瓶的回收处置力度,检查发现的翻新气瓶、应报废气瓶等气瓶,应当立即自行或送至气瓶检验机构消除其使用功能,并向气瓶使用登记机关报告,办理相关注销手续。要加强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错误、冗余数据的清理,提高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要规范使用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确保出站气瓶扫码记录齐全,信息准确。制定特种设备事故(特别是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并定期演练。要积极配合燃气主管部门开展配送信息归集工作,加强气瓶流向管理。(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各分局,各气瓶充装单位)

 2. 严把气瓶检验质量关。各气瓶检验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检验,加强检验质量管控,持续提高检验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规范开展气瓶检验和报废处置等工作。所有检验合格的、不合格的和消除使用功能处理的气瓶信息做到实时更新并上传至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检验完成后及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过程中加强气瓶“二维码”保护,防止出现“一瓶多码”。

 (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各分局,各气瓶检验单位)

 (二)加强燃气管道安全监管 3. 开展燃气管道情况排查。各分局要组织燃气管道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本单位在用燃气管道,摸清底数和安全状况,落实燃气管道安全使用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在用燃气管道使用管理台账。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按期整改销号,实施闭环管理。对自查过程中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且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燃气管道,一律停止使用。2022 年 2 月 20 日前,各使用单位要汇总本单位在用燃气管道自查情况,填写《燃气管道使用情况自查统计表》(见附件 2)和《燃气管道统计表》(见附件3),分别以书面(盖章)和电子版(Excel 格式)方式报管道所在分局备案。新建、改建、扩建或其他原因造成燃气管道数据发生变化的,使用单位应在每年一季度将更新后的《燃气管道统计表》及时上报分局,分局汇总本辖区燃气管道数据后上报县局。(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各分局)

 4. 履行燃气管道开工告知和检验申报。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管道 ,各分局要督促燃气管道使用单位新建、扩建、改造压力管道时应加强质量控制,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元件制造单位生产的合格元件,由持证安装单位进行安装。要依据《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要求,协调落实监检事宜,施工前向管道安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告知,向特种设备监检机构提出监检申请或要求施工

 单位办理告知并提出监检申请,及时协调解决施工和监检相关问题。

 对在用的燃气管道 ,依据《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的要求,各分局要督促使用单位应当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并具备相应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做好定期检验相关配合工作。(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各分局)

 5. 开展燃气管道现场核查。各分局要组织开展燃气管道安全管理现场核查,组织检验机构和行业专家,重点对使用单位上报的《燃气管道使用情况自查统计表》和《燃气管道统计表》进行核查,督促使用单位建立燃气管道台账清单,对在用燃气管道的数据要做到“应填必填”,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应改必改”。同时,按“监察员抓监管、专家查隐患、企业抓落实、执法促整改”的工作机制,对使用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时组织复查,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处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各分局)

 6. 严格燃气管道法定检验。江苏特检南通分院如东所要严格依法开展燃气管道检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燃气管道使用单位的检验核查工作。

 要落实好安装监督检验和在用定期检验。对使用单位申报的检验申请,及时制定检验计划和检验方案,按时完成检验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燃气管道检验台帐,并将《燃气管道使用单位检验清单》(附

 件 4)报送县局特设科。

 要履行好隐患告知义务。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发挥技术优势提出技术难题解决方案,指导隐患整改;发现特种设备严重隐患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使用单位和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责任单位:江苏特检南通分院如东所)

 (三)加强燃气及燃气器具等产品质量监管 7. 开展日常检查。各分局要集中监管力量,对本辖区内燃气、燃气器具及配件、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市场销售相对集中的经营企业(简称“重点销售企业”)开展重点摸排和全面检查,分别填写生产企业名录和重点销售企业名录(附件 5、6)。重点检查生产企业落实原料进厂把关、产品技术标准(工艺文件、CCC 认证)、产品出厂检验、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等情况;重点检查批发市场、电商平台等重点销售企业是否销售假冒伪劣或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市场主办单位或电商平台督促市场内或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现场检查情况要进行详细记录(附件 7、8)。对无需通过质量检测便能判定生产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结构不符合标准的减压阀,以及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应立即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依法调查处理。督促认证机构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责任单位:质量监管科,各分局)

 8. 实施监督抽查。组织开展对本辖区燃气、燃气器具及

 配件、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对象包括生产企业和销售相对集中的批发市场(站点)、商场超市、五金门市部等,检验项目应当包括产品的重要质量指标,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召回同批次产品,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复查等工作,定期公布不合格名单。(责任单位:质量监管科,各分局)

 (四)加强监管执法 9. 严格信用监管。排查燃气具等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查看是否持照经营,是否超范围经营。加大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加强内部整合,促进市场监管部门内部数据的统一归集。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联合惩戒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企业(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及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责任单位:综合监管科,各分局)。

 10. 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 12315 热线作用,及时受理、处置涉及燃气安全的投诉举报,充分发挥执法办案与日常监管的衔接,及时获取违法线索。依法严厉查处非法充装、生产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器具、“可调式”调压器、未经 CCC 认证或伪造冒用 CCC 标志,以及假冒伪劣、“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责任单位:综合指挥中心,各分局)。

 三、进度安排

 从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1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 年 年 12 。

 月底前)。制定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部门,对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摸底(2022 年 年 1 月至 2 月)。各分局组织开展对本辖区燃气充装企业、燃气管道使用单位、燃气器具及配件、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辖区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2022 年 2 月 25日前报县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

 (三)整治攻坚(2022 年 年 3 月至 9 月)。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 年 年 10 月至 11 月)。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如东县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

 小组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开展燃气管道检验,保障燃气管道、气瓶安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开展燃气管道安全使用情况排查和问题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摸清辖区内燃气管道底数,抓好管道元件、“瓶灶管阀”产品质量监管,保障城镇燃气使用安全。

 (二)加强执法监督。各分局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要强化对燃气管道使用单位、气瓶充装单位及检验机构的现场检查,查处燃气管道使用及气瓶充装、检验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屡查屡犯、屡查不改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持续跟踪,严格实施闭环管理。

 。

 (三)加强督导考核。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要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

 使用等环节安全。

篇七: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参考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依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沪市监特种〔2020〕365 号 )、《金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金安委会〔2020〕9 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结合金山区市场监管工作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落实“两区一堡”战略定位、加快打造“三区五地”、全面建设“三个金山”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区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经研究决定,建立区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

 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区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坚 副组长:夏惠林、汪旭兵、朱杰龙、陆永妹、宋斌 成员由局特种科、认证产品科、网络广告科、信用监管科、执法稽查科、标准计量科、行政审批科、党建工作科、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接任同志自然替补。

 (二)设立区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制定推动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局特种科、认证产品科、网络广告科、信用监管科、执法稽查科、标准计量科、行政审批科等为相关重点领域三年行动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指定联络员为区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局特种科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包括工作推进、传达要求、汇总上报情况等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 各部门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到本部门宣传工作重点,切实组织安排好专题学习,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贯彻,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要组织市场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培

 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各部门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走深走实。(牵头部门:党建工作科,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二)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部门要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尤其是要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督促企业强化安全投入和教育培训,健全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夯实提高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针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客(货)车等生产企业行业特点和风险状况,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风险研判,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和诚信制度,发挥保险作用,培育社会技术服务机构,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牵头部门:特种科,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组织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充装单位资源条件是否持续满足充装许可条件,是否建立具备自动采集、保存

 充装记录等功能的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化平台),抽查充装前后安全检查记录和充装记录等是否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本单位管理制度的要求。重点督促未建立信息化平台的充装单位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要切实加大充装违法行为执法查处力度,精准打击超装、错装、超范围充装、超检验有效期充装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特种设备充装许可。各所队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时报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

 二是推进油气长输管道专项治理。要督促使用单位以问题为导向及时落实历年发现问题的整改封闭工作,并以日常管理巡查情况为基础,结合定期检验、年度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对于已经存在的问题,必须落实整改;对于新发现的问题,跟踪治理及时闭环,做到老账不拖不欠,新账及时消除。要在前期攻坚成果上,夯实推进油气长输管道全面检验、年度检查按期完成,杜绝发生超期使用情况。要督促注册在辖区内油气长输管道使用单位加强油气长输管道风险的根源管控,全面推进管道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和安全管理评价工作,于2020 年 12 月底前基本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以下简称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三是开展其它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各所队要以涉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为抓手,持续强化大型化工装置、氨制冷装置和气瓶充装单位等重点行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上海市金山区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工作方案(2019—2022)》要求,有计划、

 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涉危化品行业领域(区域)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有效遏制涉危化品行业领域(区域)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要督促相关使用单位按要求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着力提升使用单位的管理水平,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效开展双重预防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管控风险,将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要督促重点行业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巩固安全管理评价工作成果,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2020 年 12 月底前,各所队应实现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基本建立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同时要结合区域实际,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危化品相关领域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是加强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隐患治理。要结合《关于加强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沪市监特种〔2020〕193 号)要求,持续做好与住建部门的对接和信息共享,组织排查辖区内无证生产(包括超范围生产)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情况,一经发现应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各所队要不断强化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环节安全隐患治理。各所队要在 2020 年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对每年高温汛期、严寒冰冻等极端气候期间室外大型起重机械防汛防台、场车安全作业,以及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起重机械、场车使用环节安全,及时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形成常态长效监管治理机制。

 五是着力加强电梯安全监管。要按照本市智慧电梯建设总体部

 署,着力保障电梯安全相关民生需求。结合本区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和信用评价,对接电梯信息化、智能化维保的开展和按需维保试点工作,持续加大对电梯维保质量的监督评判和社会公示力度。要围绕提升电梯产品质量安全,配合市局组织开展电梯主要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安装监督检验质量抽查和型式试验一致性核查。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加强对加装电梯安全和使用监管等方面的监管和抽查。继续开展居民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风险评估,配合房管部门推动评估后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和大修工作。要注重社会宣传,加强电梯相关举报投诉处置,有效提高公众监督水平,全面构建电梯安全全社会齐抓共管格局。

 (牵头部门:特种科,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组织开展危化品及其包装物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在本区范围内以危化品及危化品包装物为重点产品,以涉及危化品及其包装物生产许可获证企业集中园区为重点区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是督促危化品及其包装物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自查;二是配合市局对危化品及其包装物生产企业是否持续保持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进行排查;三是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牵头部门:认证产品科,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加强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 一是强化电动自行车认证监督管理。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认证

 活动监管力度,组织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获证组织的认证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实施机构和获证组织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严厉查处获证组织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CCC 证书生产以及认证机构买证卖证、虚假认证等违法行为。对发现违法线索依法依规查处,加强后续监管。对查实的获证组织违法行为及时通报认证机构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牵头部门:认证产品科,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二是强化电动汽车认证活动监管。要采取“双随机”方式加强对电动汽车获证组织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对电动汽车指定认证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获证组织无证生产及市局移交的认证机构违法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要配合市局做好电动汽车认证活动监管。(牵头部门:认证产品科,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是加强汽车关键零部件和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对本区生产、销售的内燃机、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汽车轮胎、空气(燃油、机油)滤清器、机动车辆制动液、发动机冷却液、汽车安全带等汽车关键零部件和电动自行车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要将汽车关键零部件和电动自行车产品纳入本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年度计划,加大市场流通环节监督抽查力度,及时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销售企业,要依法开展后续处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加大跟踪力度,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实施跟踪抽查。(牵头部门:认证产品科,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市

 场监管所)

 四是根据相关违法线索,依法查处销售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从事经营性违规改装以及销售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池行为,要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牵头部门:执法稽查科,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是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外卖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骑手和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同时,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行政约谈,督促外卖平台加强对骑手的宣传教育,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牵头部门:网络广告科,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六)配合做好货车非法改装改标整治工作 要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做好对指定认证机构和货运车辆生产企业的认证专项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获证组织未经认证以及市市场监管局移交的指定机构非法认证等违法行为实施调查取证,依法依规处理并上报。依法对获得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机构出具虚假检验合格报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牵头部门:认证产品科,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七)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标准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公共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危化品安全生产管理、防灾避难场所管理等方面加强标准的研制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填补标准空白。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燃气安全管理标准。

 (牵头部门:标准计量科,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八)积极推进年报制度,持续推进联合惩戒 一是完成重点行业领域年报工作。在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对于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正常经营企业,要求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完成企业年报工作,实现应报尽报。二是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公示。三是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确定的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推进重点领域企业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协助本区相关部门公示消防、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监管科、特种科按职责分工牵头,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九)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领域安全整治工作。

 配合区房管局、建管委做好本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打击液化气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公安金山分局做好危爆物品行业整治、城市燃气安全治理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委托,配合开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原有建筑改变用途安全隐患排查。积极做好信息共享,依据有关部门需要梳理相关企业信息并做好信息提供和共享工作,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供...

篇八: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参考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根据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大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央视 2022 年“3.15”晚会曝光违法行为和省纪委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区局决定同步开展 XX 区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等现象,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督促各类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压实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责任,规范面向未成年人的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净化校园及周边经营环境,共同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消费安全。

 二、整治时间 从 6 月 10 日起,至 12 月 30 日结束。

 三、整治重点 (一)校园周边无证无照经营; (二)校园周边酒类销售; (三)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安全保障; (四)校园周边店招、广告管理; (五)网络平台针对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

 四、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校园周边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对校园周边 200 米范围内所有市场经营主体逐一排查,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亮照经营。

 牵头单位:信用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二)校园周边酒类销售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周边(校门左右两侧各 50 米内)不得设置酒类销售网点。组织对校园周边酒类销售点进行摸排,建立基础台账。对于现有的校园周边酒类销售点、日用百货店涉及酒类销售的逐步清理消化。店招不允许出现“酒”类宣传字样,经营中严格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并在显著位置张贴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提示语。校园周边不再审批酒类销售市场主体。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审批股。

 (三)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安全整治。加强商品标签标识

 管理,检查、指导校园及周边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责任和义务,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重点加强对“三无产品”、“五毛食品”的检查,对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及时采取控制处置措施。

 牵头单位:食品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四)校园周边店招、广告整治。排查经营者对商品性能、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发布恶搞、低俗以及含有色情、暴力内容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杜绝诱导中小学生“抽奖”类商品销售。

 牵头单位:市场合同广告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政策法规股、综合执法大队。

 (五)网络平台针对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整治。对发现的网络平台针对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宣传具有色情、暴力及通过不良诱导形式营销商品的行为,及时进行立案查处或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职能部门。

 牵头单位:市场合同广告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政策法规股、综合执法大队。

 五、实施步骤 (一)排查整改阶段(6 月 10 日-7 月 10 日)。各市场监管所要彻底清查辖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文具、玩具、小商品

 等类型经营主体信息,建立问题排查台账,指导和督促上述经营主体及时整改。7 月 15 日前将检查问题台账报市场合同广告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7 月 11 日-11 月 30 日)。相关业务股室和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文具、玩具、小商品等经营主体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拒不整改的交由综合执法大队依法查处。

 (三)督导推进阶段(12 月 1 日-12 月 20 日)。区局成立工作组对各所整治情况开展现场督查,检查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印发检查情况通报。

 (四)总结阶段(12 月 20 日-12 月 30 日)。12 月 20 日前,各市场监管所和牵头股室、大队将相关情况汇总后,上报工作小结和典型案例,市场合同广告股形成整治工作总结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专项治理工作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治理校园及周边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重要举措。各市场监管所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列入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细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务求取得实效。

 (二)重拳出击,严惩违法行为。各市场监管所要统筹协调街道、社区力量,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通过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惩一批违法分子,形成有效震慑。

 (三)加强督导,保证整治效果。区局成立由王广军牵头,马红、许健为成员的督查专班,每季度对各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督查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并督导整改。年底综合检查,下发检查通报,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四)加强统筹,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场监管所要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及时收集上报辖区底数信息和工作经验,按时间节点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达到预期效果。区局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广告股,联系人,XX,电话:XX.

篇九: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参考

xx 县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市监特设〔20xx〕106 号)要求,结合我县市场监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安委会和市局相关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防范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发生,务必保持我县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开展好该次专项整治工作,现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次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xxx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xxx

 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

 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

 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县安委会《xx 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动员。要持之以恒深入学习,真正在学深弄懂领会精神上下功夫、见成效,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将其作为我们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按照“三个必须”责任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由领导班子中排名第一位的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细化和调整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消除监管盲区。要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多种载体,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加大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党办负责局党组学习。)

 (二)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贯彻落实市局《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把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团队、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

 业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探索实施信用监管,加强警示教育,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挥保险作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共治。

 (特种设备股、质量监管股、信用风险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结合《xx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等 3 类产品为重点,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是督促这 3 类产品的获证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自查;二是组织对这 3 类产品生产企业是否持续保持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进行排查;三是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组织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质量监管 股、执法监督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1.开展盛装危化品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检查。深刻吸取 6•13 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督促盛装危化品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组织盛装危化品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充装单位是否持续满足充装许可条件,充装、卸载是否符合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本单位管理制度的要求,严禁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信息报送要求见附件二)。

 (特种设备股牵头)

 2.进一步落实油气长输管道法定检验制度。继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排查工作,更新完善在建和在用特种设备台账。按照《质检总局 国资委 能源局关于规

 范和推进油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联〔20xx〕560 号)要求,督促油气长输管道使用单位依法依规履行管道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制度,持续提升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法定检验的监督抽查,发现重大隐患和系统性风险,及时向当地安委会报告(信息报送要求见附件三)。

 (特种设备股牵 头)

 3.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旧楼加装的电梯施工告知、使用登记、以及检验申报等事项的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老百姓加装电梯的便利度;二是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旧楼加装电梯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股牵头)

 (五)加强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电动汽车认证监管。强化电动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工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有关工作安排,加强对指定认证机构的专项监督,依法处理其认证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其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强化获证后监督,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

 (执法监督股负责)

 二是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加强对实施机构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与公安部门共享发现的违规销售企业信息。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

 (质量监管股、执法监督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改标专项整治。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有关工作部署和任务指定,组织对有关货运车辆指定认证机构开展专项监督,依法处理其认证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认证机构强化获证后监督,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有

 效性。

 (执法监督股负责)

 (七)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标准。一是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完善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二是支持相关主管部门,完善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计量标准股牵头)

 。

 (八)加强信用监管,持续推进联合惩戒。一是持续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公示。二是持续推进联合惩戒。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健全联合惩戒响应和反馈机制,深入推进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

 (信用风险股牵头)

 (九)积极配合开展原有建筑改变用途整治,加强商品租赁住房管理。一是根据有关部门需要,共享相关企业信息,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供线索。二是依据有关部门在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需要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许可注册股、信用风险股、执法监督股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业务股室配合)

 四、进度安排 从 20xx 年 7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x 20xx 年 年 7 7 月)。各股室、基层所根据《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本方案要求,深入研究,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细化工作措施,进行动员部署。

 (二)隐患排查(x 20xx 年 年 7 7 月至 2 12 月)。各股室、基层所根据方案,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重点攻坚(x 20xx 年)。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难点和重大问题,集中力量重点攻坚,通过领导包干、实施挂牌督办等措施,推进问题整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完善提升(2 2022 年)。全面梳理、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经验做法、成效与问题,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进行推广,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工作体系,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此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完善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定期听取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精心组织部署。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切实抓出实效。要根据本地实际,按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的有关要求,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风险隐患,切实解决问题。要积极配合当地安委会,参与有关联合专项整治,按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信息。

 (三)加强指导,狠抓落实。要真抓实干,加强对企业和基层的指导,狠抓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尤其是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督促企业整

 改,对拒不整改或存在严重违法行动的,要坚决予以查处。重大问题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要敢于动真碰硬,该停必停、该关必关,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

 (四)

 加强能力保障。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政策保障。要进一步发挥落实基层市场监管所的力量,并加大对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力度,提升专业能力水平。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强工作宣传,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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