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5篇

来源: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22-09-16 14:15:05 点击:

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5篇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医院肺结核病人转诊工作制度为了全市肺结核病人得到及时的救治,现制订我院肺结核病人转诊工作制度。 (一)凡是来院就诊的病人,疑似肺结核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5篇,供大家参考。

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5篇

篇一: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肺结核病人转诊工作制度 为了全市肺结核病人得到及时的救治,现制订我院肺结核病人转诊工作制度。

 (一)凡是来院就诊的病人,疑似肺结核时各科室都有进行结核病筛查的义务。筛查时如放射科疑似肺结核,放射科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同时将病人送到开检查单的医生处。

 (二)凡是在就诊中发现有肺结核或合并有结核病的病人,医生要进行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此处多个字送到医院的预防保健科。

 (三)预防保健科由专人负责,进行登记,填写转诊单(三联),并进行网络系统报告。

 (四)将登记本、转诊单和病人,同时由专人陪同转送到结核病防治所。

 (五)结核病防治所有专人在登记本上签字,并留下二联。陪送人员将登记本和第三联取回备案。

篇二: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市卫生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结核病转诊程序的通知

 各镇( 街道)

 卫生院, 局直各医疗单位:

 为更好的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切实做好肺结核病的归口 管理, 落实结核病转诊报告制度, 凡在章丘市内各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 如有咳嗽、 咳痰大于 2 周或痰中带血丝, 发热、 盗汗、 乏力、 食欲减退等肺结核可疑症状, 胸片或 CT有可疑结核病灶者, 要转市慢病站进一步确诊。

 市慢病站与省胸科医院建立对口 支援关系 , 省胸科医院结核病专家每周 来慢病站坐诊、 查房。

 联系电话:

 结防科门诊( 83217555)、

 病房( 83213312)

 联 系 人:

 徐燕( 13964100902)

 附:

 结核病转诊程序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十二日

  内科 放射科 CT 室 发现可疑结核病患者开具转诊单 开具传染病报告卡 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科室存档 交患者 公共卫生科存档 市慢病站确诊公共卫生科 网络直报

篇三: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内容 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第三版)

 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

  1.筛查及推介转诊

  2.随访管理

  3.追踪

  三、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筛查及推介转诊 1.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2.一周内进行电话随访,明确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3.流程图

  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 发现以下症状或体征:

 1.慢性咳嗽、咳痰≥2周 2.咯血、血痰 3.低热、盗汗、乏力、胸闷、胸痛、不明原因消瘦

 1.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 2.填写转诊单 3.一周内电话随访

  随访管理

 1.第一次入户随访

 2.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以上填写3种表格: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表、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第一次入户随访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通知单后,72小时内访视患者(完成6件事)

  (1 )确定督导人员:医务人员(村医)

 家属(培训)

  原则上应由医务人员进行督导(耐多药患者

 必须由医务人员进行督导)

  如果患者居住地距离督导服药点超过1.5 km ,或者村级医生无法承担督导任务时,可以实行家庭成员督导或者志愿者督导

 家庭成员督导管理人员条件:

  年龄在15岁以上  具备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 经医生培训后,能够履行督导管理患者服药、提醒复查等职责 志愿者督导管理人员条件:

  年龄在18岁以上  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 经医生培训后,能够履行督导管理患者服药、提醒复查等职责

  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  告知督导人员“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填写方法  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 )对患者居住环境进行评估

 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防止传染

 患者居住环境评估

 评估内容

 评估后指导

 居室分配情况 是否具备患者单独居住在一个卧室的条件 • 有条件,患者应单独居住在一个卧室 • 无条件,尽可能与配偶分床睡(床位应处在下风向);或头脚睡 居室通风情况 患者家中是否能够保持通风良好 居住房间需定期开窗通风 •南方地区及北方地区的夏季建议通过经常开窗通风的措施预防传染,每次通风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北方地区冬季可增加换气扇,换气扇通风方向应由内向外通风;每日至少早晚通风2次,每次通风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咳嗽习惯 是否了解并按照咳嗽礼仪执行,是否会随地吐痰 • 咳嗽时,应避免面向他人,用手或纸巾掩住口鼻。

 • 痰液应吐在带盖带消毒液的痰盂中。

 • 也可将痰液吐在纸巾中,深埋或焚烧 消毒情况 居住环境内是否使用消毒水进行消毒,是否配置带盖痰盂 • 有条件时,患者家中应放置带盖带消毒液(84液)的痰盂,也可使用带盖的杯子。

 • 痰盂或痰杯需进行定期消毒。

 • 有条件时,患者家中应定期用消毒液拖地面及擦拭家具表面。

 共同居住的人员 是否包括5岁以下的孩子和65岁以上的老人共同居住 • 患者在与其他人同处一个房间时,尽量减少与家人直接面对面无防护接触,尤其是家中有<5岁的儿童和老人时。

 • 必须进行接触时,患者需佩戴外科口罩。

 (3 )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

 (4 )告知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

 应、并发症时,要及时就诊

 (5 )填写“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

 表”

 (6 )若 72 小时内2 2 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

 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 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流程图 接到上级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通知 72小时内访视患者 1.确定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若为家属需培训。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告知督导服药人员服药记录卡的填写方法,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知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 4.告知患者出现异常时及时就诊 5.填写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表 6.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将结果向专业机构报告

  填表说明 1.医生在首次入户访视结核病患者时填写。同时查看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多药患者查看“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 2.编号:填写居民健康档案的后8位编码。前面3位数字,表示村(居)民委员会等,具体划分:001-099表示居委会,101-199表示村委会,901-999表示其他组织;后面5位数字,表示居民个人序号,由建档机构根据建档顺序编制

 3.生活方式评估:与患者共同制定下次随访目标

  吸烟:斜线前填写目前吸烟量,不吸烟填“0”,吸烟者写出每天的吸烟量“**支/ 天”,斜线后填写吸烟者下次随访目标吸烟量“**支/天”

  饮酒:“从不饮酒者”不必填写其他有关饮酒情况项目。“日饮酒量”应折合相当于白酒“XX两”。白酒1两折合葡萄酒4两、黄酒半斤、啤酒1瓶、果酒4两

 4.健康教育及培训的主要内容

  (1)肺结核治疗疗程

  (2)不规律服药危害

  (3)服药方法及药品存放

  (4)服药后不良反应及处理

  (5)治疗期间复诊查痰

  (6)外出期间如何坚持服药

  (7)生活习惯及注意事项

  (8)密切接触者检查 5.下次随访时间: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

  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1.督导服药 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

 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2. 随访管理

  (1)随访评估

  (2)分类干预

  (3)结案评估

 (1)随访评估

  ①随访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应、症状变化、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和生活方式)。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②填写“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记录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记录1次

 (2)分类干预(管理)

 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不能按时服药,要查明原因。若是不良反应引起的,则转诊,2周内随访;若其他原因,则要对患者强化健康教育。若患者漏服药次数超过1周及以上,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进行报告

 提醒并督促患者按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诊

 (3)结案评估

 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对其进行结案评估,包括:

  记录停止治疗的时间及原因  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 收集和上报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 ”  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转归评估,2周内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及确诊结果

 填表说明 1.结核病患者在接受随访服务时由医生填写 2.编号:填写居民健康档案的后8位编码 3.生活方式指导:在询问患者生活方式时,同时对患者进行生活方式指导,与患者共同制定下次随访目标 4.漏服药次数:上次随访至本次随访期间漏服药次数 5.药物不良反应:如果患者出现明显的药物不良反应,具体描述何种不良反应或症状

 6.转诊:如果转诊要写明转诊的医疗机构及科室类别,如XX市人民医院结核科,并在原因一栏写明转诊原因 7.处理:根据患者服药情况,对患者督导服药进行分类干预(继续服药、转诊、强化健康教育、向上级报告)

 8.全程服药管理情况:治疗结案时填写

 肺结核患者督导服药与随访管理流程图:

 1.检查有无危急情况 •患者是否有意识改变? •是否有呼吸困难? •是否有紫绀? •是否咯血? •心悸气急吗? •胸痛胸闷吗? •刺激性的干咳吗? •出现少尿无尿吗? •是否有严重的皮疹? •是否视物模糊? •是否皮肤瘙痒、皮疹 2.其他不能处理的危险疾病 3.检查有无其他疾病 有,按其他疾病诊疗规范处理

 •评估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症状 •评估并存的临床症状及用药史 •评估并记录最近一次各项检查结果 •评估患者生活方式,包括吸烟、饮酒 •评估患者服药情况

 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类干预 无药物不良反应、无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 出现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或因不良反应引起的未按医嘱服药 其他原因引起的患者未按医嘱服药 继续督导服药 好转 立即通知上级机构并转诊,2周内随访 对患者强化健康教育 •告诉所有接受管理的肺结核患者按时取药、服药、复诊 •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填写随访服务记录表

 服务要求 1.在农村地区,主要由村医开展肺结核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 2.原则上不允许有自服药。因患者原因自服药的,医生要加强随访,频次不低于对家属督导患者的频次 3.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医务人员需接受上级专业机构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4.患者服药后,督导人员按上级专业机构的要求,在患者服完药后在“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

 卡”/“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中记录服药情况。患者完成疗程后,要将“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交上级专业机构留存 5.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存入患者的健康档案,并将该信息与上级专业机构共享(复印一份上交)

 6.管理期间如发现患者从本辖区居住地迁出,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2017年考核指标

 1.肺结核患者管理率=已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辖区同期内经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 X 100%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 考核时限:本年度 数据来源:确诊且在辖区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患者健康管理“随访记录表”

  2.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按照要求规则服药的肺结核患者人数/同期辖区内已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人数 X 100%  指标待定 考核时限:上一个年度 数据来源: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随访记录;患者治疗卡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考核现场资料准备不充分

 建议:

  1.上级专业机构在通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级需管理的病人时,可先使用电话、邮件、QQ、微信等方式进行通知,随后补一张肺结核病人治疗管理通知单。

 二、对随访表内容理解不到位

  1.初治及复治患者化疗方案理解不到位(

  初治 2HRZE/4HR、复治2HRZES/6HRE)

 2.治疗时长理解不到位(初治6个月、复治8个月)

 3.药品剂型理解不到位(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

 三、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内容理解

 不到位

 1.督导人员的选择(多数为家属督导)

  2.随访次数不足(家属督导:初治患者应访视11次、复治患者应访视13次)

  3.随访方式多数为电话随访(要求强化期不低于2次、继续期不低于4次上门随访)

 四、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与实际管理情况

 不符

 1.漏服药次数不符

  2.上门随访次数不符

篇四: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 做好可疑肺结核病及肺结核病的登记;  负责结核病人的诊断、治疗及指导服药;  及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 认真书写病案记录;  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管理病人的随访检查;  做好重症病人及耐药肺结核病人的双向转诊;  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 协助疾控中心搞好病人的管理;  监督门诊消毒及作好消毒记录。

 2 结核病病房工作制度

 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工作人员与病人分道出入,工作人员进入应着装整洁,戴口罩、帽子,必要时要穿隔离衣。

 2、各室区域的标识明确。结核病病人分室收治,病室门口挂隔离标识,设专用隔离衣、体温计、听诊器、抹布等。

  3、医护人员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措施。严格执行医院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按《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各项消毒灭菌工作。

 4、病人按就诊流程就诊。应在指定的范围活动,不准互窜病房和外出。到其他科诊疗时,应做好防护隔离工作。

 5、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病人的生活废弃物应视为感染性废弃物,用双侧黄色塑料袋封扎后交焚烧室焚烧处理。

 6、注射、输血、输液器具使用后,要先浸泡消毒,由专人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点,收购单位收购。

 7、病房的地面墙壁应注意消毒,病员出院或死亡后,病房和用具须做终末消毒。抢救器材应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3 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制度

  按《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的消毒工作;  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痰检及痰培养生物安全操作规范;做好个人的防护工作;  实验室应规范设置,三区划分明确,标示清楚;  实验室人员应规范填写痰检登记本;痰涂片保存 3 个月以上;  建立实验室的质控制度,并做好痰片的复核工作。

 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实验室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

 5 影像科结核病检查工作制度 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2. 结核病病人影像科检查,必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见检查; 3. 所有影像资料应由影像科登记,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院外借片,严格执行借阅手续。

 4. 影像科应建立并实行结果随访影像科制度;发现肺结核病人及时向相关科室影像科。

 5. 对结核疑难病例应集体阅片,并举行由临床医生参加的病例讨论会,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6 抗结核病药品管理制度  药房设置结核病药品专柜;  药品运输要有专人负责;  药品保存要防火、防潮、防鼠、防盗、避光及配备空调;  药品出入库登记必须详细登记数量、有效期及批号等;  药品必须凭处方进行发放,详细记录药品发放本;  免费处方及相关记录资料必须保存 1 年以上等。

 7 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1.结核病信息报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结核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结核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时限:结核病病人的病案信息 24 小时内,随访查痰信息 48 小时内录入; 4. 对结核病病人或者疑似结核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5.不外泄结核病病人、疑似结核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6.信息录入准确无误,建立追责制度;病案资料保存 1 年以上。

 8 院内转诊工作制度(定点医院内肺结核患者报告、转诊流程图)院内转诊工作制度(定点医院内肺结核患者报告、转诊流程图)

篇五: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煌市医院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一、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接诊医生要对具有咳嗽、咳痰 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 X 线检查,并建议到疾病预防控中心结防科做痰检。

 二、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 三、公共卫生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四、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登记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科进行诊治。

 五、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六、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科进行诊治。

  七、公共卫生科每日对本单位上报的肺结核病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一次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八、各门诊医生不得开抗结核药处方,出院病人一律不携带抗结核药品。

 九、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转到县医院传染科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病人出院后,传染科要将病人要及时转诊到县结防所继续治疗管理。

 十.转诊医生负责向病人进行肺结核病归口管理政策法规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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