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5篇

来源: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22-09-16 12:50:03 点击:

精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5篇精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 浦东新区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 迎评工作方案汇编 浦东新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2018年10月 目 录 1、浦东新区创建国家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

精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5篇

篇一:精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

新区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

 迎评工作方案汇编

  浦东新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 年 10 月

  目

 录

 1、 浦东新区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方案 2、 浦东新区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安排计划表 3、 浦东新区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实施方案 4、 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浦东新区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的推进方案 5、 浦东公安分局关于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方案 6、 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国家信用示范城区迎评的工作方案 7、 浦东新区团区委关于浦东新区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的推进方案 8、 浦东新区教育局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方案 9、 浦东新区法院关于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方 10、 浦东新区司法局关于浦东新区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推进方案 11、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方案 12、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加强司法公信建设迎接全国信用示范城市复评工作实施方案 13、 地区工委关于浦东新区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的推进方案

 14、 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落实浦东新区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 15、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关于浦东新区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的推进方案 16、 区府办关于浦东新区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方案(督察)

 17、 浦东新区文广局落实浦东新区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 18、 浦东新区金融局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推进方案 19、 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浦东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落实方案 20、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方案 21、 浦东新区民政局关于新区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的方案 22、 浦东新区人社局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方案 23、 新区建交委关于新区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中开展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方面工作的方案 24、 新区建交委关于新区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区迎评工作中开展交通运输方面工作的方案 25、 保税区域有关国家信用示范城区创建迎评工作方案 26、 陆家嘴管理局关于浦东新区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推进方案

 27、 世博地区管委会关于浦东新区创建国家示范城区迎评工作推进方案 28、 浦东新区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9、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方案 30、 浦东新区审计局有关国家信用示范城区创建迎评工作方案

 浦东新区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迎评工作方案

 根据祖亮书记关于“全国信用示范城市复评工作实现有效领导,想尽办法实现复评成功”的批示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北京市海淀区等32 个城市(城区)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城区)工作方案的复函》(发改财经【2016】769 号)要求,以及国家发改委连维良副主任 6 月 10 日在福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峰论坛关于城市信用建设的讲话精神,结合浦东新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国发【2014】21 号)和《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文件精神,围绕自贸试验区和科创中心建设要求,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项重点任务”,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创建具有浦东特色的信用体系示范城区,进一步优化浦东新区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根据《浦东新区创建国家信用示

 范城区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信息系统融合畅通、应用全面普及推广、行业扶持坚强有力、营商环境世界一流”的建设目标,建立以制度为核心、以数据为基础、以平台为抓手、以应用为关键、以行业为支撑的“五位一体”信用工作推进体系,形成基于数据、行为、应用“三清单”和覆盖事前告知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三阶段”的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全力把浦东打造成全国信用示范城区。

 二、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信用示范城区的创建要求以及新区社会信用建设方案,对照 2017 年国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评审指标,重点是聚焦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诚信等四大领域,建立并实施信用承诺、信用记录、信用“红黑名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制度体系,加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和公共信用产品应用(待国家明确今年的评审要求后,再补充调整相关任务)。具体包括:

 (一)政务诚信建设

 评审要求。(1)出台和实施关于政务信用记录归集、政务失信行为惩戒追责、促进诚信履职等政务诚信建设相关制度。(2)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3)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4)无政府重大失信事件。(5)城市信用状况排名位居前列。

 主要任务。根据浦东新区政务诚信建设“1+1+4+X”框架体系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制定实施《浦东新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目前该文已由区政府印发。(责任单位:发改委)

 2、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补充建设政务诚信子平台,加快推进数据的导入和应用开发。(责任单位:科经委)

 3、研究制定四项工作机制 ——制订《浦东新区政务诚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建立政务信用记录归集、共享制和公示机制。(责任单位:科经委、发改委)

 ——制订《浦东新区政务诚信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管理办法》,建立政务失信行为惩戒追责制度。(责任单位:科经委、发改委)

 ——制订《浦东新区政务诚信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建立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责任单位:人社局)

 ——制定《浦东新区政务诚信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建立监督考核机制。(责任单位:区府办)

 4、制订 20 个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实施方案。各单位按照分工,围绕政府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等 20 个重点领域,制订政务诚信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发改委、建交委、商务委、财政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税务局、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委等相关部门

 分别牵头落实)

 5、建立内容全面的公务员信用档案,将公务员诚信档案相关数据信息导入政务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平台上新增信用档案核查和公务员信用记录查询模块,实现公务员信用档案管理功能。(责任单位:人社局、科经委)

 6、推动公务员诚信档案应用,把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并与晋职晋级、评先评优挂钩,加强公务员招录、晋升等环节信用档案核查。(责任单位:人社局)

 (二)商务诚信建设

 评审要求。商务诚信建设包括生产、流通、税务、价格、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中介服务业、会展广告等领域,在上述每个领域都要做到:(1)建立并实施信用承诺制度且在信用门户网站或有关部门网站等公开信用承诺;(2)建立并实施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记录;(3)建立并实施“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4)建立并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主要任务。推进重点领域商务诚信建设,各责任部门要根据相关领域的重点任务要求,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评审要求全面落实信用承诺制度等四项制度。

 1、制定实施《浦东新区加强商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商务委)

 2、建立并实施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和会展广告领域的公开信用承诺、信用记录、“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和信

 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责任单位:商务委、市场监管局)

 3、建立并实施生产领域的公开信用承诺、信用记录、“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责任单位:科经委)

 4、建立并实施税务领域的公开信用承诺、信用记录、“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责任单位:税务局)

 5、建立并实施价格领域的公开信用承诺、信用记录、“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6、建立并实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通运输领域的公开信用承诺、信用记录、“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责任单位:建交委)

 7、建立并实施中介服务领域的公开信用承诺、信用记录、“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责任单位:司法局牵头公证仲裁类、律师类;财政局牵头会计类、评估类;金融局牵头担保类;市场监管局牵头检验检测类;人社局牵头职业介绍类)

 (三)社会诚信建设

 评审要求。社会诚信包括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社会组织、重点职业人群、互联网应用及服务等领域,在上述每个领域都要做到:(1)建立并实施

 信用承诺制度且在城市信用门户网站或有关部门网站等公开信用承诺;(2)建立并实施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记录;(3)建立并实施“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4)建立并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主要任务。推进重点领域社会诚信建设,各责任部门要根据相关领域的重点任务要求,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评审要求全面落实信用承诺制度等四项制度。

 1、制定实施《浦东新区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责任单位:民政局牵头,人社局配合)

 2、建立并实施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的公开信用承诺、信用记录、“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责任单位:卫计委)

 3、建立并实施社会保障、劳动用工、重点职业人群领域的公开信用承诺、信用记录、“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责任单位:人社局)

 4、建立并实施教育科研领域的公开信用承诺、信用记录、“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责任单位:教育局)

 5、建立并实施知识产权领域的公开信用承诺、信用记录、“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责任单位:知识产权局)

 6、建立并实施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的公开信用承诺、信用记录、“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

 监管制度。(责任单位:环保局)

 7、建立并实施社会组织领域的公开信用承诺、信用记录、“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责任单位:民政局)

 8、建立并实施互联网应用及服务领域的公开信用承诺、信用记录、“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责任单位:宣传部(网信办)、商务委)

 9、建立并实施文化市场领域的公开信用承诺、信用记录、“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责任单位:文广局)

 (四)司法公信建设

 评审要求。(1)公开审判信息和强制执行案件信息,执行检务公开、司法行政信息公开。(2)建立并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建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职业人群以及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等单位的诚信档案。(3)建立司法领域“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4)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分别根据分工做好相关制度和档案体系的优化完善工作。

 主要任务。深入推进司法公信建设,重点围绕司法信息公开和归集应用,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实施《浦东新区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司法局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配合)

 2、编制审判信息和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制度中提到审判信息公开,提到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且材料中有高法相关制度)。在浦东法院官网公开审判信息和强制执行案件信息(需有一处以上公开审判信息和强制执行案件信息证明)。持续更新公开信息。(责任单位:法院)

 3、编制执行检务公开相关制度(制度中提到检务公开,或材料中有高检相关制度)。在浦东检察院官网公开检务信息(需有一处以上检务公开渠道证明)。持续更新公开信息。建立行贿犯罪档案相关查询制度,向社会公众开放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责任单位:检察院)

 4、编制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制度中提到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在浦东司法局官网公开司法行政信息。持续更新公开信息。建立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等司法从业人员或司法机构诚信档案制度。形成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信用目录,建立专项信用记录,定期向区信用平台报送数据。在司法局官网或“信用浦东”网站设置查询板块,信息持续更新,记录详实。建立司法从业人员和司法机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明确红黑名单的制定和退出办法,制定红黑名单的应用细则,定期向区信用平台报送数据。(责任单位:司法局)

 (五)金融环境建设

 评审要求。(1)地区不良贷款率<2%,无重大区域金融风险。金融案件执结率≥80%,金融案件标的额兑现率≥

 70%,非法集资发案数增长率<0%。(2)地方政府不对金融机构进行行政干预,对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管理,落实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的职责。

 主要任务。加强金融环境建设,重点针对区域内的金融风险预防和处置,做好以下工作:

 1、推进跨部门、跨市场、跨行业的金融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加大金融企业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力度,建立完善金融风险监控系统模型,实现精准监管、分类监管,构建金融风险预警、排查、处置的全流程协作机制,有效维护区域金融稳定。(责任单位:金融局)

 2、加大金融案件的执结率和案件标的额兑现率。着力推进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打击非法集资。探索将航运保险等贴近市场的金融创新的审核和监管职能,下放至金融同业公会等市场组织机构,发挥互联网金融协会等组织在行业规范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法院、金融局)

 3、贯彻落实中央进一步...

篇二:精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

XX 区创建信用示范园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通过加快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更快更好发展普惠金融,全力为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金融保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信用环境,提高企业获得感、幸福感,进而提升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实现 XX 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创建信用示范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信用信息服务为基础,以支持融资、培育信用意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升园区企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园区经济主体健康发展,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先进经验,做出示范。XX 经开区是 XX 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在信用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将在 XX 经开区作为试点园区开展信用基础提升、信用环境优化、信用便企服务、信用文化打造、信用联合奖惩等五项行动,积极提升试点园区企业的诚信基础建设、承诺践诺水平、信用应用水平与企业文化建设水平。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开展,建立各部门沟通联络机制,逐步形

 成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缓解园区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梳理示范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适合本区特点的信用征集、记录和评价体系,推进信用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形成各方共建、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可持续机制。高质量推进“两重”攻坚行动,严标准落实落细“六稳”“六保”要求,通过建立园区信用风险指数,提高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升企业政策惠及面,提振园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全力构建以信用信息为基础、信用制度为保障、信用监管为抓手、信用应用为目标、信用文化为依托的园区信用体系。

 三、创建对象 XX 市 XX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辖内企业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根据创建成效和各方需求可扩大至 XX 区内其他企业和经济组织)

 四、创建任务 (一)建设和运行园区企业信用数据库。重点围绕市场准入、信贷、纳税、合同履行、产品和工程质量、食品和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等领域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尤其是创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风险评价体系,生成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企业科学的评级报告。

 (二)创建园区良好信用环境。将园区企业信用状况作

 为企业准入、评先评优、政府产业扶持的重要依据。改善园区金融生态环境,将信用评级报告全面嵌入园区政策体系中,使信用评级产品成为园区对企业进行监管和企业自主申请政策的重要依据。

 (三)开展“信易+”项目。通过信用融资,帮助园区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成本高问题,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开拓“信用促金融金融促发展”的新模式,充分发挥企业信用的价值,通过信用融资,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建立信融平台,为企业、银行、担保等机构搭建平台,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在线对接,打造区域内金融超市。

 (四)选树园区诚信典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建设信用示范园区为目标,挖掘诚信企业、诚信品牌和行业中的诚信人物、诚信群体,广泛开展诚信先进典型选树活动,通过先进典型事迹,用榜样的鲜活故事,引领社会学习诚信品德,做诚信建设的参与者、维护者和践行者,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五、创建内容 (一)建立多渠道信息采集机制。按照“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结合园区企业的特点和信息分布情况,确定信息采集指标体系,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征集和建档。到2020 年底,基本实现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相关经

 济组织全部建档。按照“谁拥有、谁提供、信息共享、多方共赢”的原则,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信息报送更新机制,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信息产生情况,按月或按季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信息数据库和服务平台报送信息。

 (二)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制订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设计客观有效的信用信息指标体系,完善信用评分系统,规范评定流程,提高科学性、公正性和合理性;充分依托信用电子档案和信用信息采集系统,结合产业政策、相关部门工作意见和内部授信规定,对建设对象信用状况进行评分,充分发挥信用评价结果在信贷决策、政策扶持、业绩评定中的作用。

 (三)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园区创建加大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引导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和财务制度,引导相关龙头企业参与第三方外部信用评级。增加对信用好、有市场、有效益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

 (四)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评级优良的经济实体实行贷款利率优惠,提高授信额度,降低贷款门槛,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信用引导信贷资金配置的正向激励作用。区直有关部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一是设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完善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充分发挥各类基金、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对信用评级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进行支持,分担银行贷款风险,提升银行放贷信心。二是提升担保能力,促进信用增进。借助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增加小微企业融资的方式、方法,创新形式多样的银保合作方式,提高担保放大倍数,扩大担保业务范围,帮助小微企业增信融资,发挥信用的中介和桥梁作用,切实降低中小企业信贷门槛,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

 六、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0 年 9 月前)。

 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部门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建设推进阶段(2020 年 9 月至 11 底前)。

 对建设对象辖内中小企业采集信用信息,各项工作逐步开展。

 1.信息采集。收集、归纳、整理园区企业信用数据信息,建设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园区企业、职能部门、公共服务部门数据信息互通。

 2.信用评定。为园区企业建立信用信息档案,按统一标准进行信用评价。开展园区企业优先评优,树立诚信标杆企业。

 3.开展“信易+”活动。推进“信易贷”等项目,让诚实

 守信企业在信用贷款等方面获得实惠和便利。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0 年 12 月开始持续进行)。

 完成创建活动,进行工作总结。对园区企业从信用建设、企业经营业绩、知识产权、依法经营等进行全面评估。通过各类网站、媒体宣传,扩大信用示范园区影响力。

 七、单位职责分工 区发改委:统筹做好信用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组织、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为园区企业提供政策引导和扶持;加强国家产业政策和信息的传导;研究解决组织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XX 经开区管委会,XX 街道办事处,XX 区相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负责园区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

 区法院、XX 公安分局:负责及时受理金融机构债权案件,提高案件办结率和执行率;开展投资安全教育,防范打击各类非法集资、非法吸取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

 区财政局:负责建设经费及相关基金设立保障、贴息政策落实,风险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等工作。

 区经信局、区市监局、区商务局:负责提供企业相关信息,按照各自职责制定落实扶持政策。督促和指导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强合规管理,有效控制不良贷款指标。

 区人社局:负责提供园区企业社保及其他与信息采集相关信息。

 区团委:负责加强青年创业主体诚信教育,鼓励城乡青年就业创业,在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框架下推进青年信用示范主体创建工作。

 X 东农村商业银行:负责为园区企业建立信用档案,组织对园区企业开展信用培植工作,积极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促进园区企业不断提高信用意识;积极优化园区信贷投入环境,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协调银企关系,加大信贷投入。

 XX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运用专项担保基金为守信企业或组织优先办理担保手续。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信用示范园区创建工作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 XX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金融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区发改委,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采集、指导推动、资金扶持、解决难题、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区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支持、配合做好园区创建相关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XXXX 经开区管委会等单位抽调作风务实、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 X 东农商行,成立信息采集工作组,具体负责收集、填写辖区企业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并对其信用状况进行初步评审。X 东农商行对已发生信贷业务的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梳理,及时将信用信息

 记录提交给 XX 经开区。要加强工作经费保障,XX 经开区根据工作量予以适当经费补助,添置必要设备,确保园区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强化机制保障。信用示范园区创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区直有关部门、X 东农商行要在创建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依据职责分工,坚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传递政策或信息,搭建政、银、实体的沟通平台,共同推进园区创建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大力支持配合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注重对评价结果的开发和利用,充分发挥园区创建的积极作用。

 (四)强化宣传保障。区直有关部门、X 东农商行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大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针对不同经济主体特点,以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正反两个典型示范效应,提高企业和经济主体对信用价值的认识,引导其提高对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规范性,积极营造园区创建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考核督查。信用示范园区创建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和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负责对信用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的统一调度、督促检查。对工作不积极、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信用信息,影响信用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的将严肃问责。

篇三:精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

 肇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

 (2019-2020 年)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信用促进我市粤港澳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现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总体思路 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守信受益、失信惩戒为导向,以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公开、应用为主线,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积极推动信用平台建设,完善信用制度建设,落实信用联合奖惩,推动信用应用,扩大信用宣传,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带 格 式 的: 字体: (默认) 微软雅黑, (中文) 微软雅黑, 三号, 加粗, 字体颜色: 文字 1带 格 式 的: 定义网格后自动调整右缩进, 段落间距段前: 1 行, 段后: 1 行, 行距: 单倍行距, 到齐到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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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作目标 到 2019 年,实现在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地级市排名进入前 30 名,信用信息平台运行良好,实现公共信用信息“一网通查”。

 到 2020 年,建成覆盖全社会成员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信用信息归集面进一步扩大,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归集,实现市场主体建立信用档案率达 100%,县级以上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达 100%。归集总数据量比 2018 年翻一番,突破三千万条。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与省共建成全省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完善信用平台,打通信息孤岛 迁移平台上云。结合“数字政府”改革要求,推进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做好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迁移上云,保障系统迁移后的网络连通、功能正常运行、接口对接服务畅通,以及运维工作顺利切换,并将其纳入“数字政府”统筹管理,利用政务云的网络、主机、数据库等安全设施提升信用平台的整体安全防御能力。(市政数局牵头,市发改局配合)

 改造提升平台。升级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市公共信用平台功能、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信易+”专项服务应用系统、个人信用分主题应用系统、信用修复系统,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广东肇庆 AA)”网站服务功能,全面汇总和展示系统公共信用信息。大力推动公共信用信息的社会应用,共享使用公共信用信息,激发公共信用数据服务经济社会的红利。(市政数局牵头,市发改局配合)

 加强信用信息库建设。结合“数字政府”改革要求,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归集范围,实现信用信息全量归集。全面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2019 年底前实现存量转换率 100%,重错码率 0%。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梳理完善市本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完善市、县两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公示目录。加强横向联通,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归集各地、各部门的信用信息和“双公示”信息,增加归集公积金信息、参保信息、低保信息,以及企业的不动产、税务、用水、用电等信用信息。加强纵向联通,与国家、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归集国家下发的联合奖惩红黑名单、重点关注

  3 名单等信用信息。规范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和公示的标准,加强数据库建设。加强数据清洗较验,提升入库数据质量,持续更新信用数据库的数据。(市政数局牵头,市发改局、各地、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实施联合奖惩,推动信用应用

 开展新一轮信用联合奖惩清单梳理。全面梳理国家印发的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形成《联合奖惩备忘录措施清单》、 《联合奖惩措施类别清单》 《联合奖惩应用事项清单》。完善《肇庆 AA 市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清单编制指南》。(市发改局牵头,各地、各有关部门配合)

 在业务流程中嵌入信用核查。升级市信用联合奖惩子系统功能,将联合奖惩试点扩展至全市各相关部门,支持县区信用联合奖惩清单管理和奖惩执行反馈等应用创新。将信用信息查询和联合奖惩措施应用作为必要环节嵌入到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流程中,实现自动推送信用核查信息、自动匹配红黑名单、自动嵌入奖惩措施、自动汇集反馈实施情况的“信用奖惩、一键搞定”便捷模式,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市政数局牵头,市发改局、各地、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强化事前环节信用监管。依托“信用肇庆 AA 网”公示餐饮、产品服务质量、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推动产业项目建设“双容双承诺”改革、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等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应用,实现 100%申请信用修复的主体作出信用承诺,引导更多的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推动第三方信用报告应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2019 年度免费为不少于 700 家企业出具第三方信用报告应用。(市发改局牵头,各地、各有关部门配合)

 强化事中环节信用监管。推动道路客运、天然气、旅游等领域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应用,在海关、税务、餐饮等行业继续推广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并不断扩大监管行业。

 (市发改局牵头,各地、各有关部门配合)

 强化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实施信用联合奖惩,落实加强对失信主体的信用监管,开展对失信主体的约谈,并记录入信用档案。开展失信案例核查和失信记录归集工作。加快信用修复工作,为失信人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市发改局牵头,各地、各有关部门配合)

  4 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开展 3+19 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按照《肇庆 AA 市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实施方案》要求,开展 19 个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市发改局、各有关部门分别牵头)。对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信用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及涉嫌严重失信个人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工作(各行业主管单位牵头,市发改局配合)。完成环境信用强制披露试点,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市环境局牵头)。研究制定水路运输市场、港口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和规范港航领域信用工作,建设贯穿全行业链条的信用体系(市交通局牵头)。贯彻落实肇庆 AA 市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行动方案,推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与共享,联动部门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市法院牵头)。

 (四)推动“信易+”,提高守信获得感 推动“信易贷”。争取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探索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及时向“广东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与融资对接平台肇庆 AA 分平台”等融资平台定期推送信用信息。支持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守信主体加快办理业务,给予费率或免抵押担保等优惠。构建信用评级体系,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以产业园区、乡村社区为试点对象,推广信用增值服务及风险防控,推出便利、高效的信用金融服务体系,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企业及产业升级。(市金融局牵头,市发改局、市政数局、人行肇庆 AA 市中心支行配合)

 创新推行“信用+公共资源交易”。探索推出“信用+投标担保”,实现守信企业投标“马上办”“零跑腿”。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嵌入信用信息查询与联合奖惩措施应用,健全联合奖惩联协同工作机制,探索推行评标信用加分、免投标保证金等激励措施,促进公共资源优先向诚信企业输出。(市发改局牵头,市政数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等部门配合)

 构建“七星庆 肇庆 AA ”信用惠民社会模式。

 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步走、全覆盖”原则,深入推进“ 七星 肇庆 庆 AA 信用积分系统” 应用工作,进一步优化“ 七星信用积分管理系统” 功能,加快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完善个人信用积

  5 分制度,对于信用良好市民进行联合激励,在政府优惠政策、便利生活等领域应用信用积分,不断拓展“ 信易诊” 、“ 信易食” 、“ 信易购” 、“ 信易游” 、“信易学”等应用场景,提升全。

 体市民的信用水平。

 (市发改局牵头,市政数局、各地、各有关部门配合)

 探索推动信用县创建评定工作,以信用县建设促进乡村振兴。(人行肇庆 AA 市中心支行牵头,市发改局、各地配合)

 (五)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发挥政府表率作用 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策落实兑现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追究制度和倒查机制,严格履行政府在招商引资、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发改局、市工商联)

 (六)加大诚信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修订肇庆 AA 市诚信红黑榜管理办法。每季度发布肇庆 AA 市诚信红黑榜,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市文明办、市发改局牵头)

 在流通领域、工业领域、医疗卫生领域、产品质量领域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开展肇庆 AA 市诚信单位评选活动、诚信宣传语征集活动。在重点商业街区、重点商户开展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6•14 信用记录关爱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人行肇庆 AA 市中心支行分别负责)

 各地、各市直单位结合本行业特点,开展诚信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宣传我市诚信建设成效、诚信文化等,在公共场所播放诚信宣传短片,提高市民对我市诚信建设的满意率。(各地、各部门分别负责)

 政务大厅、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在显著位置展示诚信主题公益广告或宣传诚信建设内容。(市商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分别负责)

  6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对本方案实施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方案确定的任务,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步骤和各阶段性目标,全力推进相关建设工作。保障人力、物力、财力,市直和各地财政每年要安排市信用建设经费,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协调配合 建立会商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市、县之间、各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履行本部门职责相结合,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履行职责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三)强化安全保障 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制度要求,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健全基于自主可控密码技术的安全保护措施,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强化数据安全和运行安全保障系统建设,规范信息平台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切实保护国有信息安全及个人隐私。

 (四)强化检查督导 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市直机关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发改局牵头组织专项督查,通报督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应有成效。

篇四:精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

体系建设方案 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篇一 : 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发布时间 :2017- 08-03 为进一步加快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 首都发 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本方案。

 展环境,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一 )

 指导思想。以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 为目的,以规范和整顿市 场经济秩序为突破口,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形成以 政府诚信为表率、以企业信用和个人 信用建设为重点、以培育市场化运作的现代 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为支撑、以营造“守信光荣、失 信可耻”的社会环境为保障的 社会信用体系,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 “信用北京”的 良好形象。

 ( 二 )

 基本原则。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强化政府的推动作用,鼓励开发利用各 类信用信息资源,实现信 用基础信息依法公开或共享 ; 积极培育信用市场需求,充 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促进现代信用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统筹规 划、分步实施。坚持规划先行,各部门分工协作,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 则,分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政策、统一标准。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制订统一的企业和个人 信用信息目录、共享交换标准和信用 评价体系,规范信用信息采集、披露和使用等行为。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企业 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为重点,建立信用基础信息共享交换 机制,推动信用服务中

 介机构建立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实现跨行业联合征信 ; 结合本 市实际,注重 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建设目标 力争用 5 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信用信息技术支撑体系、 信用服务行业监管体系和失 信惩戒机制,使信用政策体系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体 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社会失信行为得 到有效遏制,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讲信用、守信用”的社会氛围初步 形成。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重点 ( 一 )2017 年至 2017 年为建设阶段,工作重点是 : 建立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制订并实施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 案和个人信 用体系建设方案。研究拟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政策和法规草案,推 动政府部门依法公开信息。做好企业 和个人信用体系法规建设的基础工作,做好 本市企业信用地方性法规制订的研究准备工作, 研究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和使用管 理办法,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等行为。制订发 布信用行业监管和建 立失信惩戒制度的政策文件。推进社会信用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制订统一的信用 信息目录、共享交换标准和信用评 价体系,促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 加快完善信用基础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为实现 信用基础信息依法向社会有序公开 提供技术支持。促进信用信息的市场化应用,大力发展现代信用服务业,鼓励信用 服务中介机构有效整 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推动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开展联合征信 和增值服务。支持组建信用服务 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行业服务功能。

 加强社会诚信教育和宣传,加大对社会信用的教育培训力度,营造“讲信用、守信 用”的 社会环境。

 ( 二 )2017 年至 2017 年为完善阶段,工作重点是

 进一步完善信用政策体系。继续推进信用信息市场化应用,形成较为发达的现 代信用服 务业,既有专业化、公信力强的联合征信服务中介机构,又有为不同领 域、不同行业和不同 经济行为提供增值服务的企业群体。积极培育信用市场需 求,信用产品在政府监管、市场交 易中得到广泛使用。四、工作措施 ( 一 )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本市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整体推进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解决社会 信 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信息办承担相关工作,组织制订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发 展规划、 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目录、共享交换标准和信用评价体系。

 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 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经济户口”为依托,加强对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成员单 位现有信用记录的归集 与管理,有效整合各类企业信用信息,逐步扩大企业信用 信息系统的数据范围,完善企业信 用信息系统。促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社会信 用服务中介机构有序开放,共享企业信用基础 数据,推进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 设。由市信息办牵头,会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市个人信用 体系建设 工作方案。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基础信息和相关政务信息为支撑,加强 政府与银行间的沟通 与协调,依法整合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的个 人信用信息,建立个人信用基础 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为政府部门、银行信用信息 交换提供目录和数据交换服务,为银行建设 个人信贷系统和征信服务中介机构建 设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创造有利条件,加快本市个人 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部门 通过专用网络对有关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访问,实现分级 分类信息共 享。

 ( 二 )

 做好信用法规建设的基础工作,完善信用政策体系。做好企业和个人信用 管理方面法规建设的基础工作。做好本市企业信用地方性法规制订 的研究准备工 作,研究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研究制订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发布政 务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政务 信息公开程序和方法,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制订发布有关信用行业监管和建立 失信惩戒制度的政策文件,加强政府对信用行业 的

 监管,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 三 )

 推进社会信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开放信用信息,健全信用信息技术支撑 体系。推进社会信用标准化建设。由市信息办牵头,会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 技术监督和人民 银行营业管理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企业和个人信用标准体系, 尽快统一信用主体标志、信 用信息分类及编码、信用评价指标、信用信息格式、 信用报告文本和征信数据库建设规范等, 为实现部门、地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互 联互通创造条件,促进信息交换和共享,提高信用信 息的采集和流通效率。加快 整合社会信用信息资源。根据统一标准,规范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依法推动 整合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海关、商务、交通、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环保、 劳动保障、 人事、公安、仲裁和金融监管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掌握的企业 和个人信用数 据资料,逐步分别纳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个人信用基础信 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的开放力度。在确保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 隐私的原则下,实现 政府部门、 金融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掌握的信用信息依法公 开或共享, 支持社会信用服务企 业低成本、 高效率地获得信用基础信息, 逐步 形成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的政务信息披露系统和 以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为主体的市场 信用服务系统。

 ( 四 )

 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完善行业信用监管体系。作为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 责任主体, 市有关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充分发挥 行业协会的自律作 用, 完善本行业信用监督管理系统。要广泛收集和及时处理监管对象身份 和经营 行为的信用信息, 建立和规范行业或部门内部共享的数据库 ; 要建立行业信用等 级分 类管理制度,结合部门特点和管理要求,依据监管对象的信用状况,实行分 类管理 ; 要建立 行业信用信息公开制度, 保证各类信用信息及时记录, 依法向其 他执法部门和信用服务中介 机构开放在执法和履行公务过程中收集或产生的有关 信用信息, 实现信用基础信息共享 ; 要 加强对行业信用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工 作,加大对信用信息录入、披露、数据更新的监督考 核力度。

 ( 五 )

 大力培育现代信用服务业,支持组建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培育和发展现代 信用

 服务业。按照“市场运作、专业服务”的思路,支持和鼓励信用服务 中介机 构建设联合征信系统,发展以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商 账 务企业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催收等为主要业务的信用服务业。引导和鼓励信 用服 建立完整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 增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 能力,对信用信息进行深度开发,努力提供有特色、多 样化、高质量的信用产 品。鼓励国内外信用专业人才来京创办信用服务中介机构, 在工商登记、 税费缴 纳等方面为 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做好配套服务,培育和发展一批具备较高执业水平 和道德水准、独立、公 正、高效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和信用评估咨询人员。按照 自愿参加的原则, 支持本市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成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 制定行业 服 务标准和工作规范,设计信用服务指标体系,按期做好行业统计及数据发布工 作。积极发挥 行业协会沟通协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和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作 用,引导社会对信用服务中 介及信用产品的认同, 进一步提高信用服务行业的公 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促进信用服务行业 发展壮大。

 ( 六 )

 倡导信用产品的使用,积极培育信用市场需求。市有关部门应率先在政府 采购、土地交易、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投资补助或 贴息项目的选择、 人才聘用等事项办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在登记注册、行政事务审批、日常 监管、 资质认定管理及周期性检验和评级评优等工作中逐步推广使用信用产品。鼓励银行 和商业机构在与企业或个人发生信用交易、信用消费、信用担保、商业赊销和 租 赁等业务时,按照授权和规范流程,通过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当事人的信用报 告或要 求当事人提供信用报告。鼓励银行和商业机构降低信用消费门槛,开发信 用交易产品,扩大信用卡发放、个人支 票账户的开设和使用规模,做好金融延伸 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和有效措施,引导市民和企业 用支票或刷卡消费。

 ( 七 )

 建立健全信用行业监管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惩戒失信行为,鼓励守信 行为。建立信用行业监管制度。市征信管理部门要制订有关信用行业的准入制度, 强化征信机 构从业

 人员的资质管理,加强对信用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健全失信 惩戒机制。对于失信行为,通过行政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市场性惩戒以及通 过 信用信息的广泛传播形成社会性惩戒, 形成失信者“一处失信、 处处被动”的失 信联防机制。完善守信受益机制。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或企业,政府有关部门 在 采购、税费缴纳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市场监管、政 府 机构可在授信额度、付款方 式等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或便 利。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于信用记录出现瑕疵的企业和个人, 允许其在有关行 业协会和中 介组织的帮助下,通过实施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等措施,恢复企业 信用或个人信用,通过 规定的考核和评价后,获准提前解除失信行为公示和市场 禁入等限制。

 ( 八 )

 加强社会诚信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各有关部门要继 续坚持行之有效的信用教育和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媒体、教育、文艺等 多种形 式,开展诚实守信教育,启动“信用北京”宣传工程,开通“信用北京”网站,普 及现代

 市场经济的信用文化和信用意识,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

 五、工作要求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紧迫的重要任务, 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高度,提高对加快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 性的认识,统一思想,立足当前,着 眼未来,扎实推进。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 政府要分工协作,落实责任,各司其职,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工作。要把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管理机构落实、工作 方案 落实和组织实施落实,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各区县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 提高认 识,在全市统一安排下,加快推进本区县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长沙市社 会信用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 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沙市社会信 用征信体系,做好文明城市创建 工作,特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长沙市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 :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方针政策, 坚持继承中华民族讲信用的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依法治市与以德治市 相结合,按照“政府推 动、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分工协作,突出重点、分步实 施”的原则,以征信评级为核心,信用交易为手 段,法律规章为保障,信用中介 为纽带,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起以“一个系统 ( 信用信息系统 )

 、 二个 机制 ( 社会失信惩戒机制和信用教育机制 )

 、三个体系 ( 信用征信法规体系、信用征 征信监管体系 )

 ”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基本框架,全信服务体系和 信用 面推进政府信用、银行信用、企业信用和 个人信用建设,构建和谐的经济生 态环境,营造文明法治、规范有序的社会环境,以增强公民信用意识,提升经济

 信用化水平,促进长沙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全市文明建设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 一 )

 制定长沙市社会信用征信监管法规。通过制定《长沙市社会信用征信管理 实施办法》及相关的 实施细则,明确全市社会信用征信监管主体、监管体制和监管职责 ; 规范对行 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信 用信息的采集和披露行为,既为企业和个人征信提供 法律依据,又合理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 受侵犯 ; 规范信用征信服务机 构的...

篇五:精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

高新区 2021 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政府行为、塑造政府良好形象、优化营商环境、保证经济和社会有序良好发展的迫切需要。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 2021 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一、基本思路 根据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 号)和《2021 年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为主线,以《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为契机,重点围绕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重点领域的诚信文化宣传、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保障机制等方面开展工作,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对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为高新区“又高又新”发展贡献力量。

 二、重点工作 (一)

 加强信用法制建设和诚信文化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意识。

 1. 全面贯彻实施《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通过全市人代会审议表决,按照法定程序报省人大审核批准后,预计将在2021 年上半年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是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即将步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街道、驻区机构要组织开展自学、培训会、讨论会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务必充分认识信用《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和掌握其具体内容,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学习贯彻《条例》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工会好声音”等融媒体的正面引导和宣传作用,积极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

 2. 重塑现代信用理念,增强全民信用意识。一是积极组织开展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4 信用记录关爱日、 “诚信建设万里行”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加强全民诚信文化宣传和教育,在学校、街道、社区等范围内,开展诚信宣传活动,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使诚信意识深植人心。三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诚信宣传工作,宣传企业诚信经营正面典型,加强会计审计人员和公职人员等重点人群以诚信为重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四是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街道、驻区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日常诚信宣传活动,每月按要求报送诚信宣传文稿。

 (二)夯实信用工作基础,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

 3. 大力推进“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一是根据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内容,继续完善《高新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并按要求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二是从数据归集量、数据上传量、数据覆盖面、数据时效性及数据质量等 5 个方面全面提高我区“双公示”数据报送水平,努力提升数据的“合规率”,降低数据“迟报率”和“瞒报率”,力争“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及时率和合规率”均达到 100%。三是推进“双公示”信息报送平台与“一网通办”及各部门业务系统深入对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4. 进一步加强“信用大连(高新区)”网站的运行管理。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进一步完善“信用大连(高新区)”网站各业务版块内容,协助区信用办及时归集发布信用宣传、诚信万里行案例、工作动态等各类信用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频度,保证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

 (三)完善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制度,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 管机制。

 5. 全面推广实施信用承诺制。在行业监管和政务服务领域中,推广实施主动承诺、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承诺和信用修复承诺等信用承诺制度。各行政审批机关依据权限开展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承诺;引导企业在信用网站上主动做出综合信用承诺和产品服务质量、服务标准等专项承

 诺;行业协会、商会根据行业特点,制定统一自律承诺格式文本,组织会员做出承诺并做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时,应要求失信主体承诺在一定时间内不再产生新的失信行为。区信用办负责将各类信用承诺信息及时归集并在“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进行公示。

 6. 落实信用修复制度。按照“谁认定、谁负责”、“保护权益、鼓励修复”的原则,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法院等单位积极引导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完成信用修复。各业务主管部门在核查信用主体信用情况时,一旦发现有失信行为,应配合督促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

 (四)提升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7. 开展失信约束制度规范清理。按照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我区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制定出台清理方案,确定清理范围和目标,全面梳理各单位出台的涉及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相关内容的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清理规范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清理工作。

 8. 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整治。根据市信用办《关于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加大力度开展重点领域突出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梳理建立我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失信台帐,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约谈、加强

 监管、签署承诺,推动失信主体完成信用修复,退出失信台帐。

 (五)拓展信用应用领域,切实做到守信受益,信用有价。

 9. 持续推进信用信息核查工作。根据《关于在财政资金补助、扶持政策兑现等领域增加信用信息核查环节的通知》要求,继续开展日常信用信息核查工作,同时做好“高新区又高又新 20 条新政兑现平台”项目申报单位信用信息核查工作。适时在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企业信用报告应用试点工作。

 10. 加大“信易贷”平台推广力度。多方式、多渠道开展“信易贷”平台和“数字信用券”的宣传、讲解和培训,组织引导企业入驻“信易贷”平台开展融资活动,实现对中小企业多场景、全流程覆盖的一站式融资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财政金融局、税务局、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入驻“信易贷”平台,开展线上信贷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服务。

 11. 深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继续建立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以公共信用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和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

 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要求,在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更多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12. 积极拓展“信易+ + ”守信激励场景应用。根据信用体系建设中对信用良好的主体予以受益的原则,各单位结合权责和服务事项中涉及对企业和个人的奖励、优惠、扶持、服务等内容,研究制定“信用+政策”、“信用+服务”、“信用+优惠”等领域的信用信息应用方案,尝试推动“信易医”“信易游”“信易停”“信易行”“信易住”等信用应用场景落地,让诚信主体享受更多便利与优惠。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对信用工作负总责,并指定具体责任人开展相关工作。区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信用工作调度会,研究解决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

 2. 加强培训学习。一是定期组织各单位信用专干进行业务培训,及时传达市信用中心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提高业务能力;二是适时组织讲座对《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等信用政策文件进行培训解读;三是借助“七贤荟”、“创业工坊”等平台对企业开展信用领域知识和应用培训工作。

 3. 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将信用工作推进情况和各类信用信息报区信用办,信用办每月底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4. 建立工作专报制度。区信用办每月初将上月信用工作推进情况形成工作专报,报委领导和各单位。

 5. 建立 督查督办 制度。信用办对全年信用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联合区营商局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常规工作每季度督查一次,对重点专项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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