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强化监测户帮扶措施方案5篇

来源: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22-09-15 09:10:03 点击:

镇强化监测户帮扶措施方案5篇镇强化监测户帮扶措施方案 1XXX县强化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帮扶措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镇强化监测户帮扶措施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

镇强化监测户帮扶措施方案5篇

篇一:镇强化监测户帮扶措施方案

X XX 县强化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帮扶措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防止贫困户返贫和边缘户致贫”要求,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实际,制定强化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帮扶措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放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照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识别标准进行精准识别,不可随意拔高或降低,强化精准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实施对象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已录入的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及动态管理监测过程中新发生的脱贫监测户、边缘户。

 三、工作目标 通过帮扶,有效消除脱贫监测户的返贫风险,保证脱贫监测户持续稳定增收,无返贫现象;有效解决边缘户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消除边缘户的致贫风险,防止边缘户致贫。全面解决好脱贫监测户返贫、边缘户致贫问题,顺利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四、精准帮扶 (一)边缘户帮扶

  2 建立防范致贫机制,阻断致贫路径,根据边缘户实际困难以及突发性变故,提供针对性帮扶措施,落实精准帮扶。

 1 1 。产业支持。一是边缘户享受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奖补政策。边缘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参照县办秘【2019】10 号和南扶产组【2020】1 号文件执行。二是将边缘户纳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奖补范围。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边缘户建立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和入股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拓展边缘户增收渠道。对带动边缘户增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享受相关奖补政策时,按照带动贫困户执行。三是将边缘户纳入农业特色保险补贴范围。鼓励边缘户积极发展特色种养业并参加农业特色保险,同等享受《XX 县 2020 年贫困户产业保险实施方案》中贫困户待遇。四是加强对边缘户技术指导服务。针对边缘户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农技人员开展对边缘户进行技能培训和产业发展技术指导。

 2 2 。就业支持。一是免费参加贫困劳动者专场招聘会。二是对边缘户中符合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五类人群实施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并对初次参加技能鉴定的费用予以免除。三是边缘户家庭子女免费到技工学校就读。四是对边缘户中符合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九类人员个人发放最高额度 15 万元的创业诚信无担保贷款。五是对边缘户有创业意愿的可免费参加创业培

  3 训。

 3 3 。小额信贷支持。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边缘人口,可纳入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政策给予支持。新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借款人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 18 周岁(含)—65 周岁(含)之间。银行金融机构应综合考虑借款人自身条件、贷款用途、风险补偿机制等情况,自主作出贷款决定。

 4 4 。社保兜底保障支持。为巩固脱贫成果,兜牢民生底线,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边缘户人群,按程序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边缘户人均收入超过我县低保标准后,可给予 6 个月的渐退期;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边缘户可申请临时救助,申请条件、申请程序按县民政局等单位相关规程办理。

 5 5 。住房保障支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4 类重点对象。针对边缘户中纳入低保和分散特困供养的家庭,可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分类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 2 万元,修缮加固户均 0。6 万元。

 6 6 。医疗保障支持。

 (1)一是落实对边缘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对全县边

  4 缘户优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应签尽签”。二是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着力解决基层群众看病就医痛点难点,合理配置医疗设施设备,推广使用“智医助理”,不断提高诊治能力。为边缘户失能、半失能、高龄老人、残疾人、终末期患者等确有需求的人群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将医疗卫生服务从机构延伸至行政村、庄(社区)和边缘户家庭。三是强化信息系统监管、建立预警监测系统。依托《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录入基础信息,对边缘人口实施分类管理,准确判断因病返贫、致贫风险是否消除。监测范围包括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 1。5 倍左右家庭,以及因病、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

 (2)一是对纳入边缘户管理的人群住院及特慢病门诊医药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及优抚医疗补助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按省内 50%、省外40%予以救助(未执行分级诊疗制度的救助比例降低 10%),年度封顶 1 万元。县政府设立边缘户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边缘户医疗救助实行个人申请,各乡镇调查审核,医保局审批,财政局拨付的救助方式。二是做好医疗救助县级配套资金测算,确保医疗救助资金保障能力充足。

 7 7 。教育保障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预警机制,加强对边缘户的教育帮扶力度,按照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边缘户子女信息,切实做好我县各学段就读的边缘户家庭子女教育扶贫助学工作。对符合资助条件的边缘户子女在县内就读的

  5 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给予资助;对在县外就读的,由户籍地中心学校及所属学校与学生就读学校联系,敦促其按政策予以资助,并做好其受助跟踪服务,确保教育保障支持政策惠及每个边缘户家庭,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

 8 8 。农村饮水安全支持。对边缘户家庭饮水管道未接通或出现破损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供水的,一律及时提供免费接通和维修服务。

 9 9 。社会帮扶支持。各乡镇党委、政府 XX 工商联结合实际,完善帮扶利益共享机制,将民营企业社会扶贫资助精准有效地配置到边缘户。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 X,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助困。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系统内未标注消除风险的边缘户购买“防贫”保险等,化解生活生产风险,消除返贫致贫隐患。

 (二)监测户帮扶

 在享受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每户的实际情况,分析找准可能存在的返贫风险,在社会兜底保障方面提标扩面;在社会救助、临时救助方面予以资金倾斜;对家庭中有劳动力的人口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就业扶贫载体建设等,帮助其转移就业;同时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及时化解生活生产风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助困。

 五、工作要求 。

 (一)压实帮扶责任。每户边缘户都要明确一名帮扶联系人,联系人每月要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 TEL、短信、微信等方式与边缘户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

  6 帮助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充分发挥联系人作用。同时,驻村扶贫工作队、两委干部要加强跟踪走访。脱贫监测户的帮扶责任人要一如既往压实包保责任。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促进持续稳定增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2020 年“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针对脱贫户的 XX 禀赋、真实意愿、自身能力和发展需求,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帮扶责任人共同制定并落实后续帮扶措施,改进帮扶方式,提高帮扶实效。

 (二)抓好政策落实。各乡镇要加强统筹,做好走访排查、调查核实、精准帮扶工作,通过及时了解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帮扶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制定措施清单,确保应享受的帮扶政策一项不漏,真正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实施主体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乡镇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政策精准到位。

 (三)加强动态管理。各乡镇要加强动态排查,对因自然灾害和家庭变故等原因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按照程序及时纳入边缘户管理,并积极开展救助帮扶。对通过救助帮扶消除返贫风险的脱贫监测户和消除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经镇村汇总填报、县级审核后,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予以标注后保留信息。对返贫致贫风险已经消除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可适时调整帮扶力度,但不做清退处理。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对象认定、政策帮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拧紧责任链条。在调查摸底、申报审核过程中,对工作不负责,发

  7 现瞒报、漏报、虚报,存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行为,导致对象认定不准,政策落实不力的,将启动追责问责机制,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六、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各项帮扶措施政策由相关单位负责解释。

篇二:镇强化监测户帮扶措施方案

乡 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检测和

 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致贫问题,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根据《XX 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规定和《XX 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检测和帮扶机制实施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农村家庭收入较低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人口(含脱贫攻坚期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已转为城镇户籍的人口),通过动态监测、精准帮扶,有序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第三条 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 1.5 倍作为 2021年监测范围(家庭人均纯收入 6000 元)。过渡期内(2021-2025年)综合 XX 省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适时进行调整。

 第四条 坚持全面覆盖、重点核查。采取集中排查、自主申报、日常摸排、部门预警、关联监测等方式、全面收集风险线索,对存在疑似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进行重点核查,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坚持实事求是、动态监测。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收入支出状况等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施动态监测,实行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

 第五条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抓总,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履行工作专责,各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做好信息预警和数据比对。

 第二章

 监测对象 第六条 以农村家庭户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脱贫不稳定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2021 年为 6000 元,下同),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边缘易致贫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略高于监测范围,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基本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摆脱困境,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第七条 对监测对象要准确认定监测风险,风险类型分为因病、因学、因安全住房、因安全饮水、因残、因自然灾害(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旱灾、生物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或失业、缺劳动力、其他。

 第八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认定,特殊情况由村(社区)民主评议认定:1 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工资收入持续稳定的,有作为企业法人在

 工商部门注册企业的、有年审记录、经营收入持续稳定的;2.家庭成员有高价商品房、门市房等(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搬迁和拆迁建房)的,有高价载客汽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设备的,有大额存款或基金、股票、投资型保险等有价证券的;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收入水平较高,明显具备抵御风险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4.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非法经营、非法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犯罪行为,有特需医疗(美容、正畸等)、高消费等情况的;5.家庭成员中有生产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参与劳动的:6.拒绝接受家庭资产核查的;7.整户长期(一年以上)不在本辖区内居住生活的。

 第三章

 风险排查 第九条 自主申报。镇村两级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农户自主申报渠道,由户主或户主授权他人,向村(社区)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条 日常摸排。由乡村干部、驻村部等力量通过日常工作走访,结合信访和群众反映等途径,及时发现收集风险线索。

 第十一条 部门推送。对乡村振兴局反馈给乡镇的信息进行核查。风险线索主要包括: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家

 庭收入大幅减少、支出大幅增加,家庭住房不安全,安全饮水受到严重影响,产业项目失败,较大规模失业,突发公共事件、安全事故等。

 第十二条 关联监测。通过新闻媒体、政务信箱、公共网络等渠道发现有返贫致贫的风险线索。

 第四章

 认定程序 第十三条 分析研判。镇村两级根据自主申报、日常摸排、部门推送、关联监测等渠道收集汇总的风险线索,适时共同组织分析研判,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核实名单。

 第十四条 信息核实。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组成工作组(每组成员不得少于 2 人),根据拟纳入监测对象核实名单开展入户核实,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农户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授权依法查询其家庭存款、车辆、房屋等资产信息。

 第十五条 评议公示。村“两委”根据核实情况,组织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驻村工作队参与评议),评议结果公示5 天。无异议的,由村(社区)上报所在乡镇(街遒)。

 第十六条 复查审核。镇收集汇总各村(社区)上报的名单后,组织实地核查,对存在疑问的进行重点复查。无异议的,召开党委会议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市乡村振兴局。

 第十七条 部门比对。市乡村振兴局将乡镇审核的名单汇总后反馈至公安、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人社、住建(房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对存在第八条情形的农户信息反馈相关乡镇(街道)进一步核查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反馈市乡村振兴局。镇依据反馈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镇村两级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第十八条 县级审定。市乡村振兴局根据乡镇核实结果形成拟确定的监测对象名单,报南充市乡村振兴局业务审核后,提交 XX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九条 公告录入。XX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审定结果在监测对象所在行政村(社区)进行公告。乡镇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第五章

 帮扶措施 第二十条 纳入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享受行业部门统一的帮扶政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适用于监测对象。市乡村振兴局在南

 充市级部门的指导下设立防止返贫专项基金,探索建立防返贫保险机制。

 第二十一条 监测对象由乡镇驻村干部或驻村工作队负责日常监测,每户监测对象明确一名帮扶责任人,每名帮扶责任人帮扶不超过 5 户监测对象。针对监测对象的资源禀赋、真实意愿、自身能力和发展需求制定落实帮扶措施。

 第二十二条 按照各行业部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汗展针对性帮扶。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

 第六章

 动态管理 第二十三条 对返贫致贫风险线索进行适时核查,对大病重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进行点关注,对收入低于监测范围未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开展定月走访,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失、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可能导致规模性返贫致贫的风险隐患进行预警。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监测对象。

 第二十四条 建立定期研判工作机制,市委农办和乡村振兴局通过工作调度、随机抽查、督查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分析研判,解决各类突出问题。

 第二十五条 家庭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的,确定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风险消除”按照程序完成。

 第二十六条 帮扶责任人通过各种方式每月跟踪监测对象收支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状况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填写帮扶手册。对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联系人半年后进行次回访。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后,若新出现致贫返贫风险,按程序纳入监测对象。

 第二十七条 监测对象帮扶信息、帮扶成效实行动态采集、及时更新。市乡村振兴局、乡镇、村(社区)分级分类收集整理帮扶资料,建立帮扶台账。

 第七章

 考核监督

 第二十八条 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监督检查,健全调度机制,完善系统监管与实地督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配合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监测对象不精准、帮扶措施不落实以及发生返贫的,严肃处理,追责问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方案由镇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三:镇强化监测户帮扶措施方案

XX 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2 2022 年预脱贫会议记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和《XX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XX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X 脱贫领〔2020〕 XX 号)

 文件精神, 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结合我镇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 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 进行预警监测, 全面完成“大排查” 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 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 xxxx 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 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 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 不掉一人”, 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 为实施镇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 监测对象 (一)

 脱贫监测户 :

 人均纯收入低于 5000 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 。

 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已脱贫户 。

 (二)

 边缘户:

 人均纯收入低于 5000 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 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监测对象的“两不愁三保障” 达标情况, 对监测对象的住房、 教育、 医疗、 安全饮水、 收入、 就业、 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由“四大专项行动” 排查出的拟监测对象, 分析产生风险原因, 进行专项帮扶。

 四、 监测方式 县、 镇、 村三级联动、 形成合力, 由相关行业部门到镇再到村级建立从上到下、 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 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并在 XX 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

 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

 监测对象不申请, 评定工作不宣传, 结果不公示。

 五、 监测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

 排。xx 月 xx 日前由镇确定拟监测对象和完成方案制定。

 xxxx年“两摸底” 摸排的脱贫监测户 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

 将此次“两不愁三保障” 再排查发现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 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 信访、 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脱贫办反

 馈名单), 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后, 将比对审定名单分发至各村。

 第二步:

 访。xx 月 xx 日前完成入户 走访。

 镇、 村两级是本次“两摸底” 摸排走访的实施主体, 由镇脱贫办统筹协调“两不愁三保障” 相关行业部门、 帮扶单位和镇村干部对照县脱贫办反馈的拟监测名单开展走访工作。

 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 稳定实现情况, 是否存在返贫、 致贫风险。

 在进村入户 过程中, 对发现拟监测名单外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农户 ,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

 评。xx 月 xx 日前, 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 各村组织村“两委” 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民主评议, 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 并将附件 2、附件 3 经第一书记和村支部书记、主任签字盖章后报镇脱贫办交党委政府审定评议。

 第四步:

 录。xx 月 中旬前, 镇脱贫办根据审定的名单, 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 信息, 由镇脱贫办人员在国家子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 , 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 。

 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 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

 省扶贫开发局将此次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 和录入的边缘户 导入大数据平台, 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

 测。xx 月 底前, 镇脱办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 实现情况, 每月 xx 日前由各村两委对监测对

 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

 对“两不愁三保障” 出现缺项的, 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 镇党委政府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 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 并根据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

 补。xx 月 底前, 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

 由镇脱贫办组织各相关站办所室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 因人而异的制定专门帮扶措施, 限时完成补短帮扶。

 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 , 要对照 2020 年脱贫退出的标准, 对标补短, 全面达标; 对预警的边缘户 , 要及时落实相关帮扶救助。

 1. 针对“两不愁” 问题补短板。

 由镇民政办、 农服中心牵头, 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和各村两委配合, 长期做好“不愁吃不愁穿” 保障工作。

 2. 针对“三保障” 问题补短板。

 一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由镇村建办牵头, 协调县住建局、 相关帮扶单位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

 二是“义务教育有保障” 由镇九义校牵头, 协调县教育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

 三是“基本医疗有保障” 由镇社会事务中心牵头, 协调县医保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

 3. 针对“三有” 问题补短板。

 一是由镇水务站牵头, 协调县水务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 对照指标要求在前期“四大专项行动” 摸排的基础之上抓实安全饮用水工作。

 对没有安全生活用水的贫困户 通过就近打水井或安装自来水等方法,全力保障贫困群众饮水安全。

 二是由镇文

 化广播站牵头, 协调县文旅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 对没有生活用电和广播电视的贫困户 迅速予以保障。

 第七步:

 销。xx 月 底前, 完成对标补短和落实帮扶救助后,各村两委向镇扶贫办提出销号申请; 镇脱贫办组织专人核实后, 向县脱贫办提出销号申请。

 六、 工作要求 (一)

 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 镇直各单位、 各站办室所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的重要举措, 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 结合实际, 制定本级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细化完善帮扶措施, 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

 认真组织实施。

 各村两委、 镇直各单位、 各站办所室要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 及时回访销号, 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要协调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落实落地。

 各村两委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工作和动态监测工作, 落实预警对象监测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

 持续巩固成效。

 在 xx 月 至 xx 月 的每月 xx 日前,各村两委、 镇直各单位、 各站办所室要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一次动态监测, 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立行立改。

 (四)

 强化督查问效。

 各村两委、 镇直各单位、 各站办所室要坚持问题导向, 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 标任务实现的问题, 要立行立改; 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 镇纪委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 确保责任落实、 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篇四:镇强化监测户帮扶措施方案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党农字〔2021〕3 号)精神,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我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体系和帮扶机制,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新要求,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体系,加强部门信息对接共享,强化监测预警响应,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真正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目标,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机制 ( 一) 完善监测系统。在国家和省大数据系统平台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局的调整优化监测指标、充实完善监测内容、提升分析预警功能、强化数据信息共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信息管理平台。

 ( 二) 实现快速预警。建立农户书面或手机申请、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定期排查、乡镇审核上报、行业部门数据预警、县级及时比对认定的快速响应机制。

 ( 三)

 实施全程管理。

 。全过程按照识别程序,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要求,对监测对象实行全过程管理。

 ( 四) 开展分类帮扶。综合考虑监测对象不同困难和帮扶需求,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和村基层组织作用,制定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 五) 实行定期调度。实行乡村振兴部门定期调度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全镇监测和帮扶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调度推进工作。

 ( 六) 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乡村振兴部门统一调度管理数据、行业部门定期预警反馈的联动工作机制,以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数据管理平台为支撑,畅通各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比对交换渠道。

 ( 七) 落实帮扶 责任。按照“市县乡抓落实、行业部门主动履职”的责任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将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 八) 完善考核评估。将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情况作为乡镇党委政府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考核评估重要内容,明确激励措施,强化日常监督。

 三、监测对象及范围

 ( 一) 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情况的家庭。

 ( 二) 监测范围和内容。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 1.5 倍(2020 年为 6000 元)作为 2021 年监测范围。以后每年度按省乡村振兴局根据全省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统一调整监测范围,确定监测对象规模。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支出,特别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情况支出,“两不愁三保障”以及饮水安全状况等。

 ( 三)。

 防止规模性返贫。各村要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加强部门应急联动,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四、监测程序 市政府是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责任主体,各行业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具体组织实

 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快速发现、精准认定、科学帮扶、动态调整。

 ( 一) 初步筛选。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初步筛选监测对象:一是农户自主申报。家庭收入或“两不愁三保障”出现重大变化、生活受到较大影响的农户,可以主动书面向村“两委”或通过手机申报。书面或手机申请材料中应包含农户承诺提供情况的真实可靠、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内容。二是部门筛查预警。上级或市直有关部门根据数据比对筛查、分析研判,将预警数据和存在疑似困难农户有关信息反馈市乡村振兴局和各乡镇进行核查筛查。三是基层干部排查。通过县乡村各级干部日常调研排查和依靠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等进行常态化排查,对申请农户、部门信息预警反馈和排查发现困难农户的家庭情况进行入户实地核查,及时发现拟纳入监测的对象。

 ( 二) 村级申报。村委会认真收集整理初步排查筛选农户的家庭状况、申报资料、承诺授权等方面资料,及时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拟纳入监测的对象,向乡镇申报。

 ( 三) 部门比对。镇汇总并初步审核村级报送的名单后上报市乡村振兴局,由市乡村振兴局会同市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数据信息比对,原则上按照脱贫攻坚期建档立卡“七严四甄别”要求,对拟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商品房、车辆、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经商办企业等情况,公积金、个税、保险等缴纳情况,灾情影响、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核实,将比对核实结果反馈至镇村。

 ( 四) 乡镇审核。各村根据市乡村振兴局反馈的比对核实结果,对拟监测对象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对象按脱贫攻坚期贫困户识别公示要求在镇村两级公示不少于 5 天,无异议后上报。

 ( 五) 县级审批。市乡村振兴局对各乡镇上报的监测对象汇总、审核后,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批复相关乡镇,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 六) 公告标识。各村对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的名单在镇村两级公告,在国家系统对监测对象的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录入、标识,正式纳入监测管理。

 ( 七) 落实帮扶。市委、市政府统筹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根据监测对象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及时开展帮扶,并将帮扶措施在村级进行公示。建立定期回访制度,跟踪帮扶效果落实。

 ( 八) 动态管理。市乡村振兴局负责数据归集、管理、指导、调度和发布。各行业部门负责定期提供数据。市乡村振兴局与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建立定期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汇总分析数据信息,核实核准情况,评估帮扶效果。对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按照“民主评议(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级公示(不少于 5 天)、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退出监测范围,并在监测系统中及时标注“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监测帮扶。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

 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五、帮扶措施 纳入监测的对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帮扶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复合型风险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 ( 一) 增收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帮扶创业、发展产业和就业,促进监测对象稳定增收。

 1.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农业生产技术培训,提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科技推广员、科技志愿者、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建立稳定的帮扶指导机制。支持发挥各类经营主体帮带作用,吸纳监测对象统筹参与,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长效性、可持续性。

 2.就业帮扶。对有就业意愿且具备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强就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就业中出现的问题。因地制宜扶持和发展就业帮扶车间等就业载体和扶贫产业基地,引导就近就地就业;支持外出务工就业,落实有关补助。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监测对象就业。

 3.创业帮扶。对有创业意愿且具备创业能力的监测对象,给予农村返乡人员(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开展促进小农户发展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工作试点,在试点的蔬菜种植及蔬菜大棚设施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优先保障。

 (二)保障帮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并根据监测对象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保障政策,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特困供养、低保、养老、残疾认定、临时救助和防贫保险等方面,实施分类帮扶,做到应保尽保,保持监测对象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防止返贫致贫。

 (三)社会帮扶。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设立防贫慈善项目,建立防贫专项救助基金等开展帮扶。加强“社会扶贫网”、“百企帮村”等平台载体的推广运用,广泛动员引导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和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对监测对象安排“一对一”结对帮扶。动员帮扶力量积极助力实施消费帮扶。

 (四)志智双扶。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深入开展感恩自立教育、自强培育、自力激励、自尊治理“四项行动”,持续开展“三讲一评”颂党恩和“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教育活动,强化监测对象的主体意识,激发内生动力。推广“爱心兑换超市”、“增收激励法”等帮扶机制,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积极引导符合条件

 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接受中高职业教育,落实“雨露计划”等资助政策。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镇党委牵头抓总,充分发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的统领作用。各村党支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切实推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责任。镇、村乡村振兴工作要履行工作专责,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牵头责任,加强监管调度,加强数据信息共享,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帮扶政策落实落地。各村要细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抓好落实。村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扎实细致做好走访排查,摸清实情、采集信息、组织帮扶、管理台账等工作。

 (三)落实保障措施。各村党支部、乡村振兴工作组要将监测和帮扶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落实对监测对象社会救助、产业奖补、贷款贴息,就业补贴等方面政策支持,确保监测对象生产生活困难得到及时有效帮助。

 (四)严实工作作风。各村要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法和措施。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信息资源,优化指标体系,减少填表报数,减轻基层负担。根据国家和省级部署每年统一开展

 集中排查。各村、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

 (五)严格考核评估。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规模性返贫的,严肃处理,追究问责。

篇五:镇强化监测户帮扶措施方案

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的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也是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关键抓手。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的原则。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返贫风险的人口,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一旦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二是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三是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业,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守望相助,形成防

 止返贫的工作合力;四是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好外部帮扶与自身努力的关系,强化勤劳致富导向,注重培养贫困群众和监测对象艰苦奋斗意识,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二、监测内容

 1.监测对象。以农村家庭户为单位(即实际生活的家庭人口)。监测对象分为三类:一是脱贫不稳定户;二是边缘易致贫户;三是突发严重困难户,即因病因灾因意外等突发事件影响,导致家庭刚性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2.监测重点。一是列入监测对象的家庭,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二是农村特殊群体家庭,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人、孤儿、留守儿童等。

 3.监测范围。2021 年度全市以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我市现行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 8496 元的 1.3 倍(11045元)的农村家庭户。随我市城乡低保标准调整相应调整年度监测范围。

 三、监测方式

  1.鼓励农户自主申报。支持鼓励农户通过“一键报贫”在线申报系统、“12317”防止监测、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和农业农村局热线(0598-3851238)等多种渠道自主申报。

 2.定期开展走访排查。依靠乡镇(街道)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干部、乡村网络员等人员,每月组织开展常态化摸排和核实中共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部门筛查人员名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每月一汇总,并上报市乡村振兴局;中共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情况,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排查,并建立全市风险预警信息台账。

 3.落实部门筛查预警。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筛查,并于每月 25 日前将筛查结果发送至市乡村振兴局邮箱(yanb3833288@163.com),由中共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行业部门提供筛查结果名单,发至各乡镇(街道)入户核实。具体分工为:市教育局筛查农村义务阶段儿童少年辍学情况及因学刚性支出过大的农户信息;市卫健局筛查农村人口患大病、严重慢性病及大病、重残救助情况;市医保局筛查因病因残刚性支出过大的农户信息;市住建局筛查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市水利局筛查饮水安全保障情况;市民政局筛查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

 员、临时救助情况;市人社局筛查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情况;市农业农村局筛查乡村产业发展情况;市应急管理局筛查涉农受灾情况;市公安局筛查交通、治安、刑事等涉农意外伤害情况;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筛查大宗农副产品价格及农民收入变化情况;市残联筛查重度残疾人情况。

 四、监测程序

 1.监测识别程序

 (1)“一申报”。由农户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报,并提供:①农户提供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等信息为真实可靠的申报承诺书;②农户本人签定允许核查家庭资产等信息的授权书。

 (2)“三审核”。一是村委会审核。由村民代表和村两委干部、包村干部等对申报农户进行审核,并提供:①民主评议会议记录;②申报农户需求主要帮扶措施。二是乡镇(街道)审核。由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对申报农户的家庭情况进行再核实,并提供:①申报农户核实情况表;②乡镇(街道)班子会议记录。三是中共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由中共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筛查比对相关信息,符合

 条件的纳入监测对象管理。但近 3 年内有新建住房或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农户、子女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农户、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年度低保标准 4 倍的农户、拥有小汽车或大型农机具的农户、直系亲属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农户以及好吃懒做、有吸毒、酗酒、赌博等恶习的农户,原则上不得认定为监测对象。

 (3)“两公示一公告”。一是村委会公示。经村委会组织民主评议后,将符合条件农户的家庭人口、收入情况、申报理由及帮扶措施、举报联系电话等内容,在所在村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 个工作日;二是乡镇(街道)公示。经组织人员核实班子会议通过,将符合条件农户的家庭人口、收入情况、申报理由及帮扶措施、举报联系电话等内容,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三是市级公告。经市有关部门筛查和中共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农户报经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由中共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告,纳入监测对象管理。

 2.风险消除管理

 (1)对符合条件纳入监测的农户,通过帮扶监测农户人均收入稳定高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 1.3 倍,“三保障”饮水安全持

 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的,由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报告,由中共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风险消除”审核处置,并向社会公告,不再进行监测帮扶。

 (2)对享受农村低保的监测农户,年人均收入超过我市低保标准的,酌情给予最长 12 个月延保渐退期。

 (3)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农户,在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后,暂不“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五、落实帮扶政策

 1.强化政策支持。一是符合条件纳入监测的农户,按风险类别、发展需求,可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行业政策,参与发展产业、就业等。二是符合低保条件的监测农户,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三是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监测农户,按政策条件给予临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2.落实帮扶责任。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由市直部门选派或所在乡镇(街道)安排有经验、有能力、有责任心的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挂钩帮扶,同时确定一名本村有帮扶

 能力的村干部、党员或创业致富带头人结对帮扶;对突发严重困难户,由所在乡镇(街道)安排一名以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干部监测帮扶。挂钩帮扶干部每季度至少入户帮扶一次。

 3.坚持精准施策。一是对风险单一的农户,实行单项帮扶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二是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农户,采取产业、就业、金融等综合帮扶措施,助其摆脱致贫风险;三是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坚持开发式帮扶,促进稳定增收;四是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农户,采用申请纳入城乡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实行兜底保障;五是对内生动力不足的农户,采取扶志扶智方式,激发内生动力,引导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技能,增强发展能力。

 4.鼓励社会帮扶。动员、支持、鼓励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社会组织等各种力量参与,通过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消费帮扶等多种形式,对监测农户持续开展帮扶,促其摆脱返贫致贫风险。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大意义,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防止返贫列入年度工作的突出位置。乡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村两委干部的作用,做好监测帮扶工作,对农户申报实行 5 个工作日完成初审、1 个月内完成核实。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分工做好监测筛查预警、信息数据比对和行业政策帮扶工作,对推送的监测对象实行每月一次专项筛查,15 个工作日完成,共同推动帮扶政策举措精准落实。

 2.强化帮扶责任。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纳入监测的农户分类施策,明确帮扶责任人责任,执行市委提出的“123”入户制度,用好用足帮扶政策、精准施策,持续开展帮扶,消除他们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3.强化监督检查。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乡镇(街道)、部门年度实绩考核内容之一。结合实施乡村振兴工作,由中共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开展工作督导,采取实地核查、暗访评估等方式,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通报,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规模性返贫的进行严肃处理、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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