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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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7篇马鞍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1教育部关于《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2021-04-06来源:教育部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马鞍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7篇,供大家参考。

马鞍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7篇

篇一:马鞍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关于《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1-04-06 来源:教育部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健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制度,我们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 35 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来信请注明“《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3 日。

 附件:《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

 2021 年 4 月 6 日

 2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落实学校的保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对本校未成年人(以下统称学生)在校期间合法权益的保护,适用本规定。

 3 第 三 条 ( 保护原则 )

 学校学生保护工作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注重保护和教育相结合,适应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关心爱护、平等保护每个学生,尊重学生权利,听取学生意见。

 第四 条(学校职责)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落实学生权益保护法定职责,健全保护制度,完善保护机制。

 第 五 条(部门职责)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落实工作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学校学生保护的支持、服务体系,加强对学校学生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 保护范畴 第 六 条(人身 安全 )

 学校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学校不得组织、安排学生从事抢险救灾或者商业性活动,不得安排学生参与有毒、有害的危险性工作以及其他不宜学生参加的活动。

 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立即救护,妥善处理,及

 4 时通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统称家长);情形严重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 七 条(人格 权益 )

 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尊重学生名誉,培育学生的荣誉感、责任感。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学生的规则和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学校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对外宣传学生升学情况;在奖励、资助、申请贫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学生个人及其家庭隐私。

 学校采集学生个人信息,应当告知家长,并对所获得的学生及其家庭信息负有管理、保密义务,不得隐匿、毁弃以及非法删除、披露、传播、买卖。

 第 八条(平等保护)

 学校应当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不得因学生及其家长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或者对学生进行区别对待。

 第 九 条(自由 保障 )

 学校应当保障学生在校期间言行的自由,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除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需要外,不得对学生的言行设置不必要的约束。

 第 十 条(受教育权)

 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保障学生平等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并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

 5 对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学校应当提供合理便利,实施融合教育,给予特别支持;对学习困难、行为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以适当方式教育、帮助,必要时可以通过安排教师或者专业人员课后辅导等方式给予帮助或者支持。

 学校应当建立留守学生、困境学生档案,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关爱帮扶工作,避免学生因家庭因素失学、辍学。

 第 十一 条( 义务教育 )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长期停课、劝退等方式,剥夺学生受教育权,不得开除或者变相开除学生。对转入专门学校的学生,应当保留学籍;对转回的学生,不得拒绝接收。

 义务教育学校应当落实学籍管理制度,健全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督促入学及劝返无效的,应当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 十二 条(休息权 利 )

 学校应当按规定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有休息、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的机会和时间。学校不得要求学生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前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课程教学活动,不得限制学生课间出教室活动。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以集体补课等形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

 6 学校应当加强作业管理,指导和监督教师按照规定科学适度布置家庭作业,不得超出规定增加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学校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培养学生良好作息习惯,保障学生在家的睡眠时间。

 第十 三 条( 财产权益 )

 学校应当保护学生的财产权利,不得采用毁坏财物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因管理需要暂扣学生物品的,应当在影响消除后返还学生或者其家长,暂扣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应当告知家长。暂扣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学期。

 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向学生收费,不得强制要求或者设置条件要求学生及家长捐款捐物、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或者要求家长提供物质帮助、需支付费用的服务等。

 第 十四条(肖像和知识产权)

 学校制作、使用、公开学生的肖像或者以发布、汇编、出版等方式使用学生作品的,应当取得学生和家长许可,并依法保护学生的权利。

 第 十五 条(参与 权 )

 学校应当尊重学生的参与权和表达权,指导、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章程、校规校纪、班级公约的制定,处理与学生权益相关的事务时,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学生意见。

 第十六条 (申 诉 权)

 学校处分学生或者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的,应当按规定向学生及其家长说明理由并听取陈述和申辩,遵循审慎、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决定。

 7 处分学生应当设置期限,对受到处分的学生应当跟踪观察、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确有改正的,到期应当予以解除。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第三章

 保护制度 第十 七 条( 校规 管理)

 学校应当制定规范学生行为的校纪校规。校纪校规应当内容合理、合法,制定程序完备,向学生及其家长公开,并按照要求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 十八 条( 教学管理 )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按照要求开齐开足课程、选用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学校开发的校本课程或者引进的课程应当经过科学论证或者经过主管部门认证。

 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向学生提供有偿的课程或者课程辅导。

 第十九条(读物管理)

 学校应当积极建设图书馆、班级图书角,按要求配备适合学生认知特点、内容积极向上的课外读物,营造良好阅读环境,培养学生阅读习惯、提升阅读质量。

 学校应当禁止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读物、音像制品、信息以及商业广告进入校园。

 第二十条(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安全、卫生、

 8 食品等管理制度,提供符合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制定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定期组织必要的演练。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可以对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未经许可进入校园。

 第二十一条(药品管理)

 学校应当以适当方式教育、提醒学生除非因治疗需要并经执业医师诊断外,不得使用兴奋剂或者镇静催眠药、镇痛剂等成瘾性药物;发现学生使用的,应当予以制止并向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第 二十二 条( 体质管理 )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体质监测制度,发现学生出现营养不良、近视、肥胖等倾向或者有导致体质下降的不良行为习惯,应当及时进行管理、干预。

 第二十三条(心理健康)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建立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机制,通过购买专业社工服务、引入心理学专业教师、建设心理辅导室等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专业化指导和服务。

 第二十四条(禁烟禁酒)

 学校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并禁止任何人在校园内吸烟、饮酒,不得以烟草、酒精制品品牌冠名校名、教学楼以及其他设施设备。

 第 二十五 条(校车管理 )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使用校车。

 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

 9 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培养学生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第 二十 六 条(网络管理)

 学校应当将安全和合理使用网络纳入课程内容,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网络文明和防止沉迷网络的教育,预防和干预学生沉迷网络。

 学校应当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禁止带入课堂。

 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上网设施,应当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避免学生接触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发现网络产品、服务含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 二十 七 条 ( 教师管理 )

 学校应当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预防和制止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定职责,实施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学校应当管理和监督教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下列行为:

 (一)利用管理学生的职务便利或者招生考试、评奖评优、推荐评价等机会,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及其家长索取、收受财物或者接受宴请、其他利益;

 10 (二)向学生推销或者要求、指定学生购买特定辅导书、练习册等教辅材料或者其他商品、服务; (三)组织、要求学生参加由其组织、参与或者有利益关联的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与校外机构、个人合作向学生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四)诱导、组织或者要求学生登录特定经营性网站,参与视频直播、网络购物等活动; (五)非法提供、泄露学生信息或者利用所掌握的学生信息谋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学生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 二十八 条(校园 管理 )

 学校应当定期巡查校园及周边环境,发现存在风险、对学生有不利影响的营业场所或者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学校及其教职工不得安排或者诱导、组织学生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场所、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发现学生进入上述场所的,应及时予以制止、教育,并向上述场所的主管部门反映。

 第四章 特别保护

 11 第 二十 九 条( 防控要求 )

 学校应当落实法律规定建立学生欺凌防控、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工作制度,建立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

 第三十条(预防欺凌教育)

 学校应当教育、引导学生建立平等、友善、互助的同学关系,组织教职工学习预防和处理学生欺凌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对学生开展相应的专题教育,并应当根据情况给予相关学生家长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第三十一条(预防机制)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成立有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家长代表等校外人员参与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加强学生欺凌行为的预防和宣传教育、组织认定、实施矫治、提供援助等。

 学校应当定期针对全体学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对学校是否存在欺凌等情形及其程序进行评估。

 第 三十二 条(欺凌制止)

 教职工发现有学生实施下列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

 (一)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 (二)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 (三)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12 (四)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五)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前款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第三十三条(欺凌关注)

 教师应当关注身体条件、家庭背景或者学习成绩等原因可能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干预。

 教职工发现学生实施本规定第三十二条行为,可能构成欺凌的;或者发现学生有明显的情绪反常、身体损伤等情形,应当及时沟通了解情况,可能存在被欺凌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

 第三十四条(欺凌处置)

 学校接到教职工关于学生欺凌的报告或者学生、家长举报投诉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认为可能构成欺凌的,应当及时提交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认定和处置。通知实施双方学生家长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认定构成欺凌的,应当对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作出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

 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等严重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

 13 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不同学校学生之间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应当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联合调查机制,进行认定和处理。

 第三十五条(防治性侵)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

 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实施以下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一)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 (二)抚摸、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猥亵行为; ...

篇二:马鞍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措施及建议 摘要:

 青少年犯罪现象日趋严重, 逐渐低龄化的严峻事实已为全社会敲响警钟, 关心下一代的茁壮成长, 减少甚至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应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神圣使命。(一)

 青少年违法犯罪滋生和发展的原因:

 1、是法律意识的缺乏和自身思想意识的内部影响。

 2、 是部分家庭对孩子监管乏力。

 3、 是未成年人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较低。

 4、 是学校德育与智育失衡。

 5、 是学校与家庭的安全教育力度不够。

 6、 是相关部门的职责落实不到位, 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二)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应采取的措施及建议:

 一要建立实施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警工作机制。

 二要注重教育导向, 重新修订校长目标管理考评机制。

 三要加强安全教育, 提高安全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

 四要强化安全管理, 杜绝校园安全管理盲区。

 五要讲究方式方法, 加大对“问题学生” 的帮扶力度。

 六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三)

 给未成年人保护各职能部门的建议:1. 要协同配合, 形成合力。

 2. 要明确职责, 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3. 要设立中心, 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援助保护。

 4. 要加强宣传, 营造保护未成年人良好氛围。

  关键词:

 违法犯罪滋生、 监管乏力、 防范能低、 职责落实不到位、 措施及建议、 普法教育、 警示教育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措施及建议 未成年人的成长离不开特定的社会环境和该环境中 的家庭和学校。

 然而如今, 我国社会某些领域的无序和失控, 无论是社会还是家庭和学校, 都产生了 令人担忧、 急功近利的“重物质、 轻精神”、“重智轻德”、“法律观念淡化” 的短期行为, 不断影响甚至是直接作用 于身边的未成年人。

 同时, 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还较低, 思想道德水平不高, 还未形成健全的人格, 对社会尚缺乏适应能力, 一旦得不到有效保护, 极有可能走向违法犯罪道路。有 资 料 表 明 , 目 前 , 青 少 年犯 罪 已 占 到 全社 会 犯 罪 总 数 的70%--80%。

 青少年犯罪现象日 趋严重, 逐渐低龄化的严峻事实已为全社会敲响警钟, 关心下一代的茁壮成长, 减少甚至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应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神圣使命。

 这是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 是全社会面临的一个严峻和现实的课题。

 笔者是一位教育工作者, 经过长期工作实践并深入分校, 现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 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 未成人违法犯罪滋生和发展的原因 通过深入有关学校和家庭进行调查了 解, 综合分析案情, 发现青少年犯罪的发生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法律意识的缺乏和自 身思想意识的内 部影响。

 大多数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淡漠和贫乏, 对法律一知半解, 甚至是根本不懂法。

 19岁 的青少年郑某两年前因涉嫌强奸、 抢劫等罪被刑事拘留,后来为了 帮好朋友的忙, 他竟然把朋友犯下的爆炸罪名 也揽在自己身上。

 他的脑子里没有丝毫法的概念, 只 为了 “哥们义气”。

 象郑某这样的青少年犯罪人尽管违法犯罪之后也会感到无比矛盾后悔, 但由于情感具有极端不稳定性和强烈的冲动, 在作案过程中

  难以自 我控制, 很难顾及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法律后果。

 另 外,青少年处在心理、 生理发展非常迅速的转折时期, 这个时期被一些心理学家称为“疾风暴雨”的危险时期。

 该时期的青少年生理发展迅速, 个人意识增强, 但阅历不够, 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 自我约束力不强, 心理构成易变, 往往只 重表面, 易受暗示, 多盲从, 具有较强的好奇心, 喜欢模仿。

 二是部分家庭对孩子监管乏力。

 据调查, 涉案学生多数属单亲家庭或离异家庭, 有的是孤儿, 家庭残缺, 孩子缺少温暖、 关爱和监护, 缺少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造成他们自 暴自 弃、 破罐破摔、 自 甘堕落。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系 曾 就上海、 广州、 北京、郑州、 西安五大城市的 550 户 家庭进行一项有关父母关系 与子女行为异常的调查。

 结果表明, 父母冲突多, 父母相互依赖程度低、家庭结构不稳定, 子女的行为异常水平高, 易形成激烈的攻击性行为, 严重的会导致犯罪; 有的系 进城务工或经商者子女, 父母忙于生计打工或外出 经商, 对孩子疏于教育, 监护不力, 放任自由。

 三是未成年人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较低。

 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不成熟, 青春期学生的攀比心、 虚荣心、 好胜心强, 自 控力和自 制力差, 法律意识淡薄, 自 我保护意识与 防范能力低, 易受社会不良影响。

 尤其是一些进城务工子女由于家庭贫困, 学习 生活条件较差, 在贫富对比中产生巨 大的心理落差, 只 看到眼前利益, 没有着眼长远, 经不起金钱物质、 眼前小利的诱惑, 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四是学校德育与智育失衡。

 目 前不少学校教育体制与 方式陈旧, 重智轻德, 片面追求升学率, 忽视对学生的道德、 法制教育,

  导致学生道德水平下降, 道德观念模糊, 是非分辨不清。

 一些学生在小利益、 小事情的诱惑和不健全心理的趋使下, 以身试法,走上犯罪道路。

 另 外, 一些学校忽视校园治安整治, 学校管理混乱, 执行规章制度不严, 对学生缺勤等违纪行为及一些不良倾向也不过问, 这种“放羊式教学”必然导致一些学生胆大妄为, 由小错酿成违法犯罪。

 再者, 学校及教师对后进生不闻不问, 进行“冷处理”。

 一些学校单纯以成绩的好坏来划分学生档次, 对成绩差的学生没有采取针对性的教育, 而是把他们一棍子打死, 放任不管。这些流失的学生一方面失去教育引 导, 对生活、 学习 失去信心,产生自 卑心理。

 五是学校与家庭的安全教育力度不够。

 学校与 家庭在日 常学习 生活中忽视方方面面的安全防范教育, 使青少年学生权益受到威胁与 侵害时不敢向老师、 家长及时反馈, 不知如何正确有效应对偶发事件。

 六是相关部门的职责落实不到位, 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有关责任部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长效化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学校、 家庭、 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不够健全, 未能形成有效的教育合力。

 特别是有一部分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但其又不想继续升学就读或就业, 在社会上混日 子的群体, 教育部门管不到, 其他部门无法管, 必须探索管理引 导的办法。

 二、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应采取的措施及建议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 统工程, 必须有完备的运作体系 。

 它需要利用 全社会的力量, 特别是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全方位、 多层次、 长期地协调相关部门的力量, 减少和消除社会中产生犯罪的原因和条件。

 下面从教育主管部门及

  学校、 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应承担的职责提出建议:

 (一)

 给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的建议 一要建立实施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警工作机制。

 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警工作内部管理机制, 把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警工作作为学生管理的重点, 坚持“预防为主” 原则 , 培养班级信息收集员 和安全管理员 , 注意收集班级学生特别是“问题学生” 表现的情况信息, 每周开展谈心活动,及时排查问题、 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 防止个别学生不良行为的恶化和扩展。

 二要注重教育导向, 重新修订校长目 标管理考评机制。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中小学办学性质和特点以及城乡 学校办学规模的大小, 分别制订校长目 标管理考评细则 , 增加立德树人、 法制教育、 安全文化、 师德建设、 校园文化的权重分, 引 导各级各类学校更加重视育人工作, 克服“重智轻德” 倾向。

 三要加强安全教育, 提高安全意识与自 我防范能力。

 学校及家庭应把加强安全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工作与 教育子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特别要把学生面对各种各样的危险处境时该怎么 办作为安全教育课的重要内容, 切实提高学生应对突发危险事件的意识与自 救自 护能力。

 四要强化安全管理, 杜绝校园安全管理盲区。

 ①落实值班巡防制度。

 学校要做好校园值班巡逻工作, 上下学高峰期, 要保证值日 行政、 保卫人员 、 值日 教师在校门口 值班巡逻, 指挥学生有序出 入校园, 并严密监控校园周 边是否有伺机敲诈勒索学生的可疑分子。

 ②严格落实点名 制度。

 严格落实班科任教师每节课点名

  制度, 发现学生缺勤马上联系 家长进行核实, 查清原因, 不留漏洞。

 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巡查、 入寝点名 、 查铺、 会客、 防火、 防盗等制度, 特别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严防不法分子入侵。③加强校际沟通协调。

 各学校尤其是中学、 职业技术学校保持密切沟通, 及时掌握校园周 边侵害学生的信息, 加强协调布控, 预防或控制不法分子异校流窜作案。

 五要讲究方式方法, 加大对“问题学生” 的帮扶力度。

 要进一步完善“问题学生” 的摸底排查机制, 建立“问题学生” 个人档案材料, 切实落实“行为偏差学生导师跟踪制”, 实行学校行政、科任教师一对一的帮扶工作制度, 与 “问题学生” 交朋友, 平时多关心, 多谈心, 多呵护, 打开“问题学生” 的内心世界, 帮助“问题学生”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 价值观。

 要讲究教育方式, 采取图片展、 播放视频等更直观的教育方法, 杜绝没有效果的僵硬呆板说教。

 要密切家校联系 , 落实“问题学生” 家访制度, 及时与 家长沟通交流子女在校、 在家的日 常行为表现与 思想动态, 尤其要加强与 单亲家庭、 离异家庭学生家长的联系 , 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方法和措施, 对学生进行引 导、 教育。

 要动员 家长办理“校讯通” 平台的信息联系 业务, 力争做到无缝隙沟通管理。同时, 认真听取家长对学校教育的建议, 以取得家长对学校教育的大力协助和支持。

 六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要遵循不同学段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通过心理健康知识、 生理卫生知识讲座及班队课等渠道, 及时开展青春期卫生教育、 性道德教育, 用积极健康的文化充实他们的心理需求。

 要对学生加强挫折教育,进行必要的艰苦磨练, 以锻炼他们的意志和毅力; 要加强对学生

  的理性教育, 帮助他们克服偏激、 冲动和固执的缺点, 教育他们遇到问题要冷静, 多思考, 多分析, 少盲动, 从而提高他们自 我控制的能力, 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

 要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作用 , 定期向学生开放, 开通咨询电话, 接受学生咨询。

 要倾听学生的心声、 密切关注学生的烦恼、 努力满足学生的合理需求, 及时解决学生的心理障碍。

 (二)

 给未成年人保护各职能部门的建议 1. 要协同 配合, 形成合力。

 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 统工程, 仅靠教育部门势单力薄, 需要学校、 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建议由县政府牵头, 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委员 会各成员 单位密切配合, 充分发挥各自 职能, 形成处处教育预防和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校园周 边治安环境的治理, 净化社会育人环境, 特别要深入查禁 “黄、 赌、 毒、 娼”等社会丑恶现象, 最大程度地减少社会丑恶现象对未成年人的危害,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

 必须对诱骗、 恐吓未成年人的犯罪团伙进行摸排, 严厉打击教唆、 胁迫、 引 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公检法要督促有关人员 认真履行学校法制副校长、 综治副校长和交通辅导员 的职责, 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律进校园” 活动, 真正使法制教育、 安全教育入校入脑入心。

 文化、 工商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加大“打黄扫非”工作力度, 坚决杜绝不健康的读物、 音像制品、 电子游戏和软件产品流入社会, 毒害青少年;要大力加强对营业性歌舞厅、 电子游戏室、 网吧及其他相关场所的综合治理,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妇联、 共青团组织要经常性地开展“关爱行动”, 通过开展留守学生、 家庭困难学生、

  单亲家庭与 离异家庭学生“送温暖” 活动, 让他们感受到党和社会的温暖, 增强自 立自 强的信心。

 卫生、 计生部门要选派专业人员 、 乡 镇计生干部定期到中小学为学生尤其是女学生举行青春期常识专题讲座, 提高青少年学生对青春期身心变化的正确认识。司 法部门要坚持打击犯罪同预防犯罪相结合、 惩办与 教育相结合,把一些轻微违法犯罪被学校开除但尚未达到判刑条件的青少年学生纳入社区矫正对象, 依靠多方力量, 对已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坚定不移地进行教育、 挽救和感化, 将失足未成年人从泥坑中挽救起来, 使他们重新做人, 有效遏止他们向惯犯、 累犯和重刑犯发展。

  2. 要明确职责, 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进一步明确综治副校长、 法制副校长的职责, 充分发挥他们参与 学校管理的作用 ,协调相关单位, 加大对校园周 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力度, 排除影响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不利因素, 进一步净化校园育人环境。

 要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为“问题学生” 及其家长上法制课, 通过开展“与 法同行”、 法制宣传日 、“模拟法庭” 等主题教育活动,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 警示教育, 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

 3. 要设立中心, 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援助保护。

 要由司法、民政部门牵头, 设立青少年援助中心, 建立一个社区性的保护青少年的援助组织。

 “中心” 设立的最终目 的, 不是取代其他负 有保护青少年权益的主体, 而是使它能够在青少年身处危险、 痛苦境地却茫然无助之时, 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 使之不至于丧失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走上歧路甚至滑向犯罪的泥潭。

 4. 要加强宣传, 营造保护未成年人良好氛围。

 宣传部门要通过广播、 电视、 报刊、 网络等媒体加强保护未成年人的正面宣传,

  唤起全社会关爱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要加大勤俭朴素、 艰苦奋斗、 见义勇为、 敬老爱幼、 吃苦耐劳、 乐于奉献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宣传报道, 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参考资料:

 郑希付. 父母关系 与子女行为异常 康斌. 加强青少年心理教育刻不容缓

篇三:马鞍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滁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充分发挥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未保委)

 各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 进一步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一例”)

 的有关规定以及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文秘 114 网

 结合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实际, 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市委政法委:

 结合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调查研究, 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为市委、市政府和市未保委提供决策依据; 协调公、 检、 法、 司等部门处理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市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各宣传单位及相关媒体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 组织报道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揭露、 批评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行为和现象,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社会教育环境。

  市人大内司工委:

 负责督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的实施。

  市政协社会法制委:

 负责组织政协委员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 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视察, 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言献策。

  市教育局: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大力宣传、 认真实施“两法一例”。

 采取多种方式对学校领导、 思政课教师以及其他教职工进行“两法一例”知识培训。

 指导全市中小学配备好法制副校长。

 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入学率, 降低辍学率, 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保护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防止侵占和破坏学校设施设备。

  团市委:

 按照共青团工作的总体部署, 结合当代青少年的特点, 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大力宣传“两法一例”。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 帮助未成年人树立远大理想、 培养优良品德, 增强法制观念。

 推动和参与有关未成年人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转化工作,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财政局:

 切实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经费, 视市级财力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资金投入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市人事局:

 参与表彰奖励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市工商局:

 大力宣传和严格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 协同有关部门从严查处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生产和经营行为。

  市国税局、 地税局:

 支持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发展, 贯彻执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做

 好服务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依法对违反国家和省、 市有关规定, 介绍、 招用未满 16 周岁未成年人就业的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监察。

 从严把握对文艺、 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 16 周岁未成年人就业的审批。

 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制度, 对已满 16 周岁未成年人进行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

 加大对年满 16 周岁未满 18 周岁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力度, 禁止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 有毒有害、 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督促用人单位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市民政局:

 负责做好社会救济对象中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依法做好社会福利机构中的孤残儿童的收养安置工作。

 按照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要求, 做好无依无靠未成年流浪乞讨者和有家不能归的未成年儿童的特殊保护工作。

 加强与残联的工作配合, 做好盲、 聋、 哑、 智力障碍等残疾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工作,并为其接受教育和医疗康复创造条件。

  市卫生局:

 做好未成年人的医疗保健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 严格少儿食品等公共卫生的监管, 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健康素质。

  市公安局:

 逐步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门办理机构, 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 严格依法办事, 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分管分押,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

 积极配合社会各有关方面, 做好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的教育转化工作。

  市检察院:

 加大打击危害青少年的犯罪行为。

 依法对青少年刑事案件行使检察权, 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 起诉工作, 严格执行逮捕和起诉条件, 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坚持教育、 挽救、 感化为主的原则。

 依法对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以及有关司法单位涉及未成年人的侦查、 审判、 关押、 改造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做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延伸帮教工作, 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考察, 针对未成年人的教育、 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提出检察建议,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建立与学校、 家长的联系制度。

  市中级人民法院:

 逐步建立和完善少年法庭或少年合议庭制度, 坚持“教育为主、 惩罚为辅”的原 则, 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适当量刑, 寓教于审。

 依法审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 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市司法局:

 配合有关部门, 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两法一例”以及其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联合相关部门建立青少年维权中心, 做好受侵害未成年人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 并指定专门律师事务所办理未成年人受侵

 害案件。

 做好未成年罪犯、 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

  市政府法制局:

 对行政机关实施“两法一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处理有关未成年人的行政争议案件,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工作, 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

  市文化局:

 根据“两法一例”和未保委的工作部署, 广泛运用各种文化艺术形式, 教育、激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支持和鼓励文艺单位、 作家、 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

 督促各级公共图书馆、 纪念馆、 博物馆、 文化馆、 影剧院等场所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提供优惠和方便条件。

 依法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 强化对营业性歌舞厅、 电子游艺厅、 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

 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出售、 出租或以其它形式传播淫秽、 暴力、 凶杀、 恐怖、 封建迷信等内容的音像制品。

 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减少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

  滁州日报社:

 充分发挥党报的喉舌作用和舆论引导功能, 加大对“两法一例”的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典型经验、 先进事迹及未保委工作部署和有关重大活动。

 加强舆论监督, 曝光、 批评、 抨击各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社会现象、 错误行为和反面典型。

  市广播电视局:

 积极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广播电视宣传, 协调广播、 电视等新闻媒体, 加大“两法一例”的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典型经验、 先进事迹及未保委工作部署和有关重大活动。

 加强舆论监督, 曝光、 批评、 抨击各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社会现象、 错误行为和反面典型。

  市总工会:

 将“两法一例”的学习纳入各级企事业单位职工思想道德文化技术培训中,教育职工依法做好未成年人子女的教育培养和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违法招用未成年工的监督处理工作, 做好对已满 16 周岁未满 18 周岁未成年人就业的劳动保护工作。

  市妇联:

 开展面向妇女的保护未成年人法律、 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引导和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教育义务。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未成年少女、 儿童和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参与未成年女性权益政策和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

  市残联:

 积极参与残疾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工作, 切实保障残疾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受教育权和健康权。

  市交通局:

 加强对汽车站、 渡口及车船等交通工具的管理, 按有关规定对儿童实行票价优惠, 为未成年人创造安全、 健康的交通运输环境。

  市建委:

 统一规划、 合理布局城市中小学和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 确保在城市建设中不被侵占。

  市环保局:

 依法禁止在学校、 幼儿园和其它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及周围超标排放有毒有害的废水、 废气、 废渣及产生噪音污染, 禁止其它破坏未成年人活动、 学习、 生活环境的行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做好与未成年人相关的产品技术监督工作, 指导企业和个人严格按照国家质量、 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生产、 销售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 玩具和用具等产品, 及时制止企业和个人生产、 销售危害未成年人安全、 健康的产品, 依法查处

 违规的有关责任人和企业。

  市编办:

 根据“两法一例”和未保委的工作部署, 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负责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工作人员编制的落实。

  市人行、 市建行、 市中行、 市工行、 市农行:

 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篇四:马鞍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分析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势,对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刚才,XX 同志宣读了我区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4 个部门围绕各自的职责做了很好的发言,区民政局就即将印发的 5 个文件起草情况做了说明,明确了工作任务,讲的很详细,也都很到位,我完全同意,请同志们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民族复兴梦想的有生力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初步建立,孤儿、残疾儿童等困境儿童监护责任和福利政策全面落实,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氛围浓厚,学校、家庭、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全面增强,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客观审视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和不足。主要是一些镇街对困境儿童的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镇街和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薄弱,全区未成年人意外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聚焦问题突出领域和工作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机制体制,强化统筹协调,精准制定政策措施,全面抓好工作落实,用心用情筑牢保护防线,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契机,在新的起点上促进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是要做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本系统和本行业的法定职责,结合实际研究工作措施,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别是宣传部们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抖音等平台和媒介,广泛深入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知识,提升社会各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思想意识,广泛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是要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团委、妇联、工会、残联、关工委、少先队和其他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结合各自职能,认真研究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青少年服刑人员、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维护途径,深化维权行动,落实各项政策,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要落实家庭主体责任。要加强对辖区内未成年人家庭父母的宣传引导,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有效履行抚养义务,正确履行监护责任,防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和违

 法犯罪行为等事件的发生。

 四是要做好学校保护工作。教体、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开展校园反学生欺凌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交通安全、应急避险自救等知识培训,建立学校保护工作评估制度,要将评估结果纳入评价校长的考核考评范围。要全面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充分享有休息、娱乐和参与体育锻炼的权利。要加强对校外辅导机构的规范和整治,对没有合法资质、管理混乱、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谋利等问题辅导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对学校周边从事烟酒零售、酒吧、网吧、KTV 等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五是要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要切实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作用,指导村委会落实专人专岗,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定职责,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建设,推进儿童之家建设,打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前沿阵地,发展未成年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社会力量。

 六是要净化网络空间。宣传、网信、教育等部门要加大网络空间净化力度,清理整治色情暴力、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要指导学校加强学生手机的使用管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习。

 七是要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强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与特困供养、低保政策的有效衔接,逐步提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各类困境儿童基本补贴制度。

 八是要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公检法等部门要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特别是对性侵害案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要明确未成年人工作机构,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落实入职查询制度,被发现的侵害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及时依法处理。要严格落实专人专办机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被害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易受伤害等特点,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加强领导,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

 一要加强统筹协调。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加快完善政策支持、信息通报、检查督导、量化考核等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任务和职责,督促指导各镇街和各成员单位,依法有效履职,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各部门要在力量上、经费上、责任心上加大支持保障,密切协作配合,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

 二要完善工作体系。加强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加快推进各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确保 6 月底前实现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的全覆盖。财政、住建等部门要在设施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支持,落实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待遇。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力度,对一些社会影响恶劣,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跟踪督办,一抓到底。要适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

 同志们,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希望大家能以这次会议为起点,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按照会议安排,全面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为加快推进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

 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刚才,x 同志传达了国务院、民政部两次会议精神,并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了四条贯彻落实意见,我都同意,请大家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下面,我就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的安宁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要求“党和政府要始终关心各族少年儿童,努力为他们学习成长创造更好条件;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一是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机制不断健全。在全省率先推动救助管理机构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职能转变,率先开通“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率先规范居住地变更儿童异地管理,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配备实现全覆盖。

 二 是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水平进一步提 高。集中和社会散居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分别达到每月 x 元、x 元,并建立了与低保标准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三是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关爱服务工作进一步加 强。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大对侵害未成

 年人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工、青、妇、残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开展各类儿童关爱活动,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今年 6 月 1 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构建全过程、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这就需要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保生存向促发展转变、从特殊儿童群体向全体未成年人转变、从非专业服务向精细化专业化服务转变,着力解决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使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每一件事和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置。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形成运转有效、保护有力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市、区未保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认真研究对策,加强前瞻性研究,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保障到位、督促到位、落实到位,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各县区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稳定、发展等工作任务同步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打通部门信息壁垒,完善未成年人各类保障政策措施。同时,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来,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三、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未成年人保护重点工作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未保法》要求,加快完善法规政策制度体系,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实和提升基层工作队伍力量,选优配强镇街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适时开展全覆盖培训,不断提升其业务能力。

 民政部门要牵头强化儿童福利机构提质升级,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村居未成年人保护岗位建设,其他相关部门要在机构和设施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督导未成年人家庭履行好监护职 责。指导未成年人家长依法履行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定义务,重点解决教育观错位、监护忽视、监护不足、监护侵害等问题,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教育部门和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要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扩大和丰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升监护人的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村(居)民委员会、儿童主任和相关组织对未成年人监护人履行监护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拒绝或怠于履行监护责任的,要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保护措施。

 二要维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 利。确保未成年人义务教育“应享尽享”,积极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要发挥党团带队作用,结合不同年龄和学段的特点,多组织一些文体、科普、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要规范校外培训行 为。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减负要求,从严治理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培训机构宣传广告的管理,特别是主流媒体不得刊播炒作培训机构广告,做好减轻、消除人民群众教育焦虑情绪工作。

 四要提升未成年人健康水 平。卫健部门要牵头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出生缺陷等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加强未成年人近视防控,全面实施免疫规划,不断提升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服务水平。

 五要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 作。公、检、法、司等部门要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要深入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帮助他们迷途知返、重新做人。

 六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 为。各县区、各部门要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健全涉及未成年人社会环境联合执法机制,完善适龄儿童人身安全保护和侵害预防机制,着力解决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的问题,坚决防止未成年人因监护缺失、生活困难等原因受到不法侵害。公、检、法、司等部门要持续加强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起诉和惩治力度,推进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有效衔接;要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发挥基层公安干警特别是社区民警的作用,及时予以训诫或者责令行为不当的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七要切实维护校园安 全。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控能力。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关于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专项治理,切实遏制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

 八要持续强化未成年人网络空间环境治 理。宣传、网信、公安等相关部门,要规范相关网络服务,全面清理色情、暴力、虐待等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网络内容,加强管理,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强对学生手机使用的管理。

 九要强化兜底服 务。各县区要发挥主导作用,落实属地责任,健全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强化精准保障,加强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教育部门要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医保部门要加大对重病、重残患儿的医疗保障力度,提高...

篇五:马鞍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分析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势,对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刚才,XX 同志宣读了我区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4 个部门围绕各自的职责做了很好的发言,区民政局就即将印发的 5 个文件起草情况做了说明,明确了工作任务,讲的很详细,也都很到位,我完全同意,请同志们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民族复兴梦想的有生力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初步建立,孤儿、残疾儿童等困境儿童监护责任和福利政策全面落实,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氛围浓厚,学校、家庭、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全面增强,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客观审视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和不足。主要是一些镇街对困境儿童的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镇街和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薄弱,

 全区未成年人意外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聚焦问题突出领域和工作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机制体制,强化统筹协调,精准制定政策措施,全面抓好工作落实,用心用情筑牢保护防线,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契机,在新的起点上促进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一是要做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本系统和本行业的法定职责,结合实际研究工作措施,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别是宣传部们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抖音等平台和媒介,广泛深入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知识,提升社会各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思想意识,广泛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二是要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团委、妇联、工会、残联、关工委、少先队和其他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结合各自职能,认真研究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青少年服刑人员、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维护途径,深化维权行动,落实各项政策,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要落实家庭主体责任。要加强对辖区内未成年人家庭父母的宣传引导,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有效履行抚养义务,正确履行监护责任,防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和违法犯罪行为等事件的发生。四是要做好学校保护工作。教体、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开展校园反学

 生欺凌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交通安全、应急避险自救等知识培训,建立学校保护工作评估制度,要将评估结果纳入评价校长的考核考评范围。要全面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充有休息、娱乐和参与体育锻炼的权利。要加强对校外辅导机构的规范和整治,对没有合法资质、管理混乱、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谋利等问题辅导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对学校周边从事烟酒零售、酒吧、网吧、KTV 等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五是要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要切实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作用,指导村委会落实专人专岗,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定职责,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建设,推进儿童之家建设,打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前沿阵地,发展未成年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社会力量。六是要净化网络空间。宣传、网信、教育等部门要加大网络空间净化力度,清理整治色情暴力、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要指导学校加强学生手机的使用管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习。七是要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强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与特困供养、低保政策的有效衔接,逐步提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各类困境儿童基本补贴制度。八是要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公检法等部门要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特别是对性侵害案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要明确未成年人工作机构,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落实入职查询制度,被发现的侵害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及时依法处理。要严格落实专人专办机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被害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易受伤害等特点,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加强领导,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

 一要加强统筹协调。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加快完善政策支持、信息通报、检查督导、量化考核等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任务和职责,督促指导各镇街和各成员单位,依法有效履职,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各部门要在力量上、经费上、责任心上加大支持保障,密切协作配合,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二要完善工作体系。加强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加快推进各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确保 6 月底前实现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的全覆盖。财政、住建等部门要在设施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支持,落实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待遇。三要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力度,对一些社会影响恶劣,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跟踪督办,一抓到底。要适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

 同志们,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希望大家能以这次会议为起点,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按照会议安排,全面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为加快推进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认真聆听了 X 书记代表市委做的《高举伟大旗帜勇担历史使命在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奋勇前进》的工作报告。我认为,报告求真务实、立意高远、承前启后、催人奋进、凝聚人心,这是指导我市今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个纲领性文件。这次党代会是在我市连续遭遇了特大暴雨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市上下正全力以赴恢复重建、消除疫情影响、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大背景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深切地感受到这次会议召

 开的非常及时、非常必要,主要有三点感受:一是工作总结真实客观、备受鼓舞。我认为市委对于过去五年工作的总结是全面客观、真实准确的,面对一系列困难挑战所取得的成绩是难能可贵、实属不易的,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全市发展大局的有力把控,充分证明了市委领导的科学正确、坚强有力。全市各级党组织把中央决策、省委部署与 XX 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开创了 XX 发展的新境界。今年对 XX 来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涝疫接核”多线作战,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下,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委迅速行动、科学决策,带领全市上下打响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抢险战、阻击战,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展现了全市各级党组织团结奋战、共克时艰的磅礴力量。二是贯彻精神领会精髓、部署务实。9 月 7 日召开的省委工作会议,提出了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为全省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徐书记的报告站位全省大局、立足 XX 实际,对我市如何贯彻省委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锚定综合实力、城市功能、生态环境、社会文明、市域治理能力、党的建设质量等显著提升六大目标,提出了今后几年 XX 必须注重解决好发展中的五个重大问题,充分展示了 XX 站位“国家队”国际化、出重彩成高峰、打造“四个高地”的决心意志,体现了 XX 肩负国家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使命的责任担当。三是安排工作任务清楚、重点突出。面对繁重艰巨的发展重任,市委思路清晰、抓手明确,从十个方面对今后五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有利于我们把握发展方向、聚焦工作重点,把失去的时间夺回来、把受到的损失补回来,进一步坚定当好“国家队”、提升国际化、在国家中心城市中提质进位、在 X 出彩中出重彩、在 X 崛起中成高峰的信心和决心。对于此次会议的决定和部署,我完全同意,坚决拥护。下一步,将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报告精神实质,确保部署全面落地。学习是贯彻落实好市党代会精神的前提和基础。必须在原原本本地领会报告精神实质上下功夫,以此来带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活动的开展,让报告精神深入人心,将报告要求转化为工作成效。必须找准工作定位,按照党代会提出的总体要求自我对号,找到自己的切入点,对工作目标要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把目标量化到人头,总体要求,分段实施,按时序检查,各阶段兑现,促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尽快落实,保证总体目标顺利实现。

 二是加大灾后恢复重建力度,推动经济强力复苏。加紧修复损毁的市政设施、城乡道路,进一步提升城乡防涝排涝能力和市政设施建设水平。全面做好能源基础设施、通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乡住房、农田水利、畜禽养殖等受损评估和修复重建工作。完善总体防控要求,健全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加强对不同防控领域和环节的具体工作指导。坚持常态化、精准化疫情防控,把疫情对经济的影响降到最低。持续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强化企业服务,帮助受灾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三是抢抓重大战略实施机遇,开创 XX 发展新局面。抢抓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机遇,扎实推进黄河国家重大战略核心示范区建设,推进 XX都市圈协同发展。落实李克强总理调研精神,对接国家部委,推动综保区扩区、自贸区扩区等工作,积极争取国家重大专项支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持续推进扩权强县和行政区划改革。聚焦落实“十大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强化枢纽经济优势,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全面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从严治党。目前,我市党的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作风能力素质与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要求还不相适应。必须要把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培育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文化,构建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加强理论“灌输”,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补足当代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提高“免疫力”。突出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针对“伟大工程”推进中出现的老问题,应多措并举,“对症下药”;针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应充分研判,做好预案,坚决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攻坚克难和舍我其谁的意志和决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篇六:马鞍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2 2022 年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 在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2 2022 年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召开市未保委全体(扩大)会议,主要是总结 2021年以来的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任务。刚才,陈磊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的交流发言,让我们很受启发。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把责任和担当贯穿未成年人保护全过程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教育和保护好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目标。进入改革发展新时代,必须深刻认识未成年人保护的深远影响和现实意义。

  第一,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实现中国梦的人才支撑。习近平总书记讲:未成年人的工作,是事关未来的事业,是决定中华民族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的基础工作。现在的未成年人,再过十年、二十年,就是社会发展的骨干、国家建设的栋梁,肩负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后半程的历史重任。只有现在把未成年人保护好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了,才能够保证实现中国梦的人才支撑,才能够保证我们的事业后继有人。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乃至国家长远发

 展的高度,从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角度,把保护好未成年人作为事关全局、事关民生的战略问题,在思想上真重视,在感情上真关爱,在行动上真落实,帮助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成才。

  第二,保护好未成年人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既是民生所指所系,也是政之所行和责任所在。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郭青书记、俊民市长多次出席青少年活动,对未成年人成长提出殷切期望和具体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真抓实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整个社会的开放性、流动性大大增强,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不断增多,互联网迅猛发展,给未成年人保护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城市流动儿童增多,许多孩子沉溺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失学、辍学后处于失管状态,极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留守儿童的教育、心理和监护问题有待持续跟进解决;未成年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竞争心理压力过大。我们要清醒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以优化成长环境、兴办好事实事为切入点,统筹安排,抓细抓好,务求实效。

  第三,未成年人成长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孩子的健康成长牵动着每一个父母的心。一旦孩子受到伤害,

 很快就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社会上发生了多起未成年人受伤害案件,如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渭南澄城性侵女童事件、贵州毕节留守儿童死亡事件等,这些案件由于发生在未成年人这个特殊的群体身上,从而刺痛了社会的神经,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焦点。因此,对未成年人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造成极其不良的影响,甚至毁掉一个地方的公众形象,不仅会让群众失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而且会对地方的招商引资、项目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等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虽然我市目前总体情况良好,但决不能掉以轻心。我们要时刻绷紧这根弦,强化措施,防患于未然,带着感情、责任和担当,创造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才作为首要目标

  一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重莫如国,栋莫如德。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既要重智,更要重德。要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培育道德观念、形成道德认知、养成道德品行。我们要从培养未成年人的爱国情感、远大志向、文明习惯、良好素质等这些基础工作做起,通过实践养成使未成年人对道德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自觉。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新闻单位都要在未成年人中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用中国梦筑牢广大未成年人的思想根基。要进一步加强“诚

 孝俭勤和”新民风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从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勤奋好学、节俭简朴、和谐礼让等基本要求做起,通过学雷锋、志愿服务、“光盘行动”、“红领巾小手拉大手”等有形的活动载体,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帮助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要加强法制安全教育。法律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护身符”。要通过有效的法制教育,帮助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教育部门要加大力度推进法治教育进校园,在中小学设立法治课程,加强对*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院校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在开学第一课、成人礼、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共青团组织要继续开展“**”法制安全进校园活动,做好未成年人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司法部门要配齐配强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力促全市中小学全覆盖,同时要加强履职考核,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法制安全教育辅导。

  三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不容忽视,现阶段我市未成年人心理教育体系不够完善,教育部门要加大力度建设心理辅导室,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加强青少年学生生命教育和青春期教育。有条件的村(社区)要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

 建立重点未成年群体专人档案,进行重点心理辅导。团市委要督导各级青春驿站、青少年宫配备心理咨询师,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重点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服务,培养青少年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三、把创造良好学习生活成长环境作为基本要求

 一要优化家庭环境。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港湾,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阵地。妇联、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好用好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等,深入学校、社区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帮助家长改进教育方式。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处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团市委、市妇联要开展“青春灯塔——青少年家庭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公益巡讲活动”,普及科学健康的家庭教育理念。要特别关注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护,发动社会力量、爱心人士开展关爱帮扶,在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困难救济、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上,未保委各成员单位都要特事特办。

  二要优化校园环境。学校是未成年人学习知识的主要场所,也是道德养成、行为养成的重要场所。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学校要探索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探索一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有效路径。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共青团、少先队在青少年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和影响,大力

 支持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在课时安排、活动阵地、工作经费上给予支持。没有成立教育团工委的县区要抓紧成立,没有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副校级待遇的学校要尽快落实。进一步强化警校联动,推进校园警务室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护校安园”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决堵住校园安全漏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校园文化建设创新项目,培育文明校风。

  三要优化社会环境。社会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大课堂,也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大熔炉。市未保委成员单位都承担着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职能,希望大家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自发力,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深化以打击有害或非法少儿出版物及信息为重点的“护苗”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扫黄打非”,强化对以未成年人为题材和主要销售对象的出版物市场日常监管,坚决查处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迷信等内容以及非法出版、侵权盗版的少儿出版物。加强对网吧、游戏厅、娱乐场所、彩票专营场所等监管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场所。

 四、努力开创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

 一要抓好组织机构建设。切实加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织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做到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

 未保委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和规范领导责任制、部门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等制度。通过完善未保机构体系,逐步形成以市未保委为龙头、以各县(区)未保组织为主体、以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各级未保组织为触角的未保工作网络,构建起未保工作宣教帮扶体系、维权保障体系和成长环境监测体系。着力抓好“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等阵地建设,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

  二要抓好长效机制建设。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各级未保办要从增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入手,围绕未保工作的重大理论实践问题、权益工作基础理论和青少年社会工作常态化等开展专题研究,并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要在现有的工作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检查督导和联席会议等长效机制,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实施量化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杠杆作用,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科学化、长效化和规范化。

  三要抓好工作队伍建设。在加强未保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的基础上,动员和组织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新闻记者等各类志愿者积极参与未保工作,组建一支以专兼职未保工作人员为骨干,大量志愿者为主体的未保工作队伍。通过开设培训班、举办经验交流会、工作研讨会、现场推进

 会等形式,全面提升我市未保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同志们,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涉及千家万户利益的民心工程,更是惠及子孙后代的希望工程。希望同志们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开创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结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析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势,凝聚思想共识,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肩负共同使命,压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政治责任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民族的未来,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

  近年来,**区坚持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多方关爱,用心守护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健康成长,用爱服务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初步形成了从资金到服务、从保障到保护的“**模式”。各级各部门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做了大量工作,***

 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名困境儿童、**名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基本生活保障,打造了*处“快乐驿站”和“童心飞扬”儿童服务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下步,希望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未保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紧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开创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

 (一)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各镇街要在今年 6 月 25 日前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作用。区民政局要履行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主动做好统筹协调,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培厚工作基础。在区级层面,要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服务设施,对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为全区未成年人提供关爱保护,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作用,拓展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关爱服务、临时监护等能力。在镇街层面,要大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进一步配强镇街儿童督导员。在村居(社区)层面,要配齐村居(社区)儿童主任,增强基层工作力量,利用儿童之家等活动阵地,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

  (三)凝聚强大合力。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

 用,严格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家庭尽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统筹整合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帮扶、救助等特殊职责的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资源,建立健全关爱、保护、救助“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督查考核。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探索督导考核机制,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职尽责,对履职不力的单位,采取发建议书、整改书等方式予以警示;对于发生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恶性案件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对有关镇街和部门负责人严肃追责。

  三、明确目标任务,推动未成年 人保护举措落地见效

 (一)着力抓好家庭保护。一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推动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公益性家庭指导服务。二是督促、指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第一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发现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责任的,要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批评教育,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情节严重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险状态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建立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黑名单制度,对恶意弃养或失信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实施联合惩戒。

 (二)着力抓好学校保护。一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

篇七:马鞍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专题调研的报告

 根据市人大办《关于开展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方案》(X 人办发〔XX〕X 号)精神,近期, XX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由常委会副主任 XX 担任组长,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到 XX 市人民检察院、XX 市实验初中、XX 市第五小学进行实地调研和查阅资料,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的汇报,全面掌握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 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XX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组织、人力、财力等面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顺利开展。XX 年划拨市级预青经费 X 万元,X 个乡镇每个乡镇2 万元。

 (二)组织机构健全。XX 年 7 月成立了 XX 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X1 月,市未保委根据机构改革及人员调整实际,完成成员单位领导小组的调整 (三)工作制度完善。XX 年我市印发《XX 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 年)》,是 XX 市各市(市、区)第一个出台该《规划》的市份。同年 11 月份印发了《XX 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的通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责任。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实效。XX 市市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分工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联动的良好态势。

 1、共青妇出台工作机制,全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一是推出“五点半课堂”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在全市“广西青空间”、青少年之家、各村(社区)办公场所等开展志愿帮带活动,为孩子们提供课后辅导、陪伴关爱等服务, 一年来共计开展300 多场次志愿帮带活动;二是组织实施广西首个“社区儿童保护项目”,探索建立、完善和运行多部门联动的社区儿童保护工作机制;三是指导全市各中、小学校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计划,学校充分利用思想品德课、政治课、校会、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等渠道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保障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

 2、为未成年人菅造健康文明的成长环境。一是加大对网吧、娱乐歌舞厅的整治力度,通过开展“送书下乡”、“齐阅读,共分享”、“暑期工艺书画培训班”、“小小朗读者”等形式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 30 场,以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了图书馆、文化馆的教育职能作用;二是加强对学校周边经营儿童玩具、文化用品、食品的商户进行重点检查,审查其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销售“三无”产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消费安全。

 3、强化法制教育,使未成年人走上法制化道路。一是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共排查校园安全隐患 X 处,整改X 处。开展法制教育课 X 次,指导学生开展安全演练 11 次。截止 XX 年 12 月底,共破获了 X 起校园周边的伤害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 X 人。通过严厉打击,及时消除了校园周边治安隐患和增强了学校师生安全感;二是设立“心理辅导室”,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涉案未成年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辅导,一共为 X 名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和矫治。开展法治教育宣传 X 次,发放宣传资料 X多份,受教育学生,群众达到 X 多人;三是指导校园法治教育基地的模拟法庭开展模拟开庭活动,组织法官深入大学园区各大学院校,结合青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及近年来频繁出现在校园中的校园贷、网络刷单、谣言等问题开展法治宣传

 宣讲活动 X 场,以案说法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意识。配备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成员,聘请专门人民陪审员,加强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工作;四是充分运用法治专栏、法治图片展、法治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为广大师生树立学法、用法、守法意识。XX 年以来,共组织法治副校长深入全市 X 所中小学校上法治课 X 场次,印制发放《法律进校园》手册 X 多册,受教育师生近 X 多人次; 4、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关爱,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建立了困境儿童信息库,并认真落实各种保障措施。XX年共为 X 名闲散孤儿发放生活保障金 X 万元;为 X 名重度残疾儿童发放护理补贴 10 万多元,还为 8 名患病儿童办理了大病救助,有力保障了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 二是建立健全残疾学生助学金制度,开展“送教上门”和发展残疾儿童运动员等工作,全力保护未成残疾人身心健康成长。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学校周边的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如实验初中的大门太老旧,校外的路网还没做成。另外学校周边贩卖“三无”产品的商户还是比较多,对未成年人的心身健康较成影响。

 二是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比较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XX 年,XX 市查获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 X 人,其中:13 岁

 以下的 X 人,14 至 15 岁的 X 人,16 至 17 岁的 X 人,年龄最小的仅 X 岁。XX 年,XX 市抓获涉嫌盗窃的未成年人 X人次,占抓获犯罪嫌疑人员总数的 X%。

 三是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无人管教。XX 市抓获处理的一些未成年人,均是家庭父母离异、父母过世、家庭困难又无人管教的孩子,由于过早辍学进入社会,染上了盗抢、吸毒等恶习,整天靠盗抢为生,有家不归,有的甚至无家可归。

 四是未成年人反复多次作案。目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多次、反复和低龄化的发展趋势,因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只能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和训诫,交由家长领回管教。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惩治手段和帮教措施,这些有问题的未成年人整日在社会上游荡,伺机作案,形成了抓了放、放了抓的恶性循环。

 五 是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监管难度比较大。由于歌舞娱乐场所不像网吧,进行实名登记,所以对未成年人监管难度比较大。

 六是缺乏职权性的综合领导协调机构,多头管理体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涉及家庭、学校、社会,负有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就有公、检、法、司、教育、文化、工商等,但缺少一个综合领导协

 调机构。我市虽然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织机构,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治理、保护进行研究、领导、咨询,但缺乏职权性权威,挑不起综合领导的大梁。

 三、建议意见 ( 一) 加大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力度。加快完善一些学校周边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加大对学校周边的“三无”产品的打击力度;对周边的托管机构,定期进行消防等安全的检查,确保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 二)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管理保护。各社区和各村屯要经常性的对本辖区内的未成年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与学校密切配合,对家庭生活条件确实困难的学生,建议学校减免其全部的学杂、书费,尽量避免一些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因交不起学杂费而辍学。

 ( 三)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政法各部门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继续广泛实施送法进校园活动,深入到各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扩大覆盖面,使广大学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 四)。

 强化学校家庭间沟通交流。家庭是青少年与社会的最早接触点,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相互反馈未成年人

 在学校、家庭的生活、思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控制在初始阶段。

 ( 五) 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教育、宣传、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工作格局,切实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效率和水平。

 ( 六) 强化网络和文化市场的监管,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的综合治理。公安、宣传、文体广旅局、市场监督等部门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强化日常的监管检查,坚决杜绝不良文化娱乐活动对未成年人的影响。社会、学校、家长要正确引导教育未成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世界,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世界观、人生观的教育和自我塑造,用多种多样的方式帮助未成年人陶冶情操,提高素质,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远离不良行为。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有问题的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其归属感和认同感,逐步养成文明习惯,远离不良行为。对未成年人辍学、逃学或违法犯罪情况要及时掌握,有针对性的采取帮教措施,助其重返正常成长轨道。对屡教不改、冥顽不化的未成年人,建议在法

 律层面上制定相应的惩戒措施手段,让未成年人为违法犯罪付出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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