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关心税收热点话题(2022年)

来源: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22-07-06 15:15:0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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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关心税收热点话题(2022年)

 

 百姓关心的税收热点话题 信息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布于:

 201 1 -04-01

 1 6: 54

 百姓关心的税收热点话题 买房、 卖房、 租房、 就业、 创业、 发展、 民生、 征税、 免税、 扶持、 鼓励、 生活……

  ※

 个人卖房, 现行的税收政策都有哪些重要规定?

  ※ 一、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 正常情况下应当交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二、 对个人转让自用 5 年以上、 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四条, 财税字[1 999]278 号)

 三、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 1 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 财税[201 0]94 号)

 四、 个人将购买不足 5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 5 年(含 5 年)

 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 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 5 年 (含 5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 免征营业税。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财税[201 1 ]1 2 号)

  ※

 个人买房交纳契税, 现行的优惠政策如何规定?

  ※ 自 201 0 年 1 0 月 1 日起,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 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 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下同)

 唯一住房的, 减半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 90 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 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 减按 1 %税率征收契税。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财税[201 0]94 号)

 ※

 无偿赠与房屋, 什么情况下不交税, 什么情况下交税?

  ※ 一、 房屋产权无偿赠与, 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包括:

 a、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 父母、 子女、 祖父母、 外祖

 父母、 孙子女、 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 b、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c、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 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 除以上三种情形以外,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 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率为 20%。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9]78 号)

 三、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 土地使用权, 暂免征收营业税的情形包括:a、 离婚财产分割; b、 无偿赠与配偶、 父母、 子女、 祖父母、 外祖父母、孙子女、 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 c、 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d、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 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 财税[2009]1 11 号 四、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 个人将房屋无偿赠与其他单位或个人, 应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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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分割来的房子还交不交税?

  ※

 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不征收营业税。

 但, 重新转让时该交还得交噢!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国税发〔2009〕 121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财税[201 1 ]1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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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究竟什么是家庭成员唯一住房?

  ※ 唯一住房认定以家庭(户籍薄注明的家庭关系)

 为单位, 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 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前, 家庭成员名下都没有住房(包括房改房、 安居房、 拆迁安置房和继承、 赠予房屋等)

 即为唯一住房。

 (依据: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宁财(税)

 发[201 0]1 4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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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创业也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了?

  ※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 (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

 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 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 广告业、 房屋中介、 桑拿、 按摩、 网吧、 氧吧外)

 的, 在 3 年内按每户每年 80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 0]84 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核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 教学厅函[201 0]3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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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小个体户来说, 什么政策最实惠?

  ※ 201 0 年 1 月起, 我区固定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月收入 10000 元。

 除货运以外的行业核定征收计算率分为三段,

 即:1 0000 元及以下部分, 征收率为 0%; 超 1 0000 元以上至 25000 元的部分, 征收率为 1 .5%, 且仅对超过部分征税; 25000 元以上的部分,定为 1 %。

 我区营业税按期纳税起征点自 2008 年 7 月 1 日起已经调整为月营业额 5000 元, 早已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

 (依据: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征收率的批复》 , 宁政函[2009]216 号;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区营业税按期纳税起征点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8〕 1 31 号)

 ※

 对微利小公司, 税收政策有没有照顾呢?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自 201 1 年 1 月 1 日至 201 1 年 12 月 31 日,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3 万元(含 3 万元)

 的小型微利企业, 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 1 ]4 号)

 ※

 听说对娱乐业的税收政策也放宽了?

  ※ 从 201 1 年 1 月 1 日起, 我区娱乐业统一按照 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依据:

 《自治区财政厅

 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区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 宁财(税)

 发[201 0]2036 号)

 ※

 买不起房就租房, 税收政策如何支持公租房建设?

  ※ 一、 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 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 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 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 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三、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 免征契税、 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四、 对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的, 免征土地增值税。

 五、 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 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 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 2%以内的部分,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六、 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 免征营业税、 房产税。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 0〕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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