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范文推荐)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2-07-07 17:40:02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特色(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特色(范文推荐)

 

 采取分步走的方式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

 第一步:

 先在吉林、 江苏、 浙江、 福建、 广东和河南 6 省试点。

 1 确定重点城市及重点监测企业。

 由试点省分别确定 3 个重点城市(确定原则:

 经济比较发达、 用工数量较大, 已开展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调查或劳动用工备案试点工作的城市。

 1 8 个城市已经确定)

 。

 由重点城市分别确定 30 家重点监测企业(确定原则:

 受经济结构调整或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 近期已出现或可能出现就业人员较大规模减少的企业; 单位用工达到一定规模; 属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和就业总量有代表性的行业; 反映当地产业结构特点)

 。

 重点城市可将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作为一类对象进行监测。

 2建立基础数据档案。

 重点城市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 对重点监测企业和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就业人员情况基础数据档案。

 3定期监测。原则上每季度对重点监测企业和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变动情况进行一次调查。

 调查期内, 重点监测范围之外的企业发生较大规模经济性裁员的, 也应及时反映。

 对城镇个体经济组织, 应对就业人数排在前 5 位的行业进行监测。

 4数据采集。

 对企业数据可通过召开重点监测企业座谈会、 深入企业直接调查、 查询劳动用工备案情况、 走访行业主管部门等方式采集, 了 解企业就业人员基础数据和监测期就业人员变化情况。

 对城市个体经济组织的数据, 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个体经济行业协会等了解, 主要获得所选每个行业总体就业人员变化情况的数据。

 5形成城市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

 监测城市劳动保障部门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重点分析就业人员减少的原因, 在此基础上形成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 向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必要时可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6形成省级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对试点城市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进行分行业汇总分析, 并结合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 劳动用工备案等情况, 形成省级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报送, 必要时向省级人民政府报告。

 7形成全国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结合全国相关行业宏观经济情况, 对省级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进行汇总分析, 组织相关专家会商, 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国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

 第二步:

 总结试点做法, 在全国范围推广。

 初步考虑在 1 00 个城市实行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

 、

  一是人力资源市场监测平台。

 建立覆盖全省的“一网五点”的就业失业动态监测体系。

 “一网”即“就业失业动态监测网上直报系统”, “五点”即 1 000 家企业用工定点监测点、 1 00 家行政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监测点、 50 家民办中介机构供求状况监测点、 36 家省级产业转移园(区)

 吸纳劳动力情况监测点、 21 个地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监测点。

 研究建立就业景气指标体系和发布制度, 探索通过建立一套指标体系, 科学反映我省就业总体状况, 准确预测劳动力供求态势, 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是部门沟通会商平台。

 在内部, 建立就业板块的沟通联系合作平台, 全面掌握各类群体就业动态; 在外部, 建立定期与省发展改革、 经信、 人民银行、 统计以及相关研究机构进行信息沟通, 及时掌握经济形势发展最新动态; 在省际, 建立与主要劳动力输出地的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掌握劳动力流动动态。

 三是调查分析平台。

 针对社会关注的重点、 难点和热点问题, 调研形成相关专题分析报告。

 如开展全省中小企业、 外贸企业等系列调研活动, 为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提供支持; 在春节前后通过加强对全省交通枢纽、 车站码头以及企业车间的动态监测, 及时掌握劳动力流动动态; 组织开展农民工节前返乡 和节后入粤等系列调研, 促进春运组织有序流动工作顺利开展。

 定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评估, 邀请专家学者围绕市场供求状况和企业用工情况定期开展分析评估活动。

 ( 一)

 加强领导, 明确职责。

 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市局已成立失业动态监测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由失业保险科牵头, 就业指导科、 培训科、 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等相关科室单位组成。

 各成员 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失业保险科负 责组织实施与协调;就业指导科与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 责提供就业登记、 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 城镇登记失业率等相关数据, 并负 责协调各县( 市、 区)

 就业( 人才)

 服务机构; 培训科负 责提供全市劳动用工备案、 企业经济性裁员 等相关数据;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负 责具体事务性工作。

 各县( 市、 区)

 成立相应机构,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工作。

 ( 二)

 成立联络员 队伍。

 为保证及时沟通, 落实责任, 县( 市、区)

 重点监测企业之间要尽快成立联络员 队伍, 层层指定专人负责, 并相对固定, 形成畅通的联系渠道。

 做法是:

 一是着力提高监控调查企业的代表性和覆盖面, 适时调整监控调查企业和调查数量, 力求所选企业能够代表和反映本地企业的用工现状和发展趋势, 同时, 加强对规模以上企业缺工数量、 工种和原因的统计分析, 力求能够反映本地产业结构调整及新兴产业发展的变化情况; 二是着力提高各类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要求各类企业及时上报各类数据, 并对监控企业提供跟踪指导服务, 力求数据能够切实反映市场供求的实际状况, 最大程度提高分析报告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三是着力提高各类分析报告的实效性和可用性, 将四个分析报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报告、 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分析报告、 失业动态监测分析报告和监控企业缺工情况调查报告)的相关数据有机整合, 综合利用, 通过数据反映出镇江市职业供求的实际状况以及企业发展的现状, 同时每个季度确定一个主题, 进行专项调查分析, 使分析报告能够点面结合, 突出重点; 四是着力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 将开展业务培训和日常业务指导相结合, 建立专门考核机制, 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就业工作业务考核项目, 促进监测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 确定监测企业样本的原则和要求

  选择确定监测企业应统筹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对本地区经济发展和就业状况具有代表性的行业; 二是有效反映当地产业结构特点; 三是市场化程度较高, 受经济结构调整或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等影响较大。

 (一)

 行业分布:

 应选择在本地区就业总量中排名前 10 位的行业。

 要充分考虑当地产业结构的特点, 将支柱产业纳入监测范围。

 要考虑行业分布的均衡, 制造业企业原则上不超过 40%。

 行业分类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 (国统字[2011]69 号)

 中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1)

 的门类确定。

 (二)

 企业规模:

 应根据当地企业规模情况, 将大中小型企业按照相应比例纳入监测范围, 控制大型企业的数量, 中小型企业不得低于 60%, 微型企业原则上不纳入监测范围。

 企业规模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在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 (国统字[2011]75 号)

 有关规定执行。

 (三)

 所有制分布:

 应按照当地企业所有制结构比例, 兼顾各类所有制企业。

 国有企业原则上不超过 1/3。

 (四)

 监测企业数量:

 各省辖市监测企业样本每市为 50 家; 省直管试点县(市)

 的监测企业样本每个县(市)

 为 20 家; 郑州铁路局、 武汉铁路局仅监测其在豫企业职工。

 四、 认真把握工作要求, 扎实开展监测工作

  各地要按照“突出重点、 稳步实施”的要求, 在充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的基础上, 尽快开展监测工作,监测内容和具体操作方法应简便易行, 注重实效。

 要加强对监测企业的工作指导, 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同时要与其他相关统计数据对比分析, 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在认真完成监测任务的同时, 鼓励各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创新工作方法, 逐步完善监测内容。

 监测工作统一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发的失业动态重点监测系统软件。

 监测系统每月 25 日至次月 5 日网上开通, 各监测企业填报数据后, 由监测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每月底前上报当月汇总数据和分析报告。

 对涉及人数较多的关闭破产、 停业整顿、 业务转移、 经济性裁员等要作出专项说明。

 要及时催报、 汇总和分析监测数据, 认真撰写监测分析报告, 定期报送当地政府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各监测地区应配备必要的设备, 将数据上传后拷贝留存, 确保数据安全。

  五、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制度是“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各地要高度重视, 加强组织领导, 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和协调, 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省厅成立以分管厅长为组长, 失业保险处牵头, 厅规划财务处、 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劳动关系处、 养老保险处、 医疗保险处、 电子政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共同参加的省失业动态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并将这项工作列为明年重点工作, 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各监测地区应参照省厅的做法, 建立完善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 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 落实任务、 责任和工作经费, 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做好监测工作。

 各监测地区要抓紧制定完善本地区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尽快确定监测企业, 建立健全基础数据档案。

 实行监测工作联络员制度, 监测地区、 监测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监测工作。

 要加强对企业

 监测人员的定期培训, 指导监测企业健全监测人员 A、 B 角制度, 积极创造条件为其提供适当的通讯、交通补贴。

 要加大投入, 安排必要的人员和经费, 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确定的监测企业、 监测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请及时报告省厅失业保险处。

推荐访问:特色 特色 推荐 范文
上一篇:党总支会议记录范文2022(全文完整)
下一篇:先进党支部事迹材料范文500字(完整)

Copyright @ 2013 - 2018 老骥文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老骥文库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1019447号-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