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10篇

来源:策划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13 12:35:04 点击: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10篇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篇1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8 号)、《xx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2025 年)》(桂教规范〔2021〕14 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桂教督委办〔2022〕12 号)以及《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港市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教办〔2022〕3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监测基本情况

  (一)监测目的。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其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和分数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身心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二)监测样本。今年港南区以协议县身份参加 2022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将从我区抽取2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为样本校,其中小学12所、初中8 所,每个样本学校原则上抽取 30 名样本学生参加监测。

  (三)监测对象。监测对象为 2022 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的学生,相关年级语文、音乐、美术、英语教师和班主任教师,相关学校校长,区教育局相关教育管理人员。

  (四)监测内容。监测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英语三个学科的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学校管理和区域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情况,同时监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五)监测时间。监测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5 日全天以及 5月 26 日上午。

  二、监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质量监测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港南区实施 2022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xx 区教育局副局长

  xx 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xx 区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xx 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xx 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xx 区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xx 区教育局安全股股长

  xx 区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xx 区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xx 区教育局督导室干部

  xx 区教育局督导室干部

  xx 区教育局技术中心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督导室,电话:xx。

  三、监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区、样本校要高度重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强化过程监督。要制定样本校监测工作实施细则,明确部门责任,明确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区教育局要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争取得到电力、网络通讯、机要邮局等部门的配合,做好监测工具的接收、回邮等工作,以及监测当天样本校的电力、网络通讯保障,确保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人员培训。区教育局要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品行端正的督学和相关专业人员参与监测工作。要加强对参与监测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做到全员培训,确保其了解政策、遵守规则、熟悉业务。

  (三)严格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制定的《组织工作手册》以及《组织工作手册》中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操作手册》、《2022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问卷调查系统操作手册》执行监测工作规程,做好监测各环节工作,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情况的上报与总结。要做好各种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监测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不得擅自改变监测工作程序和内容。要严明工作纪律,对于失职渎职、督查不力事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保密意识。监测试题及问卷内容属国家机密,参与监测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等法律法规,严守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监测试题及问卷内容(由于监测工作的特殊要求,测试结束后也不得泄露)。

  (五)确保经费保障。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时间长、参加人员多,要有专项工作经费作保障。监测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监测工作安排部署、人员培训、资料印刷、文具用品和相关设施设备配置、监测实施人员工作补助等项目支出。

  (六)落实防疫要求。要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排查监测组织实施各个环节的疫情防范风险点,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制定详细的工作预案,开展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的现场部署、培训和检查,在确保师生及工作人员安全和健康的环境下完成监测工作。当地医疗部门要安排适量医务人员,到样本校做好防疫工作。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篇2

  为切实做好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测试工作,根据《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试测)实施手册》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概要  (一)监测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采集和分析我校学生学习质量等相关信息数据,准确把握义务教育的质量现状,科学诊断义务教育实施中的经验、问题及其影响因素,为我市义务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撑,并通过监测的结果,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培养观和教育质量观。我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要按照《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试测)实施手册》的要求,切实做好监测实施工作,为国家输送准确、客观和真实的监测数据。  (二)监测时间。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时间为20XX年9月28日。  场次学生测试校长与教师问卷填答科学测试9:00—10:20;学生科学问卷填答10:50—11:30;德育测试14:00—15:20;学生德育问卷填答15:50-16:30;校长与教师问卷填答09:30至全部填答完成。  (三)监测内容  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科领域为科学、道法  (四)监测对象。  20XX—20XX学年度的四年级。由于20XX年下半年进行测试,因此实际测试学生群体为20XX—20XX学年度秋季学期的五年级学生。抽测本年级23名样本学生。样本校校长及20XX—20XX学年度四年级的科学、道法和班主任教师。  (五)样本校的产生。  XXX有学校在9月1日前上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由中心抽取12所小学、8所初中学校,形成本市县的样本校。其中我校是12所小学中的一所。

  二、监测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为加强对我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领导,保证测试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成立“XXX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保密员:  为加强监督与指导,确保监测工作规范、科学、客观,每学校接受1名市责任督学负责到我校具体监督与指导,并全程协助做好巡视工作。主要职责。  制定我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我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和报送工作。保密人员负责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二)监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及职责。  1、监测工作组。  学校成立监测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  主监:  副主监:  责任督学:  保密员:  医务人员:

  三、测试流程  20XX年9月1日前,组织完成学校信息统计工作,完成5年级的学生和教师基本信息,并上报教育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20XX年9月1日前,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领导小组。  20XX年9月15日前,完成监测工作手册以及监测工作人员安排和培训工作。  20XX年9月15日前,完成监测工作人员、5年级学生、教师、班主任培训工作。  20XX年9月14号前,完成监测场地及器材准备调试工作。  20XX年9月25日前,完成测试准备工作的问题排查,迎接市督导室的检查。  20XX年9月27日前,接受与保管监测工具。  20XX年9月28日,正式开展现场测试工作。测试工作完成后,尽量于当天将监测工具打包回寄给教育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四、测前组织准备  上报测试年级学生与教师信息。  安排测试工作人员。配备校内测试工作人员,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试测)实施手册》,掌握有关工作内容设置测试场地。按要求设置好学生测试教室、教师问答填答室,都设在平房。设置公示栏。测试前一天在校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测试时间。对本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在监测年级全体师生中宣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工作的意义,强调国家对学校和学生、教师的监测结果不公布、不排队,不奖优罚劣,打消顾虑,明确认真、如实填答的重要性。调整测试当天教学安排。

  五、现场测试程序  (一)领取试卷(6:00-8:00);  (二)学生检录(8:00-8:40);  (三)学生科学测试;(09:00-10:20);  (四)学生问卷填答(10:50-11:30);  (五)学生德育测试(14:00-15:20);  (六)学生问卷填答(15:50-16:30);  (六)校长与教师问卷填答(09:30至全部填答完成);  (七)监测工具入机要袋(16:30后--);  (八)监测工具回邮。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今年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20XX年实施办法》和本方案有关监测实施工作的要求,按照国家和市县确定的主要工作项目和期限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监测筹备工作和测试工作。  (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目的是要为国家和我市对义务教育质量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客观研究提供科学依据。我们要始终坚持真实客观、严格保密、规范程序和标准的原则,填报学生、有关学科教师、班主任和校长等基本数据信息要准确和真实,杜绝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认真做好测试工作,确保测试数据采集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三)严格做好监测工具的保密工作和测试保密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20XX年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监测工具的交接、运送、保管、启封和发放、回收和封装、回寄等工作。监测工具保密管理工作要全程负责;交接要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全程有明确记录;运送要有专车专人护送,严禁无关人员搭乘;监测工具的启封和发放要做到规定的有关人员全部在场,并严格遵守启封和发放、回收和封装、回寄的时间和手续。测试保密工作要严禁泄题漏题、顶替、商量答题等舞弊行为,确保每位接受测试的.学生和教师独立客观完成测试答卷,校长针对测试问题可以询问相关工作人员有关具体情况,保证数据采集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篇3

  一、评估对象  xx年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的对象为:  区第三幼儿园、市第一幼儿园、县幼儿园、县幼儿园

  二、评估目的  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是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主导的,对辖区内幼儿园教育质量发展状况进行的监测与评估,属于诊断性评估,目的是了解幼儿园教育质量发展的现状,发现办园特色、特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总结发展经验,为幼儿园制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路径和措施提供依据,为市、县两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学前教育政策、管理措施和办法提供支持与服务,督促办园主体改善办园条件,改进管理措施,提高办园水平。

  三、评估依据  xx年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采用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承担研究制定的《省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附后)作为依据,辅之以近年来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有关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要求。

  四、评估时间  xx年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的时间为xx年5月下旬-6月中旬。  五、评估程序  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分为幼儿园准备和督导评估两个阶段。

  (一)幼儿园准备工作  幼儿园准备既是幼儿园接受督导评估的资料收集、活动准备的过程,也是幼儿园接受督导评估之前的一次诊断性测评和自我总结、反思。  接受评估的幼儿园,要建立由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评估准备工作小组,同时,根据需要可聘请教育督导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专家、家长、社会人士等参加。  准备工作包括:学习测评活动方案和测评指标体系;准备资料——收集、整理、装订、装袋需要提供的各种资料;人员准备——通知、召集需要观测、访谈的教师、幼儿、家长等;活动准备——组织开展需要测评的幼儿接园活动、教学活动、游戏活动、就餐就寝活动等;自评自测——根据《市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自评打分;撰写教育质量发展报告(总结报告)——根据评估指标体系,结合自评、自测结果,现状分析与反思,撰写教育质量发展报告。自评结果与质量发展报告于评估活动前一周提交评估小组。

  (二)督导评估工作  1.评估小组  建立由教育督导人员、教育专家、幼儿园骨干教师5—7人组成评估小组。  2.测评活动  (1)学习方案:参与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前认真学习《市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xx年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学前教育质量检测个人测评情况记载表》等,熟悉评估内容与方法。  (2)个人评估:每个评估人员负责1—2个一级指标的测评,依据《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运用《学前教育质量检测个人测评情况记载表》独立进行测评,测评人员须对每项三级(c级)指标进行评分;同时,在“测评情况记载”栏,对查阅的资料(佐证材料),幼儿园建设和环境的查看情况,对幼儿、教师、家长的访谈情况,幼儿生活、游玩、学习等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包括质量发展状况、特色与存在不足、问题等。  被测评幼儿园应为每个测评人员提供一位引导员,协助完成测评工作。测评时间从幼儿入园到幼儿离园,观测幼儿园一日的教学活动。  (3)幼儿园汇报:由被评估幼儿园领导作教育质量发展总结报告,包括评估准备工作情况,教育质量发展状况、特色,存在问题与不足,自评结果,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  (4)小组评议:在测评人员个人独立测评基础上,小组成员合议,形成小组测评结果,填写《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结果统计表》。  3.测评方法  (1)听取汇报:听取幼儿园领导及有关人员的工作汇报。  (2)察看现场:幼儿园环境、班级环创、区角设置、寝室环境、园风园貌、教学设施设备等。  (3)查阅资料: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包括各种工作计划与总结、管理与考评规章制度、教学活动设计、学习与会议记录、报告、园本课程、幼儿成长记录(卡、册)、教师业务档案等,包括文字、影像、图片等。  (4)座谈会:召开教师、家长座谈会(10—15人,大、中、小班兼顾)。  (5)个别访问:对教职工、幼儿、家长及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访问。  (6)听课:观看幼儿学习活动、游戏活动、自由活动、户外活动、就餐就寝活动等。  4.评估报告  (1)质量报告:督导评估小组,根据测评结果,撰写教育质量发展报告,包括评估工作情况,教育质量发展状况、特色,存在问题与不足,评估结果,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建议等。  检测组根据测评对象的教育质量发展报告、测评小组提交的《市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个人测评情况记载表》、《市学前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小组测评结果统计表》,以及测评过程中收集到的原始数据和信息进行整理,分析提出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形成规范的质量监测评估报告(文本)。教育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评估概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提供《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督导评估评分量表》。  (2)结果运用:评估结果仅用于幼儿园自身改进工作的参考和依据,教育督导、教育行政、教育科研部门,制定和改进管理措施、办法的依据和参考,不作为幼儿园或幼儿园领导评优、达标、晋级的依据;评估结果(报告)不对外发布,只向被评估幼儿园的教育主管部门、业务指导部门和评估对象(幼儿园)定向发布(送达)。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篇4

  教育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提升质量又是教育教学这个中心工作的中心。基于市直学校现状,市教育局明确xx年为市直教育“质量提升年”,因此学校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立校”意识,真正把工作重心集中到抓教育教学质量上来。

  一、指导思想  遵循教育规律,贯彻教育方针,执行教育规范,推进改革创新;一心一意抓质量,聚精会神谋发展;提升质量的主导因素是人;提升质量的关键举措是实行精致化科学管理;提升质量的重要保障是严格督查和有效考核。

  二、努力目标  1.德育工作有针对性、有特色、有实效。  2.本届高二学业水平测试合格率90%以上。  3.本届高三高考成绩同比上升。  4.创建成“党建工作示范校”。  5.创建成“教科研先进学校”。  6创建成“艺术特色学校”。  7.创建成“国际生态绿旗荣誉学校”。  8.争创“精致化管理先进学校”、“教育质量进步奖”和“教育改革创新奖”等奖项。  9.国家级课题“智慧课堂与幸福教育实践研究”结题。  10.学生对教师教学态度、效果的满意度比上年度提升2个百分点以上。  11.争取年终考评继续为“优秀”等级。

  三、工作举措  1.组织学习和研讨,提高认识,达成共识。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推进“质量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  3.细化分解目标,层层落实现任,与各责任部门和个人签定目标责任状。  4.保证德育为先,切实把德育工作渗透于学校各项工作之中。  5.加强干部队伍、班主任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修定出台“三级骨干教师”培养与考核要求,并对原有骨干教师进行考核。  6.修定集体备课流程和要求,完善集体备课制度。  7.聚焦课堂教学改革,修定出台实施“智慧课堂”的流程要求,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8.广泛开展各类听课评课活动,明确各级干部和教师的听课要求,把精力投入于课堂,使管理落脚于课堂,致力于解决课堂教学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9.修定出台学生作业的布置、批改、点评和纠错要求,抓实作业环节,使讲和练有效结合起来。  10.关心全体学生,关注典型学生,对发展有明显差异的学生要进行跟踪辅导,并对定期进行检测,使每个学生都有适合自己的发展空间。  11.加强对高三美术班、传媒班和日语班的教育教学管理,尤其要提高文化课的教学效率。  12.关注体育、艺术课的教学和体艺活动的开展,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13.提高教育管理和教学过程的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推进质量提升。  14.明确学校推进“质量提升年”领导小组下设的考核办公室的工作要求,会同年管办切实担负起常规的督查责任。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出席、上班签到等出勤情况的管理。  15.校务委员蹲点高三年级、高三各备课组和高一、高二部分备课组,督查、指导班级管理和备课组活动。  16.强化行政值班,合理调配值班人员,实行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和年级安排的人员联合值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全方位稳定教育教学秩序。  17.按相关规定完成学校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按岗履职,按岗考核,按岗取酬,发挥好激励和导向作用。  18.待省出台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后,根据市局要求和学校实情,制定学校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全面实施绩效考核。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篇5

  为确保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在我校顺利实施,根据有关监测实施期间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压实监测期间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保证本次监测公平公正,科学判断疫情发展形势,准确把握疫情防控规律,齐心协力、联防联控,全力以赴抓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确保20XX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平稳顺利实施。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好翁牛特旗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学校成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职责明确,任务到人。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和工作联络人,并确保参测学校在监测期间至少一名校级医生保障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定监测期间具体的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建立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同时与卫生院、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沟通协调,形成教育、卫生、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三)根据监测工作要求,确定参与相关监测工作的教职工、学生等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杀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  (四)提前做好对监测教室开通风。监测时不需戴口罩,就近设置备用监测教室,监测期间引导学生不串座、不打闹,保持安全答题距离。  (五)相关人员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学校在校医工作人员指导下处置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同时报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

  三、具体做法和措施

  (一)基本要求  1、人员的健康监测。对参加本次监测测试的工作人员和学生,要求提前14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到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  2、异常状况的评估制度。对监测前和监测中发现的学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异常状况,经校医、学校领导小组进行研判,并请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测试和组织测试工作的条件。  3、进入监测现场的体温检测。在校门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入监测现场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隔离室对有身体异常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  4、备用测试室的设置。学校设置1个备用隔离测试室。当测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启用备用隔离测试室。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备用隔离测试室不够用时,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参与测试的学生座位横纵向间距原则上按最低间距不少于80CM的要求执行,并尽量根据测试室实际面积增大间隔距离。  5、环境卫生和消毒。学校要按疫情防控卫生要求,备足备齐防控和消毒物资,在测试前要对校园、测试室、监测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计算机室、保密室等)、通道、门把手、桌椅等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或张贴封存标识。要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做到日产日清。日常使用废弃口罩按生活垃圾处理。  6、测试室降温和通风。学校监测前组织人员对测试室空调、风扇等的运行情况以及门窗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清洁消毒,确保各测试室通风良好。  7、人员的卫生防护。一是参加测试的学生在进入测试室前要佩戴口罩,进入测试室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体育室外现场测试时,学生不用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和监测员全程佩戴口罩;二是要准备好口罩、纸巾、速干的消毒剂等必备物品。  8、人员异常情况处置。如果在监测测试过程中出现了有学生发热、咳嗽等症状,由校医、学校领导小组及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专业人员按照事先的预案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测试、完成测试的这些学生,按照安排在备用隔离测试室测试。  9、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并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应急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10、学校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妥善保管消毒剂,要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二)应急处置  1、考前14天监测测试工作人员如出现发热(腋下体温高于37.3度,下同)、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安排其及时就近就医,并将医院诊断结果一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考试工作人员进入监测现场时或在监测测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停止工作,主动将情况及时报告学校责任督学和校长,由责任督学通知监测现场医务人员对其健康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后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启用备用人员接替其工作。  2、考前14天考生如出现发热(腋下体温高于37.3度,下同)、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安排其及时就近就医,并将医院诊断结果一并向当地监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考生在进入监测现场时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由专人引导其从专用通道前往医务室,由监测现场医务人员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综合研判具备参加监测测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专用隔离监测教室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采取相应措施。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上述症状的,应及时向监考员报告,由监考员通过流动监考员将情况及时报告考点主考,由主考通知监测现场医务人员到考场对考生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综合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专用隔离监测测试教室继续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监测测试,并采取相应措施。  3、涉考人员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立即上报责任督学和学校负责人,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按规定及时送至定点医院就医,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篇6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篇7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37号)要求,为做好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协议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监测办),办公室主任由黄祥武兼任,设在县教育督导室,设置六个工作小组,负责全县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综合工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与上一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样本校联系沟通及本县测试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督学的具体组织与管理,具体工作:  1、组织召开全县质量监测动员大会;  2、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学校召开培训会;  3、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校安排各样本校督学和测试工作人员;  3、开展测前准备工作的专项督导,进行测前准备的问题排查;  4、协调招考中心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  5、陪同国家、省、市巡视组对样本校测试工作专项督检;  6、撰写、提交质量监测实施情况阶段总结。  (二)测试工作组  组长:xx  成员:xx  工作职责:负责质量监测具体实施工作,对样本校做好监测前的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具体工作:  1、制定监测实施细则;  2、做好监测经费预算;  3、指导样本校配齐监测用仪器设备、文具物品和工作手册;  4、组织召开样本校测试工作人员培训会,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自身职责,做好监测工作。  (三)信息工作组  组长:xx  成员:xx、xx  工作职责:  1、负责上报属地学校信息;  2、审核并提交样本校测试年级学生、校长和教师信息;  3、为各样本校的信息上报工作和监测过程提供技术支持。  4、督促指导样本校做好网上材料上传工作,并全程跟踪落实。  (四)保密工作组  组长:xx  成员:xx  工作职责:  1、负责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工作;  2、完成监测工具的回邮工作。  (五)疫情防控组  组长:xx  成员:xx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监测防疫指导方案,对样本校开展监测的制定的防疫方案进行指导,对样本校的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监督检查。  (六)后勤工作组  组长:彭宗枝  成员:xx  工作职责:做好监测工作的后勤保障;负责车辆安排,做好国家、省市巡视员住宿接待工作。

  三、工作安排  1、3月28日,成立仙游县20XX国家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3月31日,综合工作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监测办召开xx省20XX年国家监测信息上报培训会网络视频会议。信息工作组负责收集审核学校信息。  3、4月3日前,综合工作组上报县级联络员、信息员名单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平台的实施管理系统中。  4、4月14日前,综合工作组布置全县各中小学按文件要求填报学校信息,上报至信息工作组审核汇总后,由综合工作组在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平台的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中提交全县学校信息。  5、8月18日,国家监测中心抽取样本校。  6、8月20日,综合工作组公布仙游县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校名单并发放相关样本学校的账号。  7、8月24日,组织县监测实施工作组成员参加教育部基  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召开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网络视频会。  8、8月25日前,监测办组织开展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仙游县样本校信息上报布置工作,并在监测样本校微信工作群传达国家级、省级培训会议精神。  9、9月1日前,测试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制定仙游县县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细则和防疫方案,并发送给各样本校。  10、8月20日至9月6日,各样本校上报测试年级学生、校长与相关教师信息。信息工作组审核样本校提交的信息后,由综合工作组汇总上报国家监测中心。  11、9月10日前,由信息工作组遴选确定样本校相关监测工作人员名单并汇总至综合工作组。  12、9月15日前,监测办组织综合工作组、信息工作组、测试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各样本校,召开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培训会。测试工作组组织学习、解读20XX年国家质量监测县级监测实施工作细则;测试工作组和综合工作组布置样本校负责人、主监测员、监测员等相关工作人员测试程序与规范要求工作;疫情防控组对各样本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指导。  13、9月14日至18日,各样本校开展校长与教师问卷调查系统的填答练习,测试年级学生模拟填涂答题卡练习。  14、9月14日至25日,综合工作组、信息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和测试工作组开展测前准备工作的专项督导。  15、9月25日前,监测办对各样本校开展测前准备进行指导、监督与宣传教育,设置并公布社会监督专线;综合工作组提交样本县测试规范培训完成和配备监测文具情况报告表。  16、9月27日前,由县保密工作组负责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完成测试准备工作的问题排查。  17、9月26日至29日,监测办组织人员陪同国家、省、市巡视员开展测前、中、后的工作督导检查,进行测试前、中、后问题排查,确保质量监测工作万无一失。后勤工作组做好国家、省、市巡视组督导检查的后勤工作。  18、9月28日,20XX年国家质量监测考试正式开始,监测办组织六个工作组对测试全程跟踪、现场采集数据,监控测试过程,处置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报告测试完成情况,样本校按照要求上传测试情况记录表、测试完成情况。  19、9月29日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保密工作组负责完成监测工具的回邮工作。  20、10月15日前,信息工作组审核、提交各样本校上报的测试生基本信息。  21、10月16日前,综合工作组、测试工作组总结提县级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实施工作总结。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篇8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8 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桂教督委办〔2022〕12 号)以及《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港市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教办〔2022〕3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参加 2022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抓紧抓实抓细监测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学校和谐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管理,明确职责。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港南区实施2022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在监测期间负责指导全区各监测点校开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及要求。各监测点学区办主任、学校校长、班主任、教师是本地本校疫情防控的具体责任人。

  (二)强化监测,预防为主。

  各监测点学校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及学校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师生日常体温监测。严格活动管控,监测过程中要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消毒指南,定期做好公共场所的通风消毒。

  (三)强化措施,快速处置。

  各样本校要进一步改善疫情防控条件,储备防控物资,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三、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成立港南区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质量监测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监督、检查、指导有关防疫工作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组 长:xx 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xx 区教育局副局长

  xx 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xx 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xx 区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xx 区教育局安全股股长

  xx 区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xx 区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

  各学区办主任及各样本校校长

  四、具体做法和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制度。各监测点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两案九制”(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师生晨午检制度、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应急接种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强化相关人员疫情防控业务培训,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和各项防疫措施。

  (二)加强宣传教育和校园清洁卫生工作。各样本校通过校园安全平台、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师生疫情防护知识教育,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提高防护能力。各样本学校要大力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确保不留卫生死角,在测试前要对校园、测试室、监测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计算机室、保密室等)、通道、门把手、桌椅等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或张贴封存标识。(三)强化校园管理和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切实加强监测点校园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员工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区办及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按规定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四)落实防疫物资和做好应急准备。各监测点校要做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洗手液、消毒剂、乳胶手套、非接触式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准备。视情况各乡镇卫生院安排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携带必要的设备器材或 120 专用救护车驻点,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

  (五)科学处置新冠肺炎疫情。测试前或测试中,如监测点校出现新冠肺炎疫情,要严格按照《全区教育系统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快速处置,要立即派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实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送检,查明病因,有关信息经卫生健康部门核实后及时上报。

  (六)按要求设置和布置备用测试室。要求每个样本校设置1个备用隔离测试室。当测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时,则启用备用隔离测试室。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备用隔离测试室不够用时,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参与测试的学生座位横纵向间距原则上按最低间距不少于80CM的要求执行,并尽量根据测试室实际面积增大间隔距离。(七)做好测试室降温和通风工作。要求各样本校监测前组织人员对测试室空调、风扇等的运行情况以及门窗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清洁消毒,确保各测试室通风良好。

  (八)做好相关人员的卫生防护工作。一是参加测试的学生在进入测试室前要佩戴口罩,进入测试室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测试室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和监测员全程佩戴口罩,隔离测试室的监测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二是要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的消毒剂等必备物品;三是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要指导教育部门做好比如测温、临时休息点、各监测点是不是符合卫生方面的专业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区办、各样本校主动承担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和属地管理职责。在区政府和疫情主管部门领导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统一协调落实本地监测点校的防控工作。

  (二)加强督查指导。区教育局将联合多个部门对各监测点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加强信息报送管理。各监测点校如有被当地乡镇卫生疾控部门医学诊断确认的师生病例,要按照当地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统一报送,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引导广大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媒体上传播不实信息。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篇9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国教督办[xx]4号、桂教督委办〔20XX〕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和《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做好20XX年我县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把握我县义务教育的质量状况,科学诊断我县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撑,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真实客观性原则  确保所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代表性,保证监测工作信息准确、依据有力、建议合理,为我县义务教育决策提供支撑。  (二)严格保密性原则  监测工具的保密情况直接关系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须依法执行相关的保密规定,任何危害国家未知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三)规范标准性原则  必须按照标准化程序实施,确保所采集数据的代表性和真实。

  三、组织机构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督导办,由黄刘剑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股室做好各联系点的督查指导工作。  各样本校要成立相应的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相关人员任成员,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1、各类人员及相关股室职责  组长:负责统筹安排本县的监测实施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本县监测实施工作,负责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工作。  联络员(督导室):负责与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样本校联系沟通及本县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督学的组织管理。根据《20XX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制定我县实施方案,审查各样本校上报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样本校巡视员及相关培训工作。  信息员:负责本县的信息接收、报送和审核以及网络问卷填答的进度管理;为样本校的问卷调查系统填答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  基教股:监督学校课程设置,保证检测科目按要求开设并正常教学,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同时协助信息员对学校上报学生信息的审核。  教研室:加强监测学科(数学、体育、心理健康)的教育教学质量工作的督查指导。  人事股:配齐各校学科教师,加强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队伍建设。  招生办:组织实施样本校进行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测试工作(试卷接送、保密、分发测试工具及各测试点人员安排、落实测试点等)。  电仪站:负责本局及样本校网络技术支持,落实所需网络硬件设施。  办公室:负责相关文件的上传下达,车辆安排,上级领导接待安排,配备测试用的文具物品等。  计财股:落实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2、县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要求为各样本校选派责任督学、主监测员与体育监测员。  3、各样本校按照下表配备校内测试工作人员。

  四、监测的时间、对象、内容、监测工具及监测样本  (一)监测时间  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时间为5月27日全天和5月28日上午。测试场次与时间安排如下:  (二)监测对象  20XX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样本学校校长,20XX年春季学期四年级和八年级数学、体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班主任。  (三)监测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业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试点),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数学学业质量:重点测查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知识的了解、理解和运用,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体育与健康状况:重点测查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力量、速度、耐力,体育兴趣与态度,健康行为习惯等。  心理健康(试点):重点测查学生情绪、自我、人际交往、社会行为、心理问题与行为等。  (四)监测工具  1、学生数学测试卷(纸笔测试,题卡分离):四年级、八年级各6套题本,分别对应6套填答卡。  2、学生心理健康测试卷(纸笔测试,题卡合一):四年级、八年级各1套题本。  3、学生问卷(纸笔测试,题卡合一):包括学生数学相关因素问卷,四年级、八年级各1套题本;学生心理健康相关因素问卷,四年级、八年级各1套题本;学生体育相关因素问卷,四年级、八年级各1套题本。  4、学生体育现场测试记录卡(纸笔填写,在线录入):用于记录学生身高、体重、握力、视力、肺活量、50米跑、立定跳远、15米折返跑共计8个测试项目的测试数据(测试结束后将数据录入相应系统,并上传)。  5、校长与教师问卷(在线填答):包括公共问卷、校长问卷、班主任问卷、数学教师问卷、体育教师问卷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问卷(教师依据自身职位选择所对应问卷作答,担任多个职位的教师需选择所对应的多个问卷)。  (五)监测样本  经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抽样,确定20XX年我县样本学校共20所。其中:小学12所,初中8所(具体名单见附件)。每个样本校原则上抽取30名学生参加纸笔测试和体育现场测试,每个样本校校长、20XX年春季学期四年级和八年级的数学、体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班主任教师参加网络问卷填答。

  五、工作任务  (一)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积极宣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目的意义,提高全县中小学对质量监测工作的认识。(xx负责)  2、根据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五个手册”以及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实施细则。(xx负责)  3、做好整个监测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督查、指导工作,尤其是对各样本校做好业务培训工作。(xx负责)  4、督促各样本校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数据,并核实汇总上报。(xx负责)  5、上报本县属地范围内所有小学和初中的基本信息。(xx负责)  6、做好各监测点(样本校)工作人员的选派、培训工作。(xx负责)  7、切实做好监测工具的接收、保管、分发、收回和回寄工作。(xx、xx负责)  8、统一配备学生文具物品,督导各监测点准备所需的测试器材。(xx负责)  9、建立临场处置机制,做好重大事件(案件)发生时的专报工作。(xx负责)  10、设置并公布社会监督专线。设置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本地社会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测试当天,安排专人值守并做电话记录。(xx负责)  11、协助国家视导员、区巡视员开展工作。(黄贵斌负责)  (二)样本学校工作任务  1、按照《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和《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操作手册》,结合本校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2、按照要求,真实、客观、准确、及时的上报监测工作的相关信息。  3、对本校师生进行宣传与教育,确保被抽测师生能积极、认真、如实地填答测试卷和问卷。  4、按照《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中所需要求,配齐物品。  5、提前做好测试当天教学秩序的调整安排,做到既不影响其他师生正常教学,又能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测试组织过程中要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监测工具的绝对保密。  6、在校内显著位置设置“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点公示栏”,公示测试时间、举报电话等,学生检录后公示测试学生名单。公示期三天,从5月26日持续至5月28日。  7、要求各监测点准备好监测室。  学生监测教室1间,30桌;教室内外无杂物、纸屑,周围环境无与测试学科相关的文字材料等,课桌之间要保持适当距离,每人一座。每桌贴标签,要求写明监测点名称、桌号、预留学生书写姓名的地方。  8、安排好单人单桌、确保安全、避免干扰的教师问卷填答室1个。校长在自己办公室填答问卷。  9、在警戒线范围内安排测试当天的现场办公室1个,室内必须有双人双锁的文件柜作保密柜。  10按要求做好对监测工具的管理、使用和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密。  11、组织和培训各类工作人员,使他们能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操作。

  六、时间节点与工作任务  测试前:  1、3月12日前接受省级实施工作部署与培训,成立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3月17日前完成属地学校信息上报;  3、3月29日前完成样本校名单确认;  4、4月2日前提交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县级监测实施工作细则,召开样本校负责人及信息员动员会;  5、4月15日前审核样本校提交的测试年级学生与教师信息;  6、5月10日前完成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的统一培训;  7、5月10-14日开展校长与教师问卷调查系统的填答练习;  8、5月21日前指导监督各样本校开展测前准备与宣传教育,提交样本县测试培训完成情况报告表;  9、5月26日前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完成测试准备工作的问题排查。  测试中:  10、5月27-28日监控测试过程,处置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  测试后:  11、5月29日前提交县级应急事件报告表,完成监测工具回邮;  12、6月7日前审核提交样本校上报的测试生基本信息;  13、6月18日前提交县级实施工作总结。

  七、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1、试题在运送、保管过程中出现紧急状况。由于人为的因素发生失盗、泄密时,发现人首先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上级部门报告,将泄密范围控制在最小。  在运送试题过程中,如果出现车辆故障或天气原因无法正常运送的情况,或者出现意外交通事故,押运人员首先要坚守现场,保护试题不被泄露,同时及时报告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转报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必要时拨打110报警,请求公安、交警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控制现场,确保试题安全。  2、火灾事故。测试题在运送途中或在保密室内发生火灾,保密人员要马上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及时查明火情,切断火源、电源,迅速报警,并报告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转报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3、群体重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测试过程中,如发生打架斗殴等群体重大事件或个体伤人重大突发事件,迅速报警并协助公安保卫人员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并将当事人带到值班室处理。如有人员受伤,测试点医生要及时处治,如受伤较重要及时送往医院。  4、食物中毒事件。测试期间卫生防疫部门要做好测试点的卫生排查工作,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及时启动卫生防疫部门应急预案,报告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转报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马上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食物中毒的源头进行调查,进行必要查封处置。  5、出现疫情。测试前或测试中发现考生中出现疫情,要立即向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根据卫生防疫部门和自治区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做好相应工作,根据疫情发展随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转报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续报情况,并听候进一步的指示。  6、恶性自然灾害。如当地预报有遇台风、地震等恶性自然灾害不能进行正常开展测试时,样本县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并加盖公章,与监测工具一并寄回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测试中发生洪灾、泥石流等灾害时,要取消测试,并及时组织人员安全疏散。  (二)测试点偶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1、测试工具及学生名册中出现问题。测试工具包内出现种类不全、学生名册与密件不符或错漏、卷袋内装试卷与本场测试内容不符、测试卷数量不对等情况时,按照《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中应急预案要求处理,同时报省级巡视员和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学生发生晕场、疾病的情况。监测员报告样本校主监、责任督学、自治区级巡视员,并准其退出测试,交医护人员处治。  3、考场秩序受到外来干扰。监测员尽力排除并立即报告样本校主监及责任督学。样本校主监、责任督学如无法排除,则请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逐级上报。  4、监测员或者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误。责任督学、样本校主监要立即纠正,监测员、工作人员在测试过程中有意作弊,违反测试纪律时,样本校主监要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其他偶发事件。监测员立即报告样本校主监、责任督学和省级巡视员,根据《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要求,按照临场处置机制采取相应处置办法,必要时逐级上报,请示解决。

  八、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实施细则,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20XX年我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宣传到位。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培训,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宣传培训,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监测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认真参与此次监测工作。  (三)严格要求,规范流程。为确保监测工作的真实性、客观性、严肃性,必须严格按照《20XX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执行,要服从指挥,步调一致,全力以赴,做到时间明确、报表规范、操作统一。  (四)严肃处理违纪舞弊事件。测试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有代表性的、真实的数据,为教育决策服务。监测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舞弊事件,都将影响监测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影响数据的客观和真实性。测试结束后,对在监测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舞弊事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将事件和损失上报,并追究个人责任。  (五)接受监督。为了保证测试的严肃公正,家长和教师、学生对监测中的违纪舞弊行为要进行监督和举报。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篇1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XX〕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聚焦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以全面客观的监测数据支撑教育决策、服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五育并举”,拓展监测学科领域,构建全面覆盖德智体美劳教育质量的监测指标体系。  (二)服务质量提升。紧扣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监测学生各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及核心素养,系统挖掘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关键因素,精准服务教育质量提升。  (三)注重方法创新。充分运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脑科学等领域前沿技术方法,开展计算机网络测试、人机交互测试等,探索多领域综合评价和跨年度增值评价,推动监测工作更加科学高效。  (四)强化结果运用。坚持问题诊断和示范引领并重,建立监测问题反馈和预警机制,督促问题改进;推广典型地区经验案例。推动各地建立结果运用机制,有效发挥监测诊断、改进、引导功能。

  三、监测学科领域及周期  监测学科领域主要包括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  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三个学科领域。第一年度监测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第二年度监测语文、艺术、英语,第三年度监测德育、科学、劳动。

  四、监测对象  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中的学段划分情况,考虑学生认知和学习能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

  五、监测内容  对照《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主要开展学生发展质量和相关影响因素监测。  (一)学生发展质量监测。围绕学生全面发展要求,重点监测学生德智体美劳教育质量状况。德育主要监测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基本国情常识掌握情况等。语文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语文基础知识情况、阅读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等。数学主要监测学生掌握数学基础知识和思维方法情况、运算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英语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英语基础知识情况,阅读、写作等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等。科学主要监测学生掌握科学基础知识和思维方法情况、科学探究能力等。体育与健康主要监测学生身体形态、机能、体能状况以及健康生活习惯等。艺术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艺术基础知识情况,通过艺术作品和活动感受美、表达美的能力,审美趣味和审美格调。劳动主要监测学生劳动观念、劳动知识和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等。心理健康主要监测学生情绪、人际交往等发展状况以及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等。  (二)相关影响因素监测。调查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相关因素,如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业负担、教学条件保障、教师配备、教育教学、学校管理以及区域教育管理情况等。

  六、主要环节  (一)工具研制  组织专家研制测试卷、相关因素调查问卷以及表现性测试工具。测试卷监测学生在有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重点关注学生探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关因素调查问卷调查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相关因素,分为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区县教育管理者问卷等。表现性测试工具用于体育与健康、科学、艺术等学科领域,通过学生现场项目参与和演示,监测运动、操作、演唱能力等。  (二)样本抽取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生量大、面广的特点,采取分层不等概率抽样方法,分三个阶段进行抽样。其中,根据人口总量、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状况,在31个省(区、市)和xx生产建设兵团抽取样本县(市、区),占全国总县数十分之一左右(每年约340个)。根据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学校类型等因素,采用按规模成比例概率抽样方法,在样本县(市、区)抽取样本学校,原则上每个样本县(市、区)抽取12所小学、8所初中。在样本学校随机抽取学生,原则上每所样本小学抽取30名四年级学生、样本初中抽取30名八年级学生,样本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现场测试  为了保证测试操作规范,所有样本县(市、区)、样本校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统一测试,测试总时长为一天半。测试安排在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综合考虑学习内容的完整性和便于组织测试等因素,原则上每年测试时间安排在5月下旬。  (四)水平划定  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参照国际监测通行方式,结合我国教育教学实际,将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Ⅳ(优秀)、水平Ⅲ(良好)、水平Ⅱ(中等)、水平Ⅰ(待提高)四个水平段。  (五)数据分析  在监测数据扫描录入基础上,经过数据清理、跨年对比、数据链接等环节生成监测数据库,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深入挖掘数据,形成监测结果。  (六)报告研制  根据报告目的、内容和阅读对象的不同,主要研制形成国家监测报告、分省监测报告、区县监测诊断报告、政策咨询报告四类报告。  1、国家监测报告。呈现全国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发展水平的总体状况、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发布。  2、分省监测报告。分省(区、市)呈现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影响该省(区、市)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主要供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  3、区县监测诊断报告。分县(市、区)呈现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影响该县(市、区)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诊断教育质量问题。该报告主要供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供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参考。  4、政策咨询报告。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结合一线教育实际深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该报告主要供有关领导和部门参阅,供地方调整教育政策参考。  (七)结果运用  1、服务决策咨询。向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呈送国家监测报告和政策咨询报告,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支撑。  2、督促问题改进。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反馈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和分省监测报告,督促问题整改。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全面发展质量不佳、质量下滑趋势明显的地区进行预警,对有关责任人员约谈问责。  3、支撑督导评估。监测结果直接应用于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4、引领质量提升。宣传推广监测发现的典型地区经验案例,搭建监测学习交流平台。加强监测数据挖掘运用,鼓励开展监测相关学术研究,引领推动教学改革、改进教育管理。

  七、组织实施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过程监督,委托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报告研制等工作。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组织和过程监督。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协调和指导。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测试。  探索监测结果与政策调整的联动机制。各地建立省级统筹、区县为主的监测结果运用制度,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监测结果运用模式。建立并完善地方监测机构,探索对地方监测机构在监测工具研发、抽样等方面技术标准的认定。

  八、纪律与监督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确保工具安全,杜绝模题应考、干扰抽样、弄虚作假等行为,广泛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对监测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工具保密性进行全程监督,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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